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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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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

2018-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2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 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18 年1月2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18 年1月13日、2018 年1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18年5月29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西藏信托-智臻4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9,970,6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成交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76,164,630.70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47.76元/股。最后一笔于2018年5月29日买入,公司已按规定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

至此,公司已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的法定锁定期为2018年5月30日至2019年5月29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的份额锁定期分别为法定锁定期届满之日、法定锁定期届满之日后12个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在法定锁定期满当日解锁全部标的股票的50%,法定锁定期满12个月的当日解锁全部标的股票的50%。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