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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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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8-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公告编号:临2018-048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象屿0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461号),公司高度重视,立刻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事项进行了研究和复核,现对问询函中涉及事项回复如下:

一、关于公司的经营情况

1.年报披露,公司主要通过为供应链条上的客户提供采购、供应、分拨、配送等流通服务,获取服务收益,分享增值收益。报告期,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的营业收入为2026.55亿元,同比增加70.96%,但毛利率仅2.25%,较去年同期的3.12%的毛利率有所下降。同时,年报披露,公司将构建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获取供应链增值收益。

请公司补充披露:(1)大宗贸易业务的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在毛利显著下降的情况下仍拓展大宗贸易规模的原因及后续经营计划;

回复:

一、大宗贸易业务的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

公司所从事的是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业务内容包括大宗商品贸易(采购和分销)服务、大宗商品物流输送服务、大宗商品上下游客户资金服务以及大宗商品流通信息服务,通过整合供应链的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提供“四流合一”的综合性服务。

大宗贸易业务,是公司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的一个环节。经营方式是,为满足上下游客户对原辅材料、半成品的采购供应需求,以及产成品的分销需求,公司为其提供的采购与分销服务。盈利模式包括大宗商品的分销、代理以及自营模式,在分销和代理模式下,通过有效控制价格波动风险,赚取对锁价差收益和服务收益,在自营模式下,公司承担价格波动风险,赚取价差利润。

经过多年的业务模式转型,公司的大宗贸易业务与传统贸易业务已完全不同。传统贸易业务做行情,靠赚取价差作为主要利润来源,客户以中间贸易商为主;公司的大宗贸易业务逐步转向以产业型、工厂型客户为主,服务于产业需求,主要利润来源于对锁价差收益和服务收益,自营业务赚价差不再是主要利润来源。公司的大宗贸易业务主要依靠增加物流增值服务、提升客户原材料、产成品采购分销效率,来提高盈利能力。目前公司仍处在转型过程中,呈现出业务规模增长快速,存货、资金周转加速,但毛利率较低的特点,这与市场同类型企业的变化基本一致。

行业内大宗贸易业务的情况:

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二、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在毛利显著下降的情况下仍拓展大宗贸易规模的原因及后续经营计划

1、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分析

公司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业务2017年度主营业务毛利456,702万元,毛利率2.25%同比下降0.95%。

毛利率下降的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原因:

一是,公司正在加大对产业型客户的全流程供应链管理服务,不但参与原料采购,而且参与销售成品,并分别形成两次收入,由于该模式处在培育初期,对客户的增值服务收益尚未充分挖掘体现,因此收益水平尚未匹配收入增幅。2017年度,全流程供应链管理及核心大客户业务由上年不到300亿元大幅增长至约620亿元,毛利率仍处于较低水平,从而拉低了公司整体业务的毛利率水平。

二是,公司为提高供应链服务能力,近年加大对核心物流资源的布局。由于投入的物流资源发挥效应需要一定周期,短期内加大了固定成本负担。因此,公司在业务规模增长趋势形成后,盈利能力尚未同步跟上,出现阶段性的毛利率下降。

此外,公司配套大宗商品现货经营,运用期货工具对冲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相应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处置损益,这部分损益与主营业务经营密切相关,但体现在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如还原期货套保损益,2017年度公司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业务毛利率为2.40%,较上年度还原后的毛利率2.56%,下降0.16%,下降幅度明显收窄。

2、在毛利显著下降的情况下仍拓展大宗贸易规模的原因及后续经营计划

现代供应链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之一,目前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公司定位为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商,正在致力于围绕制造业企业需求,打造“四流合一”的供应链服务平台,其中大宗商品贸易流通服务不仅是不可或缺的核心服务环节,也对公司整体服务能力有巨大的支撑作用,是公司物流资源和资金信用能力发挥更大效用的基础。因此,沿着产业链条整合拓展大宗贸易规模是公司现阶段业务的重点。

虽然目前毛利率水平出现阶段性下降,但伴随业务模式的转变,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市场份额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公司整体经营结果也同时呈现资产周转加快、运营费用率下降、净利润与净资产收益率持续上升等良性发展趋势。

近三年,公司资产周转和费用率情况如下:

注:2016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下降主要是受2015年12月定增影响

为此,公司将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围绕“夯实基础、提质增效”的工作目标,深化业务转型和资源整合,不断提升供应链业务的盈利能力。在后续的经营中,公司将进一步深化物流资源整合,完善物流网络布局;进一步推动采购供应服务与全链条物流服务间的协同联动;进一步完善与拓展针对制造业企业的全程供应链管理服务模式,推动供应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2)结合公司业务模式,判断大宗贸易业务的经济实质,并说明收入确认时点、确认政策及确认依据、营业收入的确认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3)请会计师结合贸易业务的资金流、物流等情况,核实贸易业务的真实性,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请会计师说明对营业收入确认履行的审计程序、取得的审计证据,核实公司贸易业务的经济实质及其真实性,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大宗贸易业务经济实质和会计处理

