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18-043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文锦北路田贝花园裙楼商场三层301周大生总部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兼副总经理周飞鸣先生主持。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01,076,4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2.63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01,039,3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2.62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7,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138,0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8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100,9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7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7,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6%。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01,076,40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01,076,40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01,076,40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01,076,40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01,076,40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9,138,00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401,076,40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9,138,00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86,302,85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76,40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深圳市周氏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大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泰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01,076,40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9,138,00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401,076,40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401,036,90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39,5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9,098,50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77%;39,5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23%;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401,076,40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9,138,00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401,076,40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9,138,00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6,302,85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76,40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深圳市周氏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大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泰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6,302,85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76,40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深圳市周氏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大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泰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86,302,85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76,40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深圳市周氏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大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泰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安明、蔡其颖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