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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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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18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吉浦路300号上海虹杨宾馆2楼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包正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董事任艳杰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王文章先生、王明山先生、郝峡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

3、 董事会秘书段建军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斌、张忞昕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8日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18-019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5月18日在上海虹杨宾馆召开。应到董事6人,实到5人,委托出席1人(董事任艳杰女士书面委托董事包正明先生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包正明先生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包正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包正明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毛中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毛中华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由以下成员组成:

1.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包正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杨世权先生、魏臻先生任委员。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魏臻先生担任主任委员,毛中华先生、谢桂英女士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谢桂英女士担任主任委员,魏臻先生和任艳杰女士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毛中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毛中华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安全监察局局长的议案》

同意聘任马文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薛柏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唐召信先生为公司安全监察局局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任艳杰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孙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马文智先生、薛柏会先生、唐召信先生、任艳杰女士、孙凯先生简历附后。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段建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段建军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两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安全监察局局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聘任毛中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马文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薛柏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唐召信先生为公司安全监察局局长,聘任任艳杰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聘任孙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聘任段建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毛中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马文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薛柏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唐召信先生为公司安全监察局局长,聘任任艳杰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聘任孙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聘任段建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决议。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

附件

简 历

包正明先生,汉族,1963年8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矿业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3.07-2001.02,淮南市煤电总公司新集二矿(花家湖矿)地测科主管工程师、副科长、科长;2001.02-2003.08,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矿综采一队党支部书记、副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矿长;2003.08-2011.01,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基建部副部长兼主任工程师,杨村煤矿矿长,刘庄煤矿矿长、党委副书记,生产部部长;2011.01-2011.11,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11-2014.01,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2014.01-2014.10,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4.10-2017.02,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7.02-至今,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党委副书记;2017.03-2018.0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04-2017.09,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09至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毛中华先生:汉族,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1988.07~1991.04,大屯煤电公司孔庄煤矿地测科监控员;1991.04~2000.12,大屯煤电公司办公室副科长、科长、副主任;2000.12~2007.01,大屯煤电公司办公室主任、徐州办事处主任;2007.01~2011.04,上海能源姚桥煤矿党委书记、副矿长;2011.04~2013.01,上海能源龙东煤矿矿长、党委副书记;2013.01~2014.02,上海能源副总工程师兼龙东煤矿矿长、党委副书记;2014.02~2015.04,上海能源副总工程师兼姚桥煤矿矿长、党委副书记;2015.04~2016.11,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2016.11~2018.02,中煤龙化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18.02至今,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8.03至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04至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马文智先生,汉族,1963年06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4.08-1996.01,大屯煤电公司姚桥煤矿机电科技术员;1996.01-1996.05大屯煤电公司姚桥煤矿机电科副科长;1996.05-2001.06,大屯煤电公司姚桥煤矿机电副总工程师;2001.06-2003.08,上海能源机电管理处主任工程师;2003.09-2008.03,上海能源姚桥煤矿副矿长;2008.03-2008.09,上海能源机电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08.09-2010.07,上海能源机电管理部部长;2010.07-2011.05,上海能源副总工程师兼任机电管理部部长;2011.05-2013.08,上海能源副总工程师、徐庄煤矿矿长,党委副书记。2013.08至今,大屯煤电公司董事。

薛柏会先生,汉族,1967年07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07-1993.09,大屯煤电公司龙东煤矿综掘队技术员;1993.09-1994.06,大屯煤电公司龙东煤矿政工部秘书;1994.07-1995.07,大屯煤电公司龙东煤矿掘进五队党支部书记;1995.07-1996.10,大屯煤电公司龙东煤矿掘进四队队长;1996.10-1998.05,大屯煤电公司龙东煤矿综掘队队长;1998.05-2000.04,大屯煤电公司龙东煤矿采煤工区区长;2000.04-2001.08,上海能源龙东煤矿副总工程师兼采煤工区区长;2001.08-2002.04,上海能源孔庄煤矿副总工程师;2002.04-2007.04上海能源孔庄煤矿副矿长;2007.04-2010.08,中煤五建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新河煤矿矿长,副总工程师兼矿业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0.08-2011.05,中煤一建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矿业分公司经理,总经理助理;2011.05-2011.10,上海能源生产管理部部长;2011.11-2012.05,上海能源副总工程师兼任生产管理部部长;2012.05-2013.08,上海能源副总工程师兼任孔庄煤矿矿长、党委副书记;2013.08至今,大屯煤电公司董事。

唐召信先生,汉族,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1.10-1987.07,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屯公司”)姚桥煤矿综采三队副队长;1987.07-1993.05,大屯公司龙东煤矿综采二队队长;1993.05-1995.07,北京煤炭干部管理学院学员;1995.07-1996.07,大屯公司龙东煤矿综安队队长;1996.07-2001.07,大屯公司龙东煤矿运输科科长;2001.07-2010.05,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能源”)龙东煤矿副矿长;2010.05-2013.01,上海能源姚桥煤矿矿长、党委副书记;2013.01-2014.02,上海能源副总工程师兼姚桥煤矿矿长、党委副书记;2014.2至今,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3月至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监局局长。

任艳杰女士,汉族,1965年11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1994年10月至2003年4月,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科长、副主任会计师、主任会计师、副处长;2003年5月至2006年6月,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处长;2006年6月至2010年7月,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处长,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0年7月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四、五届监事会监事。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四届监事会监事。2017年3月至今,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17年3月至今,上海能源总会计师;2017年4月至今,上海能源董事。

孙凯先生,汉族,1972年2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7.07—1998.05,大屯公司姚桥煤矿掘进三队技术员;1998.06—2002.11,大屯公司姚桥煤矿采煤二队主管技术员;2002.12—2004.11,上海能源姚桥煤矿采煤三队主管技术员; 2004.12—2007.10,上海能源姚桥煤矿采煤二队队长;2007.11—2010.07,上海能源姚桥煤矿采煤副总工程师;2010.08—2012.05,上海能源姚桥煤矿副矿长、总工程师;2012.06—2015.03,上海能源姚桥煤矿副矿长;2015.04—2018.03,上海能源姚桥煤矿矿长、党委副书记;2018.03至今,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年4月至今,上海能源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段建军先生,汉族,1969年1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92.07-1992.10,大屯煤电公司干部处专员;1992.11-1999.07,徐沛铁路管理处办公室秘书;1999.06-2002.01徐沛铁路管理处办公室副主任科员;2002.02-2004.04,徐沛铁路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科员;2004.05-2005.08,上海能源办公室主任科员;2005.09-2006.07,上海能源办公室科长;2006.08-2008.04,上海能源办公室综合主管;2008.05-2011.11,上海能源办公室副主任;2011.11-2012.05,上海能源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2012.05-2018.01,上海能源董事会秘书处处长;2012.05至今,上海能源办公室主任、徐州办事处主任。2018年2月至今,公司董事会秘书。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 临2018-020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5月18日在上海虹杨宾馆2楼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委托出席1人(监事王文章先生委托监事向开满先生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监事向开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会议选举王文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王文章先生简历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18日

附件:

王文章先生简历

王文章先生:男,汉族,安徽肥西人,1964年11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副主任(部门正职级),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1995年6月获得安徽财贸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2013年7月获得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煤炭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5年度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2014中国CFO年度人物、2015年中国国际财务卓越人才,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客座导师。曾任中煤建设集团财务部副主任、财务审计部主任、财务部经理、中煤建设集团纪委委员;中煤集团资产财务部副主任、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兼中联煤层气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总会计师兼中储棉广州公司(筹)董事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正职待遇)。2017年8月22日起,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