1、公司大宗商品贸易包括农副产品、金属材料与矿产品、能源化工产品、机电产品等产业全链条贸易。按业务类型,分为分销、代理和自营模式。

(1)分销业务包括长约采购、长约销售和对锁销售。长约采购业务是通过与有长期分销需求的上游供应商签订长期的采购协议,每批采购分次定价,公司二次定价后分销给下游客户;长约销售业务是指与有长期采购需求的下游企业签定长期销售合同,公司组织货源销售给下游企业;对锁销售业务是指在向下游企业销售一定数量的某产品的同时向上游供应商采购同等数量规格品质的产品。

分销业务的盈利主要来自于分销产品买卖对锁价差的利润以及相关的服务收入,通过长约采购、长约销售、对锁销售等方式提高采购和销售的渠道及规模的稳定性,并通过定价对锁降低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2)代理业务是指受委托方的委托代为采购或销售某种货物的业务。在这类业务中,公司不承担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商品质量风险、商品保管风险和信用风险,利润提前锁定,公司仅收取代理费收入。

(3)自营业务是指以赚取市场价格波动利润为主要目标,先与上游供应商签定采购合同,持有货物然后等待市场价格上扬后再卖出的业务,盈利主要来自于买卖价差利润。

2、大宗贸易收入的确认政策

公司大宗贸易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商品销售

公司在商品货权已转移并取得货物转移凭据后,相关的收入已经取得或取得了收款的凭据时视为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根据货权转移方式的不同,客户在公司自有仓库或指定第三方仓库提货的,货权转移凭证为出仓单、提货通知函或货权转移单;负责运输至客户指定仓库或工厂交货的,货权转移凭证为送货签收单;出口货物以出口报关日期为货权转移时点。

(2)代理收入

按照代理合同约定,以货物转移给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客户并取得委托方对代理服务费用确认时确认代理收入的实现。

3、公司大宗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和净额法核算销售收入的情形均有,采用总额法和净额法主要考虑公司是否为合同的主要责任人,作为合同主要责任人的,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不是合同主要责任人的,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在判断公司是否为合同的主要责任人时,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公司是否是主要的义务人,是否有权选择客户或供应商,独立承担采购或销售中的义务;(2)采购商品后公司是否拥有存货的所有权,公司是否承担了存货保管和灭失风险,第三方仓储公司保管不善发生损失的情况下,公司是否为赔偿的受益对象;(3)公司是否具备商品的定价权;(4)公司与客户、供应商分别进行全额结算,是否以收到客户款项作为支付供应商货款的前提,是否在交易中承担了信用风险。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

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17年报审计过程中,对大宗贸易业务收入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及评价与大宗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大宗贸易业务销售合同及对管理层、业务人员进行访谈,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评价公司的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对锁销售业务进一步检查对应的采购合同,对比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款项支付、交货方式等条款,综合判断公司是否为合同的主要责任人,评价公司的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在网络上查询供应商、客户的工商信息,关注是否为公司的关联方及对应的供应商、客户是否互为关联方,分析贸易业务的真实性。

4、执行收入实质性分析程序,对重要交易实施毛利率分析程序。

5、选取样本检查与大宗贸易业务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提货单、货权转移单、报关单、客户签收单、运输单据、销售收款单据等。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主营业务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检查出库单、提货单、货权转移单、客户签收单、报关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主营业务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函证重要的采购、销售交易与未结算余额。

三、会计师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现公司存在虚构的贸易业务,公司采用总额法和净额法主要考虑公司是否为合同的主要责任人,贸易业务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4)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的主要经营方式、盈利模式、增值收益获取方式、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并结合现有的物流、资金流等资源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发展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的核心竞争力。

回复:

一、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的主要经营方式、盈利模式、增值收益获取方式

经营方式:

公司所从事的是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业务内容包括大宗商品贸易(采购和分销)服务、大宗商品物流输送服务、大宗商品上下游客户资金服务以及大宗商品流通信息服务,即针对供应链的四流“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提供服务。

在大宗商品贸易方面,公司通过多年经营形成了具有竞争力的核心产品经营体系,包括金属矿产品、农副产品、能源化工产品等主要品种。

在大宗商品物流方面,公司通过多年经营形成了具有竞争力的物流网络体系,包括铁路物流能力、北货南运物流能力、口岸仓储堆场物流能力、专业物流园区开发运营管理能力。

公司经营模式的特点是,整合上述物流网络体系和核心产品经营体系,并结合公司资金信用能力和大宗商品流通过程中的信息获取和分析能力,逐步构建标准化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组织协调商流、物流、资金流与信息流,为生产制造企业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优化流通体验,并在实现降本增效的同时参与分享增值收益。

盈利模式:

