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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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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公告编号:2018-042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0日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9日15:00至5月10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红旗中路工业区38号之一公司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伟忠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合章程性: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266,218,7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59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61,536,4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82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682,2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66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364,8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2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10,5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54,2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2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保荐机构代表人车达飞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266,215,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61,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5%;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9%。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266,215,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61,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5%;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9%。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266,215,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61,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5%;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9%。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266,215,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61,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5%;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9%。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266,215,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61,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5%;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9%。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266,201,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4%;反对16,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47,2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119%;反对16,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82%;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9%。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266,215,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61,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5%;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9%。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13,389,3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3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9%;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61,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5%;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9%。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陈伟忠、陈智忠、陈华忠、陈作留、方勇、卢嵩、孙崇实回避表决该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266,214,7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60,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69%;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 议案表决结果:

(1)选举陈伟忠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62,572,6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陈伟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46,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

(2)选举方勇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62,572,6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方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46,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

(3)选举卢嵩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62,572,6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卢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46,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

(4)选举毕双喜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62,572,6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毕双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46,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

(5)选举赵军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62,572,6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赵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46,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议案表决结果:

(1)选举朱冬青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62,572,6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朱冬青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46,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

(2)选举瞿培华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62,572,6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瞿培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46,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

(3)选举孙蔓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62,572,6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孙蔓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46,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

(4)选举郭磊明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62,572,6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郭磊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46,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议案表决结果:

(1)选举邱志雄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62,572,6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邱志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46,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

(2)选举涂必灵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62,572,6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涂必灵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46,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科顺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300737证券简称:科顺股份公告编号:2018-043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了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陈伟忠先生、方勇先生、卢嵩先生、毕双喜先生、赵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朱冬青先生、瞿培华先生、孙蔓莉女士、郭磊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科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成员均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1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简历

1、陈伟忠先生: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公司创始人。曾任佛山市顺德县桂洲小黄圃水泥制品厂厂长、顺德市桂洲镇小王布精细化工厂厂长;1996年创立顺德市桂洲镇科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并任总经理,2003年起任科顺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截至2018年5月10日,陈伟忠直接持有公司153,211,368股,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股东陈智忠、阮宜宝、陈作留、陈华忠、方勇、阮宜静互为一致行动人。陈伟忠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方勇先生: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5年至2001年任上海开利制泵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1年起历任科顺公司业务经理、分公司经理,现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总裁。

截至2018年5月10日,方勇直接持有公司8,496,394股,与公司股东陈伟忠、陈智忠、阮宜宝、陈作留、陈华忠、阮宜静互为一致行动人。方勇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卢嵩先生: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4年至2007年历任丽珠集团丽珠试剂厂财务科长,丽珠集团深圳中南药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2008年10月起任科顺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财务负责人。

截至2018年5月10日,卢嵩直接持有公司5,280,922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卢嵩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赵军先生: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4年至2006年历任西蒙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办经理、智能家居产品经理;2007年至2010年任上海龙胜实业有限公司北区销售总监。2010年起历任科顺公司采购部经理、采购中心总监、生产中心总监。现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

截至2018年5月10日,赵军直接持有公司2,668,552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军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毕双喜先生: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7年至2012年在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2012年4月起任科顺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2018年5月10日,毕双喜直接持有公司3,628,026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毕双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简历

1、朱冬青先生,1955年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至1998年历任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公司(中国建材集团防水公司)助理工程师、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1998年起历任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副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理事长;1999年至2002年任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兼任建设部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防水》杂志编委会主任,全国建筑防水材料分标委会主任,美国屋面工程协会国际委员;曾担任深圳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秘书长。

截至2018年5月10日,朱冬青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冬青最近五年曾在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瞿培华先生,195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0年至1993年任湖北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专业主任;1993年至2009年任特皓集团弘深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土木建筑学会防水专业委员会会长、专家委主任,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副会长、专家委员会专家,深圳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湖北工业大学兼职教授等职务。

截至2018年5月10日,瞿培华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瞿培华最近五年曾在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孙蔓莉女士,1970年9月出生,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5年7月至今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2005年评为会计学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现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天津华迈燃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2018年5月10日,孙蔓莉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孙蔓莉最近五年曾在天津华迈燃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郭磊明先生,1974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五届、第六届上市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丰和酒店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前海精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供融智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2018年5月10日,郭磊明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郭磊明最近五年曾在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丰和酒店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精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供融智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监事职务,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737证券简称:科顺股份公告编号:2018-044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了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邱志雄先生、涂必灵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黄志东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两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原监事傅冠强先生原任期至2018年5月14日,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傅冠强先生从2018年5月10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2018年5月10日,傅冠强先生及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尚未履行完毕的股份限售转让或减持承诺。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5月11日

