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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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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8-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6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12月2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择机进行风险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12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近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钢公司”)以及淮钢公司的子公司江苏淮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淮龙”)购买了理财产品共计103,000万元;公司、淮钢公司以及淮钢公司的子公司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利淮”)、江苏淮龙赎回了前期购买的已到期的理财产品共计57,0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2018年4月2日,淮钢公司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瑞富添盈A计划R1610期01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购买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4、预期年化收益率:5.40%

5、产品起息日:2018年4月3日

6、产品到期日:2018年6月28日

(二)2018年4月3日,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锦丰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乾元鑫溢江南2018年第552期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购买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

4、预期年化收益率:5.20%

5、产品起息日:2018年4月4日

6、产品到期日:2018年10月8日

(三)2018年4月3日,江苏淮龙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淮海科技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中银日积月累-收益累进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购买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4、预期年化收益率:2.20%~4.00%

5、产品起息日:2018年4月3日

6、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四)2018年4月10日,淮钢公司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瑞富添盈A计划R1610期01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购买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4、预期年化收益率:5.25%

5、产品起息日:2018年4月11日

6、产品到期日:2018年6月26日

(五)2018年4月12日,淮钢公司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瑞富添盈A计划R1610期01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购买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4、预期年化收益率:5.35%

5、产品起息日:2018年4月13日

6、产品到期日:2018年6月26日

(六)2018年4月16日,江苏淮龙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淮海科技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中银平稳理财计划-智荟系列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购买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4、预期年化收益率:5.00%

5、产品起息日:2018年4月16日

6、产品到期日:2018年7月9日

(七)2018年4月26日,淮钢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广银安富”D61(GS1260)期人民币理财计划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购买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4、预期年化收益率:4.80%

5、产品起息日:2018年4月26日

6、产品到期日:2018年6月26日

(八)2018年4月27日,淮钢公司向江苏银行淮安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聚宝财富聚溢融”开放式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购买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4、预期年化收益率:4.95%

5、产品起息日:2018年4月28日

6、产品到期日:2018年6月26日

(九)2018年5月10日,淮钢公司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瑞富添盈A计划R1610期01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购买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4、预期年化收益率:5.30%

5、产品起息日:2018年5月11日

6、产品到期日:2018年7月24日

(十)2018年5月11日,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智能定期理财11号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购买金额:人民币3,500万元

4、预期年化收益率:5.05%

5、产品起息日:2018年5月14日

6、产品到期日:2018年11月12日

(十一)2018年5月11日,淮钢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广银安富”D46(GS2010)期人民币理财计划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购买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4、预期年化收益率:4.95%

5、产品起息日:2018年5月11日

6、产品到期日:2018年6月26日

(十二)2018年5月17日,淮钢公司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瑞富添盈A计划R1610期01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购买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4、预期年化收益率:5.30%

5、产品起息日:2018年5月18日

6、产品到期日:2018年8月20日

(十三)2018年5月17日,淮钢公司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瑞富添盈A计划R1610期01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购买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4、预期年化收益率:5.20%

5、产品起息日:2018年5月18日

6、产品到期日:2018年7月26日

(十四)2018年5月24日,淮钢公司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瑞富添盈A计划R1610期01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购买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4、预期年化收益率:5.35%

5、产品起息日:2018年5月25日

6、产品到期日:2018年9月12日

(十五)2018年5月24日,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锦丰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乾元鑫溢江南2018年第608期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购买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4、预期年化收益率:4.90%

5、产品起息日:2018年5月24日

6、产品到期日:2018年11月20日

(十六)2018年5月25日,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锦丰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乾元鑫溢江南2018年第610期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购买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4、预期年化收益率:4.95%

5、产品起息日:2018年5月25日

6、产品到期日:2018年8月23日

(十七)2018年5月25日,淮钢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757号增盈定制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购买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4、预期年化收益率:5.00%

5、产品起息日:2018年5月25日

6、产品到期日:2018年9月25日

(十八)2018年5月29日,淮钢公司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瑞富添盈A计划R1610期01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购买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4、预期年化收益率:5.35%

