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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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2018-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18-033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 5,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自2018年5月2日起至2019年5月1日止

●贷款利率:年利率4.785%

一、委托贷款概述

根据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2018年5月2日,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财务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州高速”)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公司通过浙能财务公司向明州高速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自2018年5月2日起至2019年5月1日止,贷款利率为年利率4.785%。

公司向明州高速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该公司控制贷款成本,缓解资金需求压力。本次委托贷款主要用于明州高速置换本年度到期贷款。公司本次向明州高速提供的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通过与浙能财务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实施上述委托贷款交易,委托贷款的约定手续费率为年手续费率0.8%。。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注册地: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2幢

法定代表人:周浩杰

注册资本:119,3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9133020077560669XB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路、桥梁、场站、港口的开发、投资、建设、养护;广告服务;房屋租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明州高速总资产36.01亿元,净资产11.47亿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4.15亿元,净利润1.22亿元。

(二)受托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环城北路华浙广场1号楼九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娜

注册资本:97,074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000717866688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235.63亿元,净资产23.80亿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7.02亿元,净利润4.62亿元。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向明州高速提供委托贷款将减少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外部贷款,并可减少公司合并利息支出,降低本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委托贷款),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