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8-059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周先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9名,代表股份806,451,3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359%,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12,441,3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67%。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表)6名,代表股份806,406,6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33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名,代表股份44,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到会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06,406,6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4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12,396,693股赞成,44,7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06,406,6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4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12,396,693股赞成,44,7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06,406,6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4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12,396,693股赞成,44,7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06,406,6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4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12,396,693股赞成,44,7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94,045,8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17%;反对12,405,4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35,900股赞成,12,405,493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06,406,6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4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12,396,693股赞成,44,70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6,406,6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4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12,396,693股赞成,43,100股反对,1,600股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崇州二医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4,045,7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17%;反对12,405,4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8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35,800股赞成,12,405,493股反对,100股弃权。

以上议案均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相应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张乃博、李雪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8-060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

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资产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康医疗;证券代码:002219)自2017年10月3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17号)。

经与相关方沟通,确认该重大事项为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发布的《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5号)。停牌期间,根据与各相关机构沟通及论证情况,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拟以现金购买相关资产,预计本次收购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0号)。

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交易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46号)。

由于公司预计无法在预定时间内按原计划(即2018年1月31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交易,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6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进行审慎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相关议案,本次重组财务顾问同时出具了《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详见2018年5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并于2018年5月15日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2018】第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我公司提交的重组相关文件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做出说明或出具核查意见。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即刻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方对《问询函》涉及问题进行了认真研读并制定工作方案,因标的公司历史沿革复杂,股权持有人众多,涉及核查、确认事项众多,因此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重组《问询函》,在此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并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