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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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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8-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8,77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5月24日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21号)核准,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77万股。公司已于2017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33,107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277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4,83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股东为:李妙华、林献忠、李江、上海宏益博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景潘、陈建芬、赵尧林、施成才、何金田、上海汇石鼎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顺森、李云光、郑晓荣、李选顺、陈道成,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18,7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7%,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5月24日。

二、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33,107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277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4,830万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东对其所持股份的锁定承诺及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上海宏益博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汇石鼎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景潘、赵尧林、施成才、何金田、李选顺、郑顺森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股份。

2、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李妙华、林献忠、李江、陈建芬、郑晓荣、陈道成承诺: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②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③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④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在公司担任监事的自然人股东李云光承诺: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②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的承诺

1、上海宏益博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①在本企业所持华荣股份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可减持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②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③若本企业违反本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李妙华、林献忠、李江承诺:①本人具有长期持有华荣股份之股份的意向;②在本人所持华荣股份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可根据需要对所持华荣股份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③在本人所持华荣股份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2年内,若公司股价不低于发行价,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届时本人所持股份的10%。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及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④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⑤若本人违反本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8,77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5月24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上述股东或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在实际减持时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