与经营模式相对应,公司的盈利模式是赚取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过程中的综合服务收益,从服务环节来看,盈利点有:(1)物流服务收益,包括关键物流节点集散中转服务费、点对点或门到门区间运输服务费等;(2)贸易服务收益,包括采购分销的代理服务费、上游下游商流渠道资源整合和运维费等;(3)资金融通服务收益,包括商品流通中上下游客户所需资金融通服务费等;(4)信息服务收益,包括如一揽子解决方案咨询费、产供销存信息管理咨询费等。

增值收益及获取方式:

公司通过提升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能够帮助客户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从而参与分享增值收益。

在公司实际业务运作中,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具体业务实际情况,盈利模式中的四个盈利环节并非严格分割区分,也未在每笔业务中均有涵盖。公司为上下游客户提供服务,通常体现为一揽子服务方案,在业务成本测算时按照以上四个盈利点进行了估算和预计。公司参与分享增值收益,通常体现在一揽子服务方案的收费水平上。

二、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业务的可持续性

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制造强国,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在现代供应链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标志着现代供应链正式成为国家战略,供应链在促进降本增效、供需匹配和产业升级中的作用显著增强,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支撑。国家已明确提出要培育100家左右的全球供应链领先企业,重点产业的供应链竞争力进入世界前列,中国要成为全球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重要中心。

公司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业务模式,符合国家鼓励的供应链发展方向,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公司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模式可以满足客户的需求、解决客户的痛点,其盈利模式不是比拼服务费率,也不是压缩客户经营收益,而是通过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加收益,实现供应链价值分享,具有可持续性。

公司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的规模效应已经初显,业务规模接近2000亿元,货量约8000万吨。平台的规模效应将逐步带动公司物流业务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形成商流、物流和资金流业务的相互促进、相互提升的局面,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三、公司发展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的核心竞争力

供应链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整合资源为手段,实现商品采购、销售、物流、资金与信息等全过程高效协同的组织形态。要把供应链服务做深做实,必须具备“四流合一”的综合性能力。

目前国内大宗商品供应链企业多数是在传统产业基础上进行转型的,一类是物流企业进入供应链领域,掌握物流资源和服务能力;另一类属于贸易企业向供应链领域转型,其物流以外包为主。第一类企业拥有较强的物流资源和物流服务能力,在转型中向大宗商品市场、产业、渠道等方面延伸拓展,而第二类企业拥有较好的上下游商品流通渠道资源,在转型中也断加强在物流资源和服务能力上的整合。

公司在大宗商品物流方面,初步形成了具有竞争力的物流服务能力,包括铁路物流能力、北货南运物流能力、口岸仓储堆场物流能力、专业物流园区能力;在大宗商品贸易方面,已形成了具有竞争力的核心产品经营体系,商品贸易规模和市场地位不断提升。

因此,公司发展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兼具物流能力和商品流通服务能力,并能将二者相互整合,形成综合服务能力。物流资源和物流能力的强大支撑,使公司能够通过高效畅通便捷的物流体系作为载体,确保商流畅通、信息流可靠、资金流安全;核心商品的贸易经营能力,使公司拥有了广泛的客户和渠道资源,建立了成熟稳定的业务团队、精细化的管理体系、科学的风控机制。二者的有机结合为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部分仓储物流资源情况如下:

2.年报披露,本年度实现营收2032.9亿元,同比增加70.74%,增长主要来自新项目、新团队以及与制造业企业等核心客户深化合作带来的业务增量,营收结构不断优化。

请补充披露:(1)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的名称、采购产品及采购金额,前十大销售客户的名称、销售产品及销售金额,并核实供应商、销售客户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应当披露的其他关系。如近三年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发生变化,请解释变化原因

回复:

由于公司所从事的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处于充分竞争领域,前五大供应商与前十大销售客户名单均属公司重要商业机密,行业内同类上市公司也大多未将其公开披露。因此,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公司在本回复中不予披露主要供应商与客户的名称。

1、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

单位:万元

2、近三年前十大销售客户

注:因全程供应链管理服务既为产业型客户提供原料,又为其销售成品,故存在该模式下的产业型客户或其销售平台公司既为我司供应商又为我司销售客户的情况。

近三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较为稳定,随着2015年全程供应链管理服务模式的开展,前五大供应商基本集中于该模式相关项目的产业型供应商或其销售平台型公司。近三年仅有一家供应商因业务结束而终止,其余供应商至今均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但因采购量未达2016年和2017年前五名而未列出。

近三年公司前十大客户除一家客户因业务结束而终止外其他客户均基本保持稳定,存在动态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全程供应链管理服务模式下的实体企业或者销售平台之间业务切换;二是利用全程供应链管理服务的资源优势不断拓展新的大客户;三是与原有客户加深合作,扩大交易量。

近三年公司与前十大客户以及前五大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前述新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影响营收的金额,营收结构优化的具体表现及对收入、毛利的影响。

答复:

