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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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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
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018-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8-46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

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18年4月27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下简称“定期报告”)。由于公司旗下林业等资产所涉资料收集范围广,需完成的核实工作量大,且公司部分工程需要造价公司进一步评估,审计机构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5月2日开始停牌(因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1月16日停牌)。现就相关风险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1、若公司在2018年7月2日前仍无法披露定期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4 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自2018年 7月2日起复牌,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2、若公司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在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定期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3、若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定期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可能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四、若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可以在公司披露相关报告后5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股票交易的申请,若未能在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可能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