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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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8-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西泵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333,807,8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100,142,362.8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2018年4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本次分配方案发放年度为2017年年度,发放范围为全体股东。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含税及扣税情况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3,807,8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22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11日至登记日:2018年5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侯果

咨询电话:0377-69723888

传真电话:0377-6972288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