新项目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3)会计师核查结论

本所在公司2017年报审计过程中,针对上述项目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新项目业务实质,了解及评价与新项目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选择样本检查了与前十大销售客户及上述新项目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提货单、货权转移单、报关单、客户签收单、运输单据、销售收款单据等,以确定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恰当;检查了与前五大供应商及上述新项目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采购合同、采购入库单、采购发票、采购付款单等。

3、查询供应商、客户的工商信息,关注是否为公司的关联方及对应的供应商、客户是否互为关联方。

4、函证重要的采购、销售交易与未结算余额。

经核查,上述主要销售客户与供应商,其与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之间,未见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

二、子公司经营情况

3.年报披露,2017年6月公司成立厦门象道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道物流)并持有40%股权,2018年4月公司以3.16亿元收购象道物流20%股权。收购完成后,象道物流成为控股子公司,其主业为铁路运输及综合物流业务。截止报告期末,成立仅半年的象道物流实现营业收入8.09亿元,净利润8141.36万元。

(1)请补充披露,截至目前象道物流的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长短期负债、应收应付及预收预付情况、前五大客户名称及交易金额,结合经营方式、盈利模式、毛利率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象道物流的核心竞争能力及盈利可持续性

回复:

一、象道物流主要资产和权属情况

象道物流2017年6月成立后,通过在陕西、河南、江西、贵州、青海、湖南等地设立或收购子公司作为主体,以托管经营与资产租赁的方式先承接合作方在当地原有的铁路集装箱场站运营业务,并同步向合作方收购上述区域铁路集装箱场站主要资产。目前下属八家全资子公司已基本完成相关物流资产的收购,并在成都、贵阳各有一家铁路场站由象道物流托管经营。象道物流托管经营的企业为成都青白江象道物流有限公司和贵阳象道物流有限公司,均由五店港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由于其土地、房屋建筑物等出资资产未完成产权过户,暂以托管方式由象道物流托管经营,待其产权手续完善后,象道物流再行收购。

截止2018年4月30日象道物流及其各子公司已取得的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归属于象道物流及其子公司的资产中,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车辆等需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目前大部分已完成变更。尚有1095万元的房屋建筑正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此外,因跨区域调度运营的车辆需陆续开回车辆登记所在地办理过户,目前尚有约1178万元的车辆未完成产权过户。上述资产过户手续在正常进行中,未发现存在产权过户障碍,预计在2018年内可以完成。

二、截至2017年12月31日长短期负债、应收应付及预收预付情况以及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上述应收账款主要是大宗商品铁路物流运输业务应收款,象道物流通过建立客户信用管理体系,对资信良好的客户给予相应赊销额度,同时通过掌握货权预防应收款风险,即控制客户未提货物货值保持超过应收货款金额。

单位:万元

截至目前,以上应收款项均已收回。

象道物流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象道物流2017年度收到出资款15亿元,向银行借款10.98亿,向股东借款4.8亿,收购铁路集装箱物流资产支付对价约27.4亿元,铁路集装箱物流资产包括铁路场站(堆场、仓库)、铁路专用线、集装箱、装卸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运营资金占用2.56亿元。公司收购集装箱铁路物流资产的交易对方主要是五店港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北八道(厦门)物流集团、北八道(高安)物流有限公司、北八道(安阳)物流有限公司,收购的资产权属和过户情况详见以上“一、象道物流主要资产和权属情况”。

三、2017年度前五大客户名称及交易金额:

单位:万元

注:与北八道(厦门)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的业务系因2017年业务过渡期间象道物流承接其原有业务而发生。过渡期业务交接完成后双方已无业务往来。

四、象道物流的经营方式、盈利模式、毛利率,以及核心竞争力及盈利可持续性

1、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

象道物流主营铁路物流业务,服务产品主要包括铝产品(氧化铝、铝锭),煤炭,建材(陶瓷、石材、水泥等)、农副产品、钢材等,主要依托自有铁路场站及铁路专用线,以自有集装箱为载体,提供门到门等多式联运服务。

象道物流的盈利模式是提供铁路集装箱货运服务、公路集装箱货运及仓储服务,赚取服务费用,盈利点有:(1)铁路集装箱运输代理服务;(2)公路集装箱运输服务;(3)集装箱租赁服务;(4)装卸、仓储服务。

2、象道物流核心竞争力、毛利率及盈利可持续性

象道物流的核心竞争力在于:(1)在大宗商品集散区域拥有自有货场,货场配备了连接铁路主干线的铁路专用线,货场配备有完善的装卸、运输、堆场和仓储服务能力;(2)拥有成熟的经营团队和管理体制,拥有广泛的大宗商品客户资源,拥有市场化的服务能力。

自2017年6月成立以来,象道物流已持续开展了稳定的业务运作,并取得了较好的盈利。象道物流2017年8-12月营业收入8.10亿元,净利润8,141万元,业务毛利率为18.04%。在A股上市公司中,以特种集装箱运输为主的铁龙物流2017年特种集装箱板块毛利率为20.26%,以海运集装箱运输为主的安通控股2017年多式联运板块毛利率为16.06%。

