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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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等
九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2017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二十四期)、2017年山东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2017年山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7年山东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2017年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二期)、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三期)、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四期)将于2018年5月22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711”,证券简称为“国债1711”,是2017年5月22日发行的5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0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4元。

二、2017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二十四期)证券代码为“106292”,证券简称为“四川1744”,是2017年11月22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2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14元。

三、2017年山东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7652”,证券简称为“山东1703”,是2017年5月22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0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04元。

四、2017年山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7653”,证券简称为“山东1704”,是2017年5月22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2%,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2元。

五、2017年山东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7654”,证券简称为“山东1705”,是2017年5月22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2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23元。

六、2017年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7655”,证券简称为“山东1706”,是2017年5月22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2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21元。

七、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167”,证券简称为“新疆1502”,是2015年5月22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07元。

八、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168”,证券简称为“新疆1503”,是2015年5月22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37元。

九、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169”,证券简称为“新疆1504”,是2015年5月22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05元。

十、本所从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21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十一、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1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8年5月22日除息交易。

十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发行人划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五月八日

关于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一期)

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一期)将于2018年5月22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9166”,证券简称为“新疆1501”,是2015年5月22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兑付可获本息102.84元。

二、本所从2018年5月14日起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1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2018年5月18日本期债券摘牌。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发行人划付的本期债券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五月八日

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定于2018年5月10日起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2667”,证券简称“18河钢Y1”,发行总额30亿元,票面利率5.96%,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递延支付利息权及赎回选择权。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五月八日

关于为“融元-方正证券-一方恒融碧桂园32期

保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8年5月10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融元-方正证券-一方恒融碧桂园32期保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一方恒融32期ABS”)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一方恒融32期ABS”的转让业务。

二、 “一方恒融32期ABS”设立日期为2018年4月13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一方碧32”,证券代码为“116901”,到期日为2019年4月4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 “一方碧3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一方恒融32期ABS”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一方恒融32期ABS”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