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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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公告

2018-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 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18-022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8,000万元整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17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授权公司董事长在28亿元额度范围内(其中募集资金16亿元、自有资金12亿元)对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批,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额度范围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2017年6月26日起至下次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授权议案时止。

一、 前期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二)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购买的交通银行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1、产品的申购和赎回

(1)申购和赎回申请受理时间:赎回申请受理时间为理财产品开放期内每个工作日的交易时间,申购申请受理时间不受上述限制。

(2)申购的扣款和确认时间:申购申请为实时扣款(扣款后不再计付扣款资金的活期利息),但理财收益的计算起始时间为申购申请确认当日(工作日非交易时间或非工作日提出申购申请,则申请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得到确认)。

(3)赎回的确认和到账时间:理财收益的计算截止日期为赎回确认日当日(不含)。投资者赎回理财产品时,赎回的理财产品份额对应的应得本金即时到账,申请赎回的理财产品份额对应的应得理财收益于赎回确认日划转至投资者清算账户。

(4)赎回份额要求:投资者可以选择全额赎回或部分赎回本理财产品,最低赎回份额为100万份,单笔明细的最低持有份额为500万份;若申请部分赎回后所持份额少于500万份,则应申请全额赎回理财产品,否则该部分赎回申请将不被受理。

(5)巨额赎回: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若任一工作日赎回额超过本理财产品上一工作日规模的15%时,即为巨额赎回,银行有权拒绝接受当日赎回申请,投资者可在下一个工作日发起赎回申请。若连续2个工作日(含)以上发生巨额赎回,银行有权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预期年化收益率

本产品以客户的每笔认/申购为单位累计其存续天数,客户赎回时,按照赎回份额的实际存续天数和对应的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客户理财收益。实际存续天数:自收益计算起始日(含)起至收益计算截止日(不含)的天数。存续期限与预期年化收益率的对应关系如下:

银行将根据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各档次预期年化收益率,并通过门户网站公布。实际年化收益率以银行公布的为准(上表为购买时银行公布的最新预期年化收益率)。客户所能获得的理财收益以银行按本理财产品协议约定计算并向客户实际支付的为准,该等理财收益最高不超过按本理财产品协议约定的本产品相应期限档次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的理财收益。

3、产品投资范围、投资种类

固定收益类:国债、金融债、央票、高等级信用债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为0-50%;

货币市场类: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回购、货币基金和其他货币市场类资产,投资比例为40%-100%;

其他: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投资比例不超过30%。

4、投资限制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前述投资比例暂时超出浮动区间且可能对客户预期收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银行将根据本理财产品协议约定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银行有权单方面调整前述投资范围、品种或投资比例,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规定的强制性规范的前提下,将提前在门户网站或网上银行或银行营业网点进行公告。若客户不接受调整后的投资范围、品种或投资比例,有权在公告执行前按本理财产品协议约定全部赎回本产品并解除本理财产品协议。若客户在公告执行后继续持有本产品或办理本理财产品协议项下相关业务的,视同接受公告内容。

5、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1)出现以下情况,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若本理财产品余额持续10个工作日低于理财产品规模下限;由于监管机构要求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终止产品;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认为需要终止产品。

(2)银行宣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应提前在门户网站、网上银行或银行营业网点公告。

(3)银行将于提前终止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客户应得理财本金及收益划至客户清算账户。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提前终止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因素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短期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相关部门将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7年6月6日发布的《三角轮胎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14亿元人民币,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14.75亿元人民币。

六、备查文件

《“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 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18-023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第五笔土地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威海市国土资源局环翠分局支付全部土地补偿款170,299.51万元。

本次搬迁补偿款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业绩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审计意见为准。

一、获得土地补偿款的基本情况

2015年7月23日公司与威海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公司原老厂区土地由威海市国土资源局收回并进行挂牌拍卖,2016年9月30日完成拍卖,详情参见公司2016年10月10、11日发布的公告(编号:2016-015、2016-017)。

公司分别于2016年12月21日、2017年3月22日、2017年5月4日、2017年8月7日收到威海市国土资源局环翠分局支付的土地补偿款20,738.62万元、57,414.1554万元、34,444.4375万元、31,538.2811万元,详见公司2016年12月22日、2017年3月24日、2017年5月6日、2017年8月8日发布的公告(编号:2016-025、2017-005、2017-017、2017-031)。2018年5月14日公司收到威海市国土资源局环翠分局支付的第五笔土地补偿款26,164.016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全部土地补偿款170,299.51万元。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处理,将上述土地补偿款暂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政府补助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取得的土地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公司将在2018年完成对上述土地补偿款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对公司2018年度的业绩暂无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