附:监事简历

(一)股东代表监事简历

1、邱志雄先生:1973年出生,专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4年至2005年任顺德市金纺集团有限公司织造事业部经理助理,2005年至2007年任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7年进入科顺公司,现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总经办主任、公司管理者代表。

截至2018年5月10日,邱志雄直接持有公司225,79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邱志雄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涂必灵女士:1983年出生,中专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3年至2005年任顺德市亨美电器有限公司仓管员,2005年进入科顺公司,现任公司营销中心运营管理总监。

截至2018年5月10日,涂必灵直接持有公司310,578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涂必灵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黄志东先生: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5年至2007年历任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计、财务主管;2008年至2010年历任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资金主管、财务经理。2011年进入科顺公司,现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财务部经理。

截至2018年5月10日,黄志东直接持有公司626,158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志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公告编号:2018-045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5月10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后,以书面送达和口头告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的陈伟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参会董事审议,依法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内容:

经董事会提名,同意选举陈伟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继续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科学决策程序、加强内控管理体系建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陈伟忠(主任委员)、方勇、卢嵩、赵军、毕双喜

2、审计委员会:孙蔓莉(主任委员)、郭磊明、毕双喜

3、提名委员会:朱冬青(主任委员)、瞿培华、方勇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瞿培华(主任委员)、朱冬青、陈伟忠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议案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现任总裁工作情况等,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方勇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议案内容:

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卢嵩先生、毕双喜先生、赵军先生、孙崇实先生、龚兴宇先生、吴志远先生、汪显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具体工作职责由总裁负责安排,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议案内容:

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卢嵩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议案内容: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毕双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议案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李文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公告编号:2018-046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5月10日下午16: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后,以书面送达和口头告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的邱志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参会监事审议,依法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部门规章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邱志雄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300737证券简称:科顺股份公告编号:2018-047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方勇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卢嵩先生、毕双喜先生、赵军先生、孙崇实先生、龚兴宇先生、吴志远先生、汪显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卢嵩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毕双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李文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

附:上述相关人员简历:

1、方勇先生:

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5年至2001年任上海开利制泵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1年起历任公司业务经理、分公司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2018年5月10日,方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496,394股,与公司股东陈伟忠、陈智忠、阮宜宝、陈作留、陈华忠、阮宜静、陈行忠互为一致行动人。其最近五年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卢嵩先生:

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4年至2007年历任丽珠集团丽珠试剂厂财务科长,丽珠集团深圳中南药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2008年10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截至2018年5月10日,卢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280,922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最近五年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毕双喜先生:

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7年至2012年在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2012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2018年5月10日,毕双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628,026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最近五年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任职资格条件。

4、赵军先生:

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4年至2006年历任西蒙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办经理、智能家居产品经理;2007年至2010年任上海龙胜实业有限公司北区销售总监。2010年起历任公司采购部经理、采购中心总监、生产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至2018年5月10日,赵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668,552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最近五年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孙崇实先生:

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2年4月至2006年2月历任西蒙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商务代表、商务主任、天津办事处经理;2006年6月至2007年12月历任卜内门太古上海漆油有限公司家装渠道部经理、高级商务经理;2008年1月至2009年2月任上海龙胜实业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09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事业部经理、营销总监、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2018年5月10日,孙崇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009,868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最近五年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龚兴宇先生:

197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3年至2007年任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高级项目主管兼企业博士后指导老师;2007年至2008年任美国陶氏化学研发专员;2008年至2013年任广东大盈化工有限公司总工、副总裁。2014年进入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2018年5月10日,龚兴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286,842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最近五年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吴志远先生:

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4年1月至2008年1月历任西蒙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商务代表、天津办事处商务主任、呼和浩特办事处经理、深圳办事处经理、广州办事处经理;2008年1月至2009年2月任上海龙胜实业有限公司南方区总监;2009年2月至2009年7月任西蒙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办事处经理。2009年8月至今历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总裁、全国销售分公司总监、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2018年5月10日,吴志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779,474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最近五年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汪显俊先生:

1979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在读工程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5年至2007年,历任西蒙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办工程部主任、代表处经理;2007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上海办事处经理、上海分公司总裁、营销中心华东大区总裁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2018年5月10日,汪显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13,158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最近五年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9、李文东先生:

199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4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招聘专员、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2018年5月10日,李文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