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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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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批准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的情况公告

2018-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批准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的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基本情况

2018年5月18日,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获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代替《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以下简称“99版标准”)。新国标的实施日期为2019年4月15日。

新国标与99版标准相比,主要技术变化为:增加了第4章总则、第5章整车标志;删除了原第4章产品分类、第7章检验规则;增加了6.1.7车速提示音、6.1.8淋水涉水性能、6.4防火性能、6.5阻燃性能、6.6无线电骚扰特性等条款。其中,对比99版标准,新国标在第4章总则中,对电动自行车的主要指标进行了如下调整: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99版标准中为: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

2、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99版标准中为: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99版标准中为: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

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99版标准中为: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

二、新国标发布的影响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1、新国标发布的影响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发布,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要求,特别是加强了安全技术要求,有利于促进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将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给整个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有利于具备技术实力、生产资质和规模效应的企业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2、公司的应对措施

(1)作为新国标的起草单位之一,公司已根据标准调整的精神,提前对现有电动自行车产品进行了梳理和调整,积极开发和储备了符合新国标的新车型,以满足2019年4月15日新标准正式执行之后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市场需求。

(2)为进一步巩固和保持公司在电动自行车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计划在电动自行车轻量化、锂电化和整车及零部件安全性等方面进一步增加研发投入和技术储备。

(3)公司已具备电动摩托车生产资质,并且正在积极推动相关子公司获得电动摩托车生产资质。公司已经储备了符合国家电动摩托车标准的合规车型,并取得电动摩托车产品强制性3C认证证书。

三、相关风险提示

新国标目前虽已发布但尚未正式实施。虽然公司已经提前根据新国标的精神进行了产品调整和储备,但是,在自新国标发布日到2019年4月15日的过渡期内,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对按照99版标准已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内的相关管理政策尚不明确,存在一定程度的政策性风险,可能对公司现有产品的短期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