根据国家《“十三五”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规划》,预计到2020年中国集装箱运量达到铁路货运量20%左右,未来铁路集装箱运输量具备较大的增长空间。象道物流作为拥有核心铁路场站和铁路专用线资源,而且市场化服务能力强的铁路集装箱物流企业,将获得良好的发展机遇,其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具备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基础。

(2)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为象道物流提供4.39亿元连带保证责任,到期日为2024年12月,请补充披露上述担保涉及的基础事项、是否涉及诉讼或仲裁、公司为联营企业提供大额长期连带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担保履行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回复:

公司2017年为象道物流提供4.39亿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基础事项系象道物流用于各地子公司股权收购及资产收购的专项金融机构借款,未涉及诉讼或仲裁。

象道物流2017年6月成立后,基于开展业务的需要,拟收购相关铁路集装箱物流资产。由于项目资产分散在不同区域,属于不同主体,为了实现业务启动与资产收购同步推进,象道公司成立之后,单独在各地成立子公司,由象道物流的各子公司逐步收购各地铁路物流资产。鉴于象道物流刚设立,融资和担保能力有限,有必要由象道物流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为融资贷款提供担保。

2017年9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拟按持股比例为象道物流的银行融资提供总额度为8.4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根据象道物流与相关商业银行签订融资贷款协议的期限予以确定。详见公司2017-071号《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年10月18日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了上述为象道物流提供担保的事项。详见公司2017-074号《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2017年年末,象道物流的该项银行融资借款余额为10.98亿元,按照公司持股40%的比例,公司提供4.39亿元担保。

(3)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向关联方象道物流拆出资金总额2.42亿元,收回拆出资金5000万元,期末尚有1.92亿元资金未收回。请补充披露象道物流短期内拆借大额资金的用途、剩余1.92亿元拆借资金未归还的原因及目前的资金状态、拆借资金到期日、是否能按期归还、如无法收回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说明上述资金拆借是否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回复: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核通过《关于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向象道物流提供1.2亿和2.6亿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5%/年,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还本付息,主要用于象道物流日常业务营运资金,以及收购各地铁路集装箱物流资产。象道物流作为新办企业,在金融机构建立征信档案及满足目前业务需求的融资能力,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成立初期所需资金主要通过注册资本金和股东借款解决。随着公司的发展,将通过经营积累以及金融机构贷款解决相应的资金问题。

截至2017年末,拆借资金余额是1.92亿元,借款到期日不超过2018年12月29日,均用于象道物流的日常运营,象道物流目前经营正常,能够按期归还借款。

象道物流是公司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36号-关联方披露》,公司对象道物流的资金拆借构成了关联方资金占用,但是该款项主要用于解决象道物流经营发展初期的资金需求,且借款利率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4)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本所对象道物流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公司本回复中列示的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厦门象道物流有限公司主要财务状况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所列示的信息未存在不一致情形;公司对于象道物流核心竞争力和盈利可持续性的说明、与我们审计象道物流2017年度财务报表时从管理层所获取的理解,没有发现存在重大不一致之处。

我们检查了公司对象道物流提供担保和资金拆借履行的审议程序和披露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对象道物流提供担保和资金拆借已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履行了审议程序,并进行了恰当的披露;象道物流是公司联营企业,我们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36号-关联方披露》,公司对象道物流的资金拆借构成了关联方资金占用,但是该款项主要用于解决象道物流经营发展初期的资金需求,且借款利率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我们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年报披露,黑龙江象屿农业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农产)为重要的控股子公司,本期营收62.3亿元,同比增加67.53%,净利润为2.8亿元,同比下降8.5%。

(1)请补充披露象屿农产本期营业收入增长的具体原因、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收入与利润不配比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象屿农产本期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是因为玉米收购量大幅增加,因此收入相应增加。

象屿农产是公司从事农产品供应链业务的核心企业,2017年随着国家玉米临储政策取消,象屿农产的业务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由原来代国家临储业务为主,转向政策粮收储服务与市场化粮食流通服务并举。目前象屿农产主要开展以下业务:(1)继续开展国家临储粮食保管服务;(2)为深加工企业提供粮食采购、仓储服务;(3)开展北粮南运业务,为南方饲料生产企业提供原料供应服务。象屿农产在黑龙江粮食产区的粮食收购基地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有较强的粮食收购、烘干、仓储、配送、运输、分销等全链条服务能力与运作经验。相对于东北粮食产区的巨大的市场空间,象屿农产粮食供应链业务规模仍将稳步扩大,其业务发展具有可持续性。