5、产品起息日:2018年5月30日

6、产品到期日:2018年10月10日

(十九)2018年5月29日,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智能定期理财11号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购买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4、预期年化收益率:5.00%

5、产品起息日:2018年5月30日

6、产品到期日:2018年11月28日

二、赎回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5月24日分别赎回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锦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锦丰支行购买的5,000万元理财产品;淮钢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4月12日、4月25日、5月14日、5月21日分别赎回了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购买的共计40,000万元理财产品;江苏利淮于2018年4月11日赎回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清河支行购买的10,000万元理财产品;江苏淮龙于2018年4月9日赎回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淮海科技支行购买的2,000万元理财产品。以上理财产品收益合计13,922,324.27元均已到账。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21日、11月7日、12月28日、2018年1月30日、3月3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投资风险采取了下述措施:

1、按照审慎投资的原则,公司资金财务部负责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公司内部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实施内部监督,并在审计过程中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5、当产品发行主体的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及风险控制措施,并提示风险。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经营层已对现有经营活动进行了充分的测算,并且做好了相关的资金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及尚未赎回理财产品情况

包括本公告涉及的理财产品在内,公司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及尚未赎回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核权限额度内,公司累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总金额共计252,10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及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与张家港市杨舍镇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杨舍资产公司”)、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高新公司”)有关纠纷一案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因侯东方等人诉公司侵权案终审败诉,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判决公司返还侯东方等人4,500万元本金及利息。为此,公司及沙钢集团于2016年5月12日依据2008年12月与杨舍资产公司等单位签署的《关于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之重组协议》、《关于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之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向苏州中院起诉杨舍资产公司等公司原部分股东,要求其赔偿公司因侯东方诉讼案败诉支付的4,500万元本金、利息及所发生的相关诉讼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1)。

2017年6月7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6)苏05民初35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0)。由于公司及沙钢集团不服苏州中院《民事判决书》【(2016)苏05民初354号】部分内容,公司及沙钢集团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苏省高院”)提起上诉,江苏省高院于2017年9月5日受理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8)。

2018年4月24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院《民事调解书》【(2017)苏民终164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1)。

二、诉讼调解的执行情况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7)苏民终1647号】,公司已收到沙钢集团、杨舍资产公司、国投高新公司的补偿款合计7,044.38万元。截止目前,该案件已按本终审裁定履行完毕。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上述款项后,将相应增加公司本期利润。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8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19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3)。2016年9月30日,经与相关各方论证,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2016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7)。2016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72),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7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2017年6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34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17年6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进行回复并对外披露。公司收到重组问询函后,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重组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条落实和回复,由于相关问题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无法在2017年6月29日前完成回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9)。公司于2017年7月6日、7月13日、7月20日、7月27日、8月3日、8月10日、8月17日、8月24日、8月31日、9月7日、9月14日、9月21日、9月28日、10月12日、10月19日、10月26日、11月2日、11月9日、11月16日、11月23日、11月30日、12月7日、12月14日、12月21日、12月28日、2018年1月5日、1月12日、1月19日、1月26日、2月2日、2月9日、2月23日、3月2日、3月9日、3月16日、3月23日、3月30日、4月10日、4月17日、4月24日、5月3日、5月10日、5月17日、5月2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0、临2017-063、临2017-064、临2017-065、临2017-067、临2017-068、临2017-069、临2017-070、临2017-079、临2017-080、临2017-082、临2017-084、临2017-086、临2017-089、临2017-090、临2017-091、临2017-092、临2017-094、临2017-095、临2017-096、临2017-097、临2017-103、临2017-105、临2017-106、临2017-109、临2018-001、临2018-002、临2018-003、临2018-004、临2018-007、临2018-008、临2018-009、临2018-011、临2018-012、临2018-013、临2018-022、临2018-023、临2018-026、临2018-028、、临2018-030、临2018-032、临2018-033、临2018-034、临2018-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方正继续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标的资产体量较大、交易对方较多、方案复杂、协商难度较高,就重组方案和问询函相关事项的确认、协调需要一定时间。公司正全力以赴推动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加快与交易对方就重组方案相关事项进行磋商、核实、确认,并加快与各方就本次重组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协商、沟通、汇报。公司将在相关工作确认完成后,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提交相关材料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