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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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河北辖区上市公司2018年度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18-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2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河北辖区上市公司2018年度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已于2018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关于举办河北辖区上市公司2018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公司将于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17:00参加“河北辖区上市公司2018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本次活动公司将与投资者进行 “一对多”形式的沟通,在深圳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互动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河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活动。届时,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将就公司2017年年报、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3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5,100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6个月

委托贷款利率:5.22%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2018年5月9日,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滦财务公司”)、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中滦公司”)签署编号为“WTDK 2018032号”的《委托贷款合同》,公司通过开滦财务公司向承德中滦公司提供5,1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承德中滦公司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提供资金支持。

公司向承德中滦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该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贷款期限自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11月8日止,贷款利率为5.22%,贷款期限6个月。公司本次向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该笔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承德中滦公司向开滦财务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向承德中滦公司提供不超过5,1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截至目前,公司与开滦财务公司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为承德中滦公司发放委托贷款额度为5,100.00万元,委托贷款剩余额度为0万元。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承德双滦区滦河镇

法定代表人:王立平

注册资本:77,800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焦炭、焦炉煤气、焦油、粗苯、硫磺的加工、销售。

(二)委托贷款对象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承德中滦公司主营业务为焦化及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84,474.65万元、219,201.29万元、343,327.47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承德中滦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承钢集团公司持有49%的股权(承钢集团公司为河钢集团一级子公司。承钢集团公司目前以钒钛产品和冶炼、轧制含钒钛低合金钢材为主业,逐步形成从采、选、运到冶、炼、轧、钒完整的钒钢生产体系)。

(四)委托贷款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7年末,承德中滦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12,124.30万元,负债总额131,282.99万元,净资产80,841.31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实现343,327.47万元万元,利润总额-2,362.83万元,净利润-2,140.27万元。截至2018年3月末,承德中滦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233,315.90万元,负债总额148,869.03万元,净资产84,446.87万元,2018年1-3月营业收入实现88,382.58万元,利润总额实现3,424.06万元,净利润3,532.10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贷款,有利于保证子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减少财务费用,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公司对其子公司具有控制权,可以对子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能够较好的控制委托贷款风险,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承德中滦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可以掌握该笔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公司将会对子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发放委托贷款为267,981.00万元,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也不存在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其中:为子公司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96,0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开滦炭素化工公司发放委托贷款26,4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11,000.00万元,为子公司承德中滦公司发放委托贷款7,6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8,0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泓炭素化工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2,981.00万元,为参股公司山西介休义棠倡源煤业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6,000.00万元。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