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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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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18-020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年5月9日(星期三)北京时间14:30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916号植物园科普馆A座3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8年5月8日-2018年5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9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8日15:00-5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康莹女士;

7.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共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7,272,575股,占公司总股本385,106,373股的20.065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77,021,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5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3%;

2.公司董事康莹、翁扬水,独立董事龚巧莉,监事谷国栋、张瀚月出席了会议,公司财务总监何艳民列席了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了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7,272,5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2%。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7,272,5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2%。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7,272,5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2%。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7,272,5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2%。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7,272,5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2%。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提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中,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邵丽娅、王雪;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2017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18-021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暨继续停牌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合金投资,证券代码:000633)自2018年5月3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3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与合作方就本次重大事项进行沟通与洽谈,并就合作意向达成一致意见,同时聘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中联资产评估公司、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

鉴于目前该事项正在推进中,合作各方尚未签署符合条件的相关文件,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故公司股票无法按照原定计划复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预计将于本次股票继续停牌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披露重大事项并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