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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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8-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公告编号:2017-038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8】0472号《关于对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公告如下: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的业绩波动与经营情况

1、年报显示,公司2017年实现营收10.37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71亿元,业绩较过去五年实现翻倍,主要系重大项目实现收入及并表范围增加所致。请公司分产品类型补充披露在手重大项目合同金额、完工比例、收入确认金额、毛利率、结算及回款情况。

2、公司2017年第四季度实现营收4.22亿元,同比增长330.28%,实现归母净利润0.91亿元,同比增长776.41%,单季度贡献全年过半利润,主要系2017年11月1日将中维设计和郑州水务并表所致。(1)在并表后两个月内,中维设计和郑州水务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639.47万元、4476.94万元,明显高于两个标的公司2016年全年净利润,合计贡献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归母净利润的29.98%,请公司结合标的公司在手重要项目开展情况,充分说明标的公司在并表后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2)中维设计和郑州水务合计实现营收1.80亿元,合计实现归母净利润5116.40万元,明显于第四季度业绩增加数额,请公司补充说明第四季度业绩增长的完整原因;(3)公司预付股权转让款为4680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该笔转让款的形成原因、与标的公司的关系、收回安排、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是否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3、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实现营收2.04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585.15万元,较前一季度业绩发生大幅下滑。(1)请公司结合同行业情况及在手项目具体开展情况,充分说明两个季度业绩出现明显反差的原因及合理性;(2)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收同比增长59.53%,但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44.75%,请公司补充说明该季度营收大幅增长而归母净利润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4、公司第2017年第三季度营收1.57亿元,同比增长54.52%;实现归母净利润700.57万元,同比减少32.32%,且占全年归母净利润比例极低,主要系藁城项目毛利偏低所致,而该项目在报告期内无重大进展。请公司补充披露:(1)藁城项目的项目类型、合同金额、建设期间、完工百分比、累计投入成本与确认收入,说明无重大进展的具体原因,充分揭示该项目的施工及盈利风险;(2)结合第三季度其他重大项目的施工进展与收入确认情况,说明单一项目对第三季度业绩影响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3)请公司补充说明该季度营收大幅增长而归母净利润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4)公司连续两年第三季度业绩占全年比重均较低,且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前一季度大幅减少,请公司结合项目开展并对比同行业情况,说明这一现象的原因与合理性。

5、公司2017年其他成本数额为1.12亿元,同比大幅增加567.63%,请公司具体披露其他成本大幅增加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项目回款风险

6、公司2017年长期应收款为10.19亿元,较期初增加5.68亿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分期收款提供建筑工程增加所致。(1)请公司补充披露具体建筑工程合同金额、完工比例、确认收入、结算情况及回款安排,结算、回款政策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并充分说明采用分期收款的原因及风险;(2)坏账准备金额仅33.09万元,且较上年出现下滑,请补充说明是否充分计提。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7、公司2017年应收账款中前五名欠款总额为1.38亿元,占合计数的比例为 38.30%,前五名欠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153.18万元,占当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的比例为75.61%。请公司分地区补充披露前五名欠款单位名称、相关项目、项目金额、完工比例、确认收入、账龄,充分说明回款风险及收回措施安排。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8、公司2017年其他应收款第二至五名欠款金额合计956万元,性质为市政项目保证金,因账龄较长进行了大额计提。请公司补充披露:(1)支付保证金后是否中标,若中标,相关项目当前进展、收款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收款风险;(2)已采取的后续措施及进展;(3)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大幅增加147.45%,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的工程保证金增加所致,请公司结合业务模式补充披露具体项目招标金额、保证金数额及是否中标,充分提示尚未收回的大额保证金的收回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关于公司的资金压力

9、公司2017年业务实现扩张,经营活动现金流为-6583.27万元,较上年大幅减少9636.82万元,项目结算与回款速度变慢;筹资活动现金流为-7445.45万元,较上年大幅减少2.60亿元,筹资能力下降;同时,应付账款等多个负债科目数额大幅增加。请公司补充披露现金流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充分揭示资金风险及融资安排。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0、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应付票据为1.55亿元,较期初增加1.21亿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应付票据形式支付的采购款增加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相应采购项目及采购金额,说明使用应付票据形式支付的原因。

四、其他事项

1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08亿元,同比增加9000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大幅增加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2、公司2017年年报显示2016至2017年共签订框架协议金额超过 46 亿元,目前正在跟进的 PPP 项目充足。(1)请公司补充披露在框架协议范围内签订的项目金额,并结合同行业情况揭示框架协议签订对项目中标影响的重大不确定风险;(2)请公司披露在手PPP项目金额及取得收入情况。

13、公司2017年年报出现多处错误,例如第25页“已完工未结算的余额”为54.14亿元等,请公司对该定期报告全面核查,并及时披露修订版本。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5月17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以上为《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