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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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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8-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公告编号:临2018-03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13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4月2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7.46%股份的股东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2018年5月2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8年6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临时提案:《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以及《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议案的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期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的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4月2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6月13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139号南京华泰万丽酒店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13日

至2018年6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5、听取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非表决事项);

16、听取关于公司董事2017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非表决事项);

17、听取关于公司监事2017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非表决事项);

18、听取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履行职责、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非表决事项)。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11项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或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2-14项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3月13日、2018年3月29日、2018年5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已于2018年4月26日和2018年5月24日分别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0-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01、5.02、5.03、5.0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5.01子议案: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5.02子议案: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5.03子议案: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04子议案: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注:如股东只填写5.00栏,视同对5.01-5.05的表决意见一致。

填写说明: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需加盖公章。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5、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邮政编码:210019);联系电话:(025)83388272、83387793;传真号码:(025)83387784。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8-032

债券简称:13华泰01 债券代码:122261

债券简称:13华泰02 债券代码:12226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公司债券“13华泰01”本息兑付

及摘牌、“13华泰02”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3华泰01兑付债权登记日:2018年5月31日

●13华泰01停牌起始日:2018年6月1日

●13华泰01兑付资金发放日:2018年6月5日

●13华泰01债券摘牌日:2018年6月5日

●13华泰02付息债权登记日:2018年6月4日

●13华泰02付息资金发放日:2018年6月5日

2013年6月5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公司将于2018年6月5日开始支付“13华泰01”、“13华泰02”自2017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4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并兑付“13华泰01”本金。根据《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2、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707号文。

3、债券简称及代码:13华泰01(122261)、13华泰02(122262)。

4、发行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债券期限、发行规模及票面利率: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发行规模40亿元,票面利率4.68%;品种二为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发行规模60亿元,票面利率5.10%。

6、发行价格:每张100元。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兑息日: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的兑息日为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6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本期债券10年期品种的兑息日为2014年至2023年每年的6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2018年6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本期债券10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2023年6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信用等级: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13)010150号),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最新跟踪评级结果为:维持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展望为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12、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13、上市日期:2013年7月17日。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兑付、兑息方案

按照《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票面利率为4.68%;10年期品种票面利率为5.10%。

本年度兑息每手“13华泰0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46.80元(含税);每手“13华泰02”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51.00元(含税)。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总金额为49,320万元(含税)。

本年度兑付“13华泰01”本金40亿元。

三、本期债券本年度兑付、兑息相关日期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7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4日,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2、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13华泰01”的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31日;“13华泰02”的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4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其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3、停牌起始日及摘牌日:本期债券“13华泰01”的停牌起始日为2018年6月1日,摘牌日为2018年6月5日。

四、兑付、兑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公告为准。本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前的第2个交易日将本期债券的利息及“13华泰01”对应本金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上述划付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利息及“13华泰01”对应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本期债券的利息及“13华泰01”对应本金。

五、关于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本次付息每手“13华泰01”面值1,0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37.44元(税后),每手“13华泰02”面值1,0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40.80元(税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本次付息每手“13华泰0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46.80元(含税);每手“13华泰02”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51.00元(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以及2009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等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发行人本期债券利息应当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相关非居民企业上述企业所得税,在向非居民企业派发债券税后利息,将税款返还债券发行人,然后由债券发行人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

六、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联系人:奚东升、钱佳

电话:025-83387118,83387792

传真:025-83387784

2、主承销商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联系人:李鹏、冯卉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78

3、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电话:021-68870114

投资者欲全面了解有关“13华泰01(122261)、13华泰02(122262)”兑付、兑息的具体条款,请查阅2013年6月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本公司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