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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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2018-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18-025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8年5月29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15.94万股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普照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要求完成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18年3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148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为217.14万股。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授予日后,共计10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共计1.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8年3月9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215.94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138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每股21.90元或26.28元,其中,按照每股 21.90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1.34万股,按照每股26.28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60万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有效期:本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7年。

(2)锁定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如监管部门对锁定期有额外规定,从其规定。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3)解锁期:

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二、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18年5月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453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8年5月7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18年5月7日止,欧普照明己收到138名激励对象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2,159,4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伍万玖仟肆佰元整)。各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49,682,34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159,4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7,522,940.00元。截至2018年5月7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581,638,504.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581,638,504.00元。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5.94万股,公司已于2018年5月29日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四、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79,479,104股增加至 581,638,504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中山市欧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王耀海先生、马秀慧女士(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授予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81,517,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09%,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82.79%。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锁定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锁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 修正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实际完成授予登记的215.94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5,201.01万元,具体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18-026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479.46万份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66人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普照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要求完成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情况

2018年3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278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484.98万份,行权价格为每份43.79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授予日后,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期权权益,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期权权益,被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合计为5.52万份。公司本次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8年3月9日

2、授予数量:479.46万份

3、授予人数:266人

4、行权价格:43.79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有效期: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7年。

(2)等待期:不低于12个月,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后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在等待期内不可以行权。

(3)行权安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未来72个月内分6期行权。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18年5月29日,公司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欧普照明期权

2、期权代码(分六期行权):0000000165、0000000166、0000000167、0000000168、0000000169、0000000170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18年5月29日

四、本次授予后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首次授予的479.46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