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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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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公告

2018-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ST龙力   公告编号:2018-062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8年5月7日,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力生物”或“公司”)收到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2018]鲁14破申32号)。《通知书》称,禹城市惠通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通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提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鲁证调查字[2018]1号),目前尚无结论。如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一、公司被申请重整的情况

2018年5月7日,公司收到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书》,《通知书》称惠通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提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禹城市惠通建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洪合

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房寺镇驻地

(二)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申请人与公司分别于2013年5月27日、2013年6月18日、2013年8月6日、2013年10月28日、2014年9月6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额为2,079万元。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完成工程施工,并与公司签订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单,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支付2,079万元。但截至目前,公司尚欠申请人工程款147.1万元。

(三)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民事裁定书。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重整申请的相关进展情况。

二、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受理了申请人提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如果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员工稳定、继续在现有基础上保持生产经营及其他与重整相关的工作。

三、公司对于被申请重整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债务人具备破产条件时,债权人有权依法提请债务人进行重整。重整程序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重整中公司将在法院的主导下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债权人申请公司进行重整,为妥善化解公司目前的危机风险提供了契机,在法院受理审查案件期间,公司将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积极的研究和论证。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充分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延期清偿、降低利息、豁免债务、以股抵债等)解决债务问题的可能性,同时也积极争取控股股东的支持,实现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最终的方案将以管理人提交法院及债权人会议的重整计划草案为准,将力争通过重整计划的执行,在最大程度上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以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

四、风险警示

(一)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如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将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终止上市的风险

截至目前,法院是否受理申请人的重整申请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经营能力,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部门法规要求,否则将面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该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通知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ST龙力 公告编号:2018-063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 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程少博先生;独立董事倪浩嫣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立娟女士;财务总监刘维秀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ST龙力    公告编号:2018-064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因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如公司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鲁证调查字【2018】1号),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调查期间公司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于2018年1月12日、2月9日、3月9日、4月9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目前上述调查仍在进行中,期间公司经营活动未受事件影响,经营情况正常。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