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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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告

2018-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8-020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委托理财金额: 1亿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委托理财期限:2018年5月30日-2018年8月29日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于2018年5月30 日签署“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20250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金额为1亿元,期限为2018年5月30日-2018年8月29日。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购买的“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20250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中信银行。截至本公告日,除该理财产品外,中信银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20250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理财期限:2018年5月30日-2018年8月29日

预计年化收益率:4.80%-5.30%

认购金额:人民币1亿元

产品风险评级:PR1级(谨慎型,绿色级别)

资金来源:公司部分闲置资金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不需要

理财业务管理费收取的约定:本产品无认购费;本产品无销售手续费、托管费;本产品所投资工具,超过本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以上部分为产品管理人投资管理费;以上费用,按产品募集资金总额为基数。

(二)产品说明

1、本产品计划募集金额为1亿元,标的产品的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理财资金全额通过结构性利率掉期方式进行投资运作。本产品的上述投资范围将有可能随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变化而进行调整,或中信银行基于勤勉尽职从投资者利益出发,对投资范围进行调整。

2、本产品为结构性理财产品,产品管理方、收益计算方为中信银行。联系标的为伦敦时间上午11点的美元3个月LIBOR,即美元3个月伦敦同业拆借利率(3-Month USD Libor),具体数据参考路透终端“LIBOR01”页面)。联系标的观察日为2018年08月24日,如遇英国节假日,则调整至前一个英国工作日。

3、年化收益率的确定方式如下:

(1)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挂钩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或等于8.00%,产品年化收益率为4.80%;

(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挂钩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大于8.00%,产品年化收益率为5.30%;

(3)本产品年化收益率测算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作为银行向投资者支付理财收益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银行实际支付为准,且不超过本产品年化收益率。本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风险/赎回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最不利的投资情形等,将可能导致投资者收益蒙受损失。由此产生的理财收益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中信银行不承担任何返还理财收益的保证责任。除本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或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预期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信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4、理财本金及收益返还:本产品收益计算天数为91天,到期日为2018年8月29日,产品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理财期满,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账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遇中国、美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投资者所获本产品理财收益=理财本金*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收益计算天数/365。若募集期发生变化、收益起计日发生变化或者清算其遇中国、美国法定节假日,产品到期日和到账日视情况将可能相应进行调整。

(三)风险提示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除产品协议书中揭示的通用风险外,具体风险如下: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

2、利率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赎回风险: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权,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投资者提前赎回其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可能导致本金和收益的损失。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理财产品造成重大影响,例如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全部损失。

5、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

7、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联系标的市场波动将可能导致产品收益下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本金到期全额返还且理财年化收益率为4.80%。

(四)敏感性分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为自有资金,由管理层根据经营情况测算,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该项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

(五)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投资标的为“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20250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系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理财期限为91天,为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和协议主体的经营状况并定期向管理层报告,发现有不利因素的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开展现金管理活动协同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建立现金管理项目台账,规范现金管理会计核算,做好理财资金统筹安排,确保决策审批流程到位、资金进出规范有序。

3、现金管理操作岗位实行权限分离,投资发起、投资审批、资金出入、会计记账、产品赎回等过程根据内控管理要求分别在不同部门、不同岗位进行相应分离,从而避免操作风险。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和重要性原则,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相关内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具有较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佳的固定收益类或保本类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该现金管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0元。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