象屿农产2017年营收增长,而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度国家临储粮的仓储补贴价格由86元/吨/每年,降低至80元/吨/每年,直接减少了象屿农产的利润。二是,因处于玉米价格市场化的第一年,公司粮食贸易流通业务刚开始恢复增长,且其利润率较低。因此,象屿农产在2017年度出现营收与利润不匹配且利润下降的情况。以上变化主要受农产品政策阶段性调整的影响,后续象屿农产面向市场的粮食购销与物流服务将进入常态化发展。

(2)年报披露,象屿农产期末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37.27亿元,主要为2017-2018产季加大玉米收购力度所致。请补充披露象屿农产的主要仓库所在地、收购玉米的数量、收购价格、收购资金来源,并结合玉米价格波动情况,说明新收购的玉米是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回复:

象屿农产的主要仓库所在地在黑龙江粮食主产区以及北方港区。2017-2018产季收购玉米数量为454万吨,收购价格约在1400-1500元/吨之间,收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流动资金贷款。

依据现货市场价位走势情况,存货不存在减值迹象,并且预计可收回现金流净现值高于存货成本,因此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现金流及资产负债情况

5.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末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28.94亿元,其中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8亿元、21.54亿元、5.61亿元和26.7亿元。请补充披露分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分季度净利润说明现金流季度差异与公司当期盈利情况是否匹配。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各季度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存在差异,主要是与公司业务开展节奏相匹配。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净额为负数主要是,供应链业务处于为满足后续业务开展增加存货储备阶段,对应的采购付现现金增加所致,其中2017年3月31日存货较2016年12月31日增加85亿元。第二季度随着各实体企业节后开工,销售规模增长,增加回款。第三季度陆续销售回款的同时进行动态采购为第四季度业务开展做储备,保持较均衡的经营现金流结构。第四季度为保障象屿农产收购季的资金需求,加快非农产板块资金回笼速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季度差异与公司当期盈利情况整体是匹配的,但由于公司供应链业务具有资金需求高但净利率低的特点,季度销售收款和采购支付进度对经营活动现金流季度差异影响较大;同时象屿农产业务受季节性影响收益和现金流回笼存在一定滞后性,如象屿农产2017年四季度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出41亿,2018年一季度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入45亿。公司分季度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师核查结论:

本所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我们的年度审计工作旨在使我们能够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出具意见。公司回复中对于公司各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的说明与我们审计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时从管理层所获取的理解,没有发现存在重大不一致之处。此外我们的比较仅是基于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所获得信息而进行,公司未委托我们对其任何季度财务报表出具任何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各季度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差异较大原因是合理的。

6.年报披露,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15.78亿元,同比增加62.64%,其中贸易融资借款22.28亿元;长期借款期末余额10.52亿元,同比上升46%。请补充披露:(1)本期借款金额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融资目的及资金用途、借款费用对财务指标的影响,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分析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结构是否合理、偿债能力是否足够;(2)贸易融资涉及的具体交易事项、交易对方及关联关系、融资性贸易的收入确认方法、盈利模式及开展方式、主要风险、融资性贸易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借款增加原因、融资目的及资金用途

短期借款增加是由于本期供应链业务规模增长,营运资金需求增加所致;2017年长期借款同比增加46%,主要是我司长期投资(主要是象屿农产的仓储建设项目)增加;

(2)借款费用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借款费用随着借款规模有所增加,其中利息支出增长52.23%,但利息率是下降的,从2016年的0.43%下降至2017年的0.38%,同时费用利润率从105.43%增加至127.49%。

注:财务费用率=财务费用/营业收入;利息率=利息支出/营业收入;费用利润率=净利润/财务费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对比情况

2017年12月31日,我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对比如下表所示,从表中可看出我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同行业中属于合理水平。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结构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

(4)偿债能力

2015-2017年末及2018年3月,我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992,330.70万元、11,906,685.67万元、20,329,063.43万元和4,668,846.6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6,240.67万元、67,313.63万元、99,444.86万元、34,017.32万元,逐年增加,盈利能力是偿债的主要来源。

2015-2017年末及2018年3月末,我司货币资金分别为217,102.35万元、222,849.70万元、483,048.43万元和523,739.54万元,其中非受限的货币资金分别为192,699.81 万元、212,579.16万元、434,586.21万元和449,825.00万元,货币资金充沛,现金偿付保障能力强。存货账面净值分别为565,160.76万元、1,001,166.49万元、1,219,552.89万元和1,695,665.73万元,存货周转次数分别为12.55、14.69、17.88和12.43,周转率较稳定,变现能力较强,为债务的按时兑付提供了保证。

同时为配套长期资产的构建,长期债务比重增加,债务结构逐步优化,偿债能力亦得到改善。

(5)贸易融资涉及的具体交易事项等

贸易融资,是指我司在商品交易中,基于商品交易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所操作的短期融资工具,如进口押汇、国内证代付、福费廷等,是商业银行提供的一类服务。

我司的贸易融资主要是进口押汇,贸易融资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17年进出口业务规模的扩大,2017年进出口业务量同比2016年增幅61.21%;(2)人民币资金规模紧张,融资成本上升;(3)2017年人民币升值超过6%,升值幅度较大;基于上述原因,我司2017年加大外币融资比例。

