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8-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8-021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 本次大会未出现新增临时提案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的通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9)。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9日(星期三)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8日——2018年5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8日下午3:00至2018年5月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西门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7、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祝恩福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47,883,4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1.81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44,571,1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1.27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312,3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3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312,3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3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312,3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311%。

3、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恩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7,871,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10,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4%;弃权10,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16%。

2、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7,871,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10,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4%;弃权10,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16%。

3、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7,871,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10,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4%;弃权10,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16%。

4、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7,871,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10,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4%;弃权10,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16%。

5、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7,871,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10,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4%;弃权10,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16%。

6、审议通过了《修订〈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7,871,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10,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4%;弃权10,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16%。

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此议案已经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7,871,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12,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1%;反对12,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7,871,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10,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4%;弃权10,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16%。

9、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7,871,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10,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4%;弃权10,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16%。

10、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7,871,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12,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1%;反对12,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571,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10,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338%;弃权10,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7662%。

12、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7,871,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12,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1%;反对12,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了 2017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于2018年4月1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现场见证并就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8-022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因工作人员疏忽,《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的部分内容填列错误,现对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财务报表中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相关内容予以更正: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 财务报表/一、财务报表/5、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期发生额进行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前:

更正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不影响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

更正后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查询。

对于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日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的编制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8-023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特气分公司检修完成并复产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下设分公司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特气分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凯美特特气分公司”)根据上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的通知,为了确保后期生产装置的安全、平稳运行,安庆凯美特特气分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按照计划安排例行停车检修。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特气分公司例行停车检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停车期间安庆凯美特特气分公司对生产装置进行保养与维护以确保生产装置后期安全有效运行。2018年5月9日安庆凯美特特气分公司检修完成,现装置已运行稳定进入正常生产状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