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521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2018-050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发布了《关于部分监
事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监事王福清先生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3%。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同时符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王福清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50股,即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而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2018年5月29日,减持计划时间期
满,拟减持人均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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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5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042,490,3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上述方案实施完成后,王福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由原3000股变更为36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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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截至2018年5月29日,减持时间届满,拟减持人因个人原因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截至2018年5月29日,减持时间届满,拟减持人因个人原因未实施减持。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