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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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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8-033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2018年05月15日(星期二)14:30 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2)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05月15日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8年05月14日15:00~2018年05月15日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朱文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72,960,8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221%。

其中: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72,959,8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21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561,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46%。

上述出席人员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05月0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见证律师以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72,960,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72,960,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72,960,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72,960,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272,960,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61,3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272,960,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272,960,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61,3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同意272,960,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61,3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72,960,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61,3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272,960,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61,3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72,960,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景忠、潘希律师列席本次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