会计师核查结论:

本所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我们的年度审计工作旨在使我们能够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出具意见。公司回复中对于公司借款增加原因、资产负债结构是否合理、偿债能力是否足够的说明与我们审计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时从管理层所获取的理解,没有发现存在重大不一致之处。

经核查,公司贸易融资主要为进口押汇,不存在通过融资性贸易获得融资的情形。

7.年报披露,公司衍生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2.15亿元,对当期利润影响6479.5万元。衍生金融负债期末余额1.9亿元,对当期利润的影响为3.39亿元。上述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对公司当期业绩影响较大。

请补充披露:(1)衍生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具体品种、风险等级、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回复:

一、衍生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具体品种如下:

单位:万元

二、衍生金融资产和负债的风险等级

公司对衍生金融资产和负债,未标示风险等级。具体原因如下:

1、对于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根据进出口业务状况,针对进出口业务涉及到的结算货币,以一定期间内的进口付汇及出口收汇计划为基础,选择合适的远期外汇交易,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不占用资金,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收付汇期限和金额进行交易。

2、对于期货套保业务,

公司进行套保业务的目的是为规避宏观经济系统性风险及金属、能源化工及农副产品等大宗原材料商品价格波动对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管理价格风险。在期现套保原则下,整体风险较小。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关于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业务部门会根据与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签订的远期结售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锁定我司成本。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交割与实际收付时间差距较远,公司高度重视对进出口合同执行的跟踪,避免收付时间与交割时间相差较远的现象。

(3)公司已制定专门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2、关于期货套保业务,主要的风险为:

(1)价格波动风险:当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期现走势背离,短期内造成部分价差损失。

(2)交割风险:临近交割而持仓超出交易所限仓时,或因合约流动性不足而造成平仓损失。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套保业务开展各项流程环节须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

(2)设置商品衍生品事业部综合部管理公司套保业务操作。通过交易员与结算员、会计、审计部等的多方相互稽核的关系,建立有效交叉监督机制。套保业务各岗位人员,如发现套保业务交易存在违规操作时,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3)对套保操作进行授权管理,公司贸易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各子公司/事业部经营目标,审批、授权子公司/事业部套保操作权限。商品衍生品事业部综合部负责日常监控各子公司/事业部操作情况,若出现超权限的操作行为,商品衍生品事业部综合部需及时向贸易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根据贸易风险管理委员会指示意见,可采取强制平仓等措施。

(4)在制作仓单及申请套保额度方面做好提前量,每日对持仓情况进行跟踪及反馈,对可能出现的交割风险制定应急处理预案。

(5)公司审计部根据以上原则对相关账单进行定期核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2)列表披露近三年衍生金融资产和负债的期末余额、当期发生额及对利润的影响;

回复:

近三年衍生金融资产和负债的期末余额、对利润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师核查结论:

本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表执行了审计工作,我们的年度审计工作旨在使我们能够对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出具意见。我们比较了公司对本问题的回复中2015年、2016年及2017年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期末金额及对利润的影响金额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附注披露信息,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

经核查,公司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财务问题

8.年报披露,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28.85亿元,坏账准备3亿元,账面价值25.85亿元。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5.92亿元,坏账准备4.99亿元,账面价值10.92亿元。请补充披露:(1)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客户名称、金额、形成原因、账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

回复:

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客户名称、金额、账龄、关联关系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注:厦门象屿兴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人。2017年度公司与厦门象屿兴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其销售原材料等商品,共计约9.88亿元,详见公司2017年度报告附注“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与厦门象屿兴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已纳入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管理,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详见公司2017年度2017-007号、2017-008号、2017-014号公告。

单位:万元

(2)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具体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并结合客户的经营情况、还款能力、期后回款、涉诉进展情况等说明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和估计是否合理。请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具体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

1、公司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及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属于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在测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公司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收取的保证金;(2)抵押物价值;(3)留置的货物价值;(4)客户的经营情况;(5)担保方履行担保义务的能力;(6)预计可获得的保险赔偿;(7)涉及诉讼的参考法律部及律师对案件结果的预计;(8)与客户达成的还款计划履行情况;(9)产生上述现金流入可能需要发生的现金流出。

2、公司在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时,已充分考虑客户的经营情况、还款能力、期后回款、涉诉进展情况等。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前5名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分析如下:

(1)厦门象屿兴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公司经营正常,期末应收账款在账期内,期后已全部还款。

(2)响水昌隆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长期合作客户,公司经营正常,期末应收账款在账期内,期后已全部还款。

