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8-042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8-04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8年5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0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东升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为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5月11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王京女士递交的辞呈,王京女士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王晨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5月15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晨阳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征求了本人意见后,认为王晨阳先生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王晨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8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晨阳先生,文学硕士,高级政工师。曾任北京市委组织部宣教政法处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正处级干部、副局级干部。
现任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晨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京东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除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8-043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8-043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京东方”)是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负责实施绵阳第6代AMOLED(柔性)生产线项目。为满足项目资金需要,绵阳京东方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或其牵头组建的银团(以下简称“国开行/银团”)申请为其提供总额为20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的10年期中长期贷款(包括其项下短期贷款、押汇代付、信用证及短期保函等业务),并为其提供46亿元人民币的长期保函(不超过6年期)额度支持。
根据国开行/银团要求,公司拟为绵阳京东方中长期贷款(包括其项下的短期贷款、押汇代付、信用证及短期保函等银行授信业务)及长期保函额度提供相应保证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科发大道中段198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东
注册资本:贰佰零捌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0日
营业范围: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绵阳科技城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股38.46%;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1.54%。
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17年度为经审计数据,2018年1季度为未经审计数据。
二、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或其牵头组建的银团
担保代理人:国家开发银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并由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担保金额:
(1)贷款总额为20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包括其项下的短期贷款、押汇代付、信用证及短期保函等银行授信业务);
(2)长期保函额度46亿元人民币,用于向海关开具进口设备增值税及关税保函、设备抵押保函。
主债权期限:中长期贷款期限10年;长期保函期限不超过6年,自每笔保函开立日起计算。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生效条款:担保相关协议在双方有权审批部门批准后生效。
三、董事会意见
绵阳京东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截至2018年4月30日,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61.54%。公司为绵阳京东方实际控制人,日常运营均由本公司负责,可按照公司意愿控制绵阳京东方的决策、经营和管理,其他股东未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为保障公司权益,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本次担保由绵阳京东方提供相应反担保,以保障公司权益。
截止2018年3月31日,绵阳京东方进展顺利,目前处于设备搬入阶段,预计2019年实现量产。根据资金测算,绵阳京东方经营资金可满足其贷款还本付息需求,违约风险较小。
本次为绵阳京东方提供保证担保折合人民币251亿元,有利于促进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保障项目顺利进行。项目公司运营情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987.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116.38%;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本公司也没有向控股股东、关联方提供担保、逾期担保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人民币银团贷款保证合同(草案);
3、美元银团贷款保证合同(草案);
4、保函保证合同(草案)。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8-04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8-04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7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决定于2018年5月28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2)。
2018年5月17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东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095,827,763股份,占股份总数的3.15%)《关于提请增加2017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2018年5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出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8年5月28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7日下午3:00至2018年5月28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8日
B股股东应在2018年5月18日(即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事业计划;
5、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借款及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开展保本型理财业务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9、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2、关于为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1、提名历彦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02、提名王晨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特别事项说明:
其中,议案6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和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上述股东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议案10和议案12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及议案1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议案1至议案11和议案13.01已经第八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4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12和议案13.02经第八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8年5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如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23日、24日,9:30-15:00
3、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邮政编码:100176
4、指定传真:010-64366264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10-64318888转
联系人:王艺敏、苏雪飞
电子邮件:wyimin@boe.com.cn ;suxuefei@boe.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725,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如本次股东大会选举2位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27日下午3:00至2018年5月28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证券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股 B股
委托有效期限:2018年 月 日至2018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一、议案13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说明如下:
(1)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委托人拥有的表决权数分别为其于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票数乘于应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人数(2名);
(2)在每一项表决权数额度范围内,委托人可自主分配同意票数,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自主分配给两位或两位以上的候选人;
(3)如委托人所投出的表决权总数等于或者小于其累积可使用表决权数,则投票有效,实际投出表决权总数与累积可使用表决数间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如委托人所投出的表决权总数超过其累积可使用表决权数的,该委托人对该事项的投票无效;
二、委托人应决定对上述其他议案投票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 √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授权委托无效。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