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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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说明

2018-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18-012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7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 2017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4,452,485.28 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 45,804,916.76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580,491.68 元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9,871,993.60 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 56,389,586.19 元,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6,261,579.79 元。

经公司第三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7 年末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0,000,000.00 元,占 2017 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22.4959%,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剩余 86,261,579.79 元滚存下一年度未分配利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其余 207,499,200.00 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共计转增 30,000,000 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30,000,000 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237,499,200.00 元,转增后资本公积为 207,499,200.00 元。

二、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现金分红政策:董事会每年应当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况,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比例: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20%。

(二)行业及公司经营基本情况

行业政策是影响医药行业生存发展的一个重大因素。在创新药优先评审、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中药注射剂再评价等政策的引导下,医药行业正加速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医药流通“两票制”改革启动实施,新版国家医保目录修订施行,市场竞争加剧;受药品招标、医保控费、医保用药政策调整等相关政策影响,部分药品价格持续下降、销量受到抑制,医药企业收入及利润增速较前期有所放缓或下滑。

受中药注射剂用药限制和医保控费等相关政策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承受一定的压力,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金额为2.73亿元,较上年度同比下降1.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0.44亿元,较上年度同比下降28.49%。监管新政、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和医保用药控费政策调整,不可避免地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现实的冲击和影响。在此背景下,公司主动顺应改革和政策变化要求,及时调整经营发展思路、合理布局生产经营规划,确保全年生产经营相对平稳地过渡到新的政策环境中。

公司为提升产品的品质竞争力和科技内涵,计划在2018年度加大科技研发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在年内完成科技综合大楼主体工程,整合公司科技研发功能布局,为科研攻关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医药流通“两票制”改革全面落地,公司原有“先款后货模式”将发生很大转变,为提升公司产品销量,在实施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将有一定比例的销售转化为“先货后款模式”,流动资金需求增大;公司主导产品主要原材料红参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降低原材料成本,需预备必要的采购资金以利于在价格合适时采购储备原材料。

(三)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共分配利润总额的 20%。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由上表可见,公司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近三年(含报告期)可分配利润的 103.46%且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共分配利润总额的 20%,考虑到公司未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积极实施了回报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1、科技综合大楼基本建设投入。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及预算的公告》。

2、保障公司生产经营

综合考虑公司2018年运营现金情况,为顺应医药流通“两票制”改革带来的销售回款模式变化,储备部分资金,保持现金合理的流动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储备部分资金用于支付红参原料等经营性款项。

3、偿还短期借款

公司2018年将偿还短期借款50,000,000.00元。

三、公司内部决策及审议程序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 2017 年度经营情况出发,既保持了公司现金流动性,又能促使公司健康发展,同时又维护出资人的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 2017 年度经营情况出发,既保持了公司现金流动性,又能促使公司健康发展,同时又维护出资人的权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兼顾了公司发展与股东诉求。既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满足了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至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18-013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业绩及利润分配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15:30-16:30

●会议召开内容: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及利润分配说明会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类型说明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请参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为便于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2017年度业绩及利润分配的相关情况,公司决定于2018年5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大理药业2017年度业绩及利润分配说明会”。让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说明会召开时间: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15:30-16:30

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会发生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18年5月14日12:00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2、投资者也可以在2018年5月14日15:30-16:3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网址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872-8880055

E-mail:dongban@daliyaoye.cn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