(3)PT VIRTUE DRAGON NICKEL INDUSTRY,收取国际信用证,期后已全部收款。

(4)孝义市锦瑞贸易有限公司,公司经营正常,期末应收账款在账期内,期后已全部还款。

(5)2015年3月子公司厦门成大进出口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成大”)为苏州中裕达物流有限公司代理采购铁矿石,因商品市场暴跌,客户不及应对已逾期履行。双方协商后债务人以苏州华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在建高展商务大厦部分房产抵债,厦门成大拟将对应房产出售后冲减应收款项,高展商务大厦位于苏州太仓市高新区,目前在建中尚未销售,但该区域同类房产价格自2015年至今未发生明显下跌,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低于其账面价值,因此公司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6)厦门象道物流有限公司系公司联营企业,应收厦门象道物流有限公司款项性质系资金拆借用途及还款情况分析详见问询函问题3回复,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低。

(7)应收中央储备粮创业直属库、中央储备粮齐齐哈尔直属库、中央储备粮赵光直属库款项均为中储粮收购保管保证金,待收储的粮食出库后即退还该产季的保证金,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低。

(8)应收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款项系拟参加竞拍的拍卖保证金,拍卖结束后可退还或抵拍卖款,目前该债权包已拍下。

综上,公司以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和估计是合理的。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本所在公司2017年报审计过程中,对上述事项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及评价了管理层复核、评估和确定应收款项减值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分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款项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等,评估管理层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进行减值评估的方法是否适当。

3、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选取样本评估是否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包括检查客户的经营情况、还款能力、期后回款等,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复核管理层是否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4、对于管理层按照账龄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对管理层所编制的应收款项账龄明细表选取样本对账龄划分准确性进行复核,并重新计算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准确。

5、对上述非关联方应收款项进行函证,对关联方应收款项取得财务资料进行核对。

经核查,本所认为公司对应收款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具体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是合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客户相关信息已恰当披露,坏账准备计提和估计合理。

9. 2018年4月,公司董事会通过会计估计变更,将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标准由期末余额达到100 万元(含100 万元)以上变更为期末余额达到500 万元(含500 万元)以上。相关公告披露,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为2017年 1月 1 日。请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业务模式、主要客户及信用风险等变化,补充披露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原因、对公司前三季及全年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金额重大的判断标准是否合理;(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7年1月1日起适用的理由和规则依据、对本期业绩的影响、是否需对年报进行调整。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业务范围、业务模式、经营规模的变化,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也随之不断变化。近5年来公司规模变动:

单位:万元

原会计政策中,将单项金额100万元以上作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已不适应公司规模的变化。为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结合应收款项的构成、近年来应收款项的回款情况、实际坏账发生情况,对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进行了充分评估,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进行了变更,变更后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为500万元,更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单项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因此,金额重大的判断标准是合理的。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由于公司规模的扩大,管理层2017年1月1日起在各月末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时即以单项余额500万元作为单项金额重大的标准。2017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该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了确认,自2017 年 1 月 1 日起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进行变更。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即按照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编制。因此公司将2017年1月1日作为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本期业绩不产生影响、无需对2017年年报进行调整。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本所在公司2017年报审计过程中,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访谈,了解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原因。同时获取了公司单项金额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应收款项明细,选取样本检查是否存在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等减值迹象,但公司未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对该类应收款项测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经检查,未发现存在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等减值迹象,但公司未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经核查,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已经董事会批准,会计估计变更自2017年1月1日起适用,进行会计估计变更理由是合理的,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业绩及全年主要财务指标均不产生影响,无需对年报进行调整。

10.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达70.96亿元,同比增加43.43%,其中95.98%的预付款账龄在一年以内,本期大幅增加主要为产品供应链业务规模扩大预付货款增加所致。请补充披露:(1)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客户名称、金额、预付款项形成原因、账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并结合所处行业说明支付大额预付款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回复:

公司与前五名预付款客户无存在关联关系。支付大额预付款原因如下:

①公司操作全程供应链管理服务项目下支付的货款导致;

②公司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业务的预付款客户均为行业内龙头或知名制造业企业,其所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中均占有主流地位,依照行业惯例需收到货款后才会进行排产发货或建造。

单位:万元

(2)大额预付款依据的基础协议或约定、付款时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目前预付款项涉及相关事项的进展、是否履行交货义务。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对预付款管理有严格的内部管理与审批制度,大额预付款从合同签订到付款都需严格按照《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预付款管理制度》执行,实行严格的授信额度管理制度,公司要求业务及相关部门必须前往实地考察并提交考察报告,深入了解授信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同时,业务部门作为对客户信用负责的第一责任人,保证提交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运营管理部作为独立机构,对额度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并牵头各职能部门进行会审,出示评估意见,提交贸易风险管理委员会(简称“风委会”)最终审批。上述大额预付款具体情况如下: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本所对预付账款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及评价与存货采购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检查前五名预付账款对应的采购合同。

3、检查前五名预付账款付款单据及对应的审批记录。

4、对前五名预付账款实施函证程序。

5、检查前五名预付账款期后履行情况。

经核查,公司上述预付账款付款均依据相关的协议或约定、付款时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