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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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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8-060

债券代码:112502 证券简称:17科伦01

债券代码:112550 证券简称:17科伦02

债券代码:112666 证券简称:18科伦01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减资的基本情况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减资系根据《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已不符合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未达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54,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未达到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18年5月31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440,000,000元减少为1,439,845,500元,总股本将由1,440,000,000股减少为1,439,845,500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于公司本次减资无需召开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7科伦01”)、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7科伦02”)、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8科伦01”)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章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的规定,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导致回购激励对象所持股份并予以注销导致减资的情形无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此,公司及受托管理人无需就此次减资召集并召开17科伦01、17科伦02、18科伦01的债券持有人会议,敬请全体持有人关注相关投资风险。

三、公司本次减资的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减资系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所致,减少的注册资本仅占公司现有注册资本的0.01%,本次减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债权人通知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6-062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在新疆伊宁市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除公司董事黄复兴先生、张腾文和独立董事李越冬女士、王广基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外,其他董事均以现场出席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与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选举董事刘革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刘革新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2、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资格及工作性质进行合理分析与评判后,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刘革新;委员:王晶翼、张腾文、张涛(独立董事)、李越冬(独立董事、会计专业);

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张涛(独立董事);委员:王广基(独立董事)、潘慧;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李越冬(独立董事、会计专业);委员:张涛(独立董事)、潘慧;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为王广基(独立董事);委员:张涛(独立董事)、刘思川。

3、以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冯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冯昊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确定其报酬的独立意见》。

4、以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刘思川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刘思川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确定其报酬的独立意见》。

5、以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晶翼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全球研发总裁、首席科学家、药物研究院院长,聘任潘慧女士、刘思川先生、葛均友先生、万阳浴先生、卫俊才先生、谭鸿波先生、冯昊先生、赖德贵先生、戈韬先生、吴中华先生、魏青杰先生、邓旭衡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时聘任赖德贵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均为三年,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确定其报酬的独立意见》。

6、以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黄新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黄新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7、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独立性的原则,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廖益虹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廖益虹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8、在董事刘思川先生、王晶翼先生、潘慧女士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6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责任、勤勉尽职等方面,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的报酬标准为:刘思川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年度报酬为80万元,王晶翼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全球研发总裁、首席科学家、药物研究院院长的年度报酬为260万元,潘慧女士、万阳浴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年度报酬均为90万元,葛均友先生、卫俊才先生、谭鸿波先生、冯昊先生、赖德贵先生、戈韬先生、吴中华先生、魏青杰先生、邓旭衡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年度报酬均为8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确定其报酬的独立意见》。

9、以9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科伦旭锋医药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扩大销售规模,同意公司在上海以自有资金1,400万元投资设立上海科伦旭锋医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以下简称“上海科伦”),设立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上海科伦70%股权,自然人股东何静旭持有30%股权。该子公司拟主要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商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示展览服务等(上述信息以主管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该子公司的设立符合在公司“三发驱动”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当地市场、承接创新产品销售,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加大市场掌控力度和提升市场占有率。其对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涉及关联交易。

为实施控股子公司的设立,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及相关注册登记的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1:刘革新先生简历

附件2:冯昊先生简历

附件3:刘思川先生简历

附件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附件5:黄新女士简历

附件6:廖益虹女士简历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

附件1:刘革新先生简历

刘革新先生,195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年任四川奇力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1996年创建科伦大药厂,担任公司董事长至今。1996至2003年期间担任公司总经理,历任四川省工商联合会副会长,政协四川省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共四川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共产党成都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5年,荣获“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08年,荣获中共四川省委、成都市委授予的“抗震救灾优秀共产党员”光荣称号和四川省委、省政府授予的“抗震救灾模范”光荣称号;2009年,被中共中央统战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工商联评为“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2010年,获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大常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和政协成都市委颁发的“建设成都杰出贡献奖”,2015年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目前兼任四川科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常熟恩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刘革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79,128,28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董事刘思川先生为其子外,刘革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革新先生持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革新先生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附件2:刘思川先生简历

刘思川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董事,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起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09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2012年7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9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13年1月当选为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8年1月当选为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为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湖南省总商会副会长。目前兼任四川科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刘思川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6,854,986股,除董事刘革新先生为其父外,刘思川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思川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思川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附件3:冯昊先生简历

冯昊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任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教师,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精算部分析员、上海华信惠悦(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精算咨询顾问、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2014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目前兼任石四药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冯昊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57,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冯昊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冯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办公电话:028-82860678

传 真:028-86132515

电子邮箱:fengh@kelun.com

附件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晶翼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有境外居留权,副总经理、全球研发总裁、首席科学家、药物研究院院长,2015年9月起任公司董事。目前兼任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医科大学77级临床医学本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传染病学硕士、医学分子病毒学博士。曾任美国阿肯色医科大学医学助理教授(Tenure track)、齐鲁制药有限公司集团副总经理和药物研究院院长,目前兼任《中国新药杂志》编委、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评委等社会职务。近年来三次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自2002年回国以来,王晶翼博士带领团队上市重大品种30余项,其中不乏卡培他滨等年销售额超过10亿的重磅药物,且有塞拉替尼等20余项创新药物相继步入临床研究。

自2012年11月加盟科伦以后,在王晶翼院长的领导下,科伦的药物研究已从简单输液产品仿制研究转型为高技术内涵药物为主的研究;以“仿制为基础,创新驱动未来”的产品线战略布局全面达成;科伦已成为国内药品研发创新发展速度迅捷、体系完备的大型制药企业,成功构建了一支科学水平高、战斗意志强、与国际接轨的创新研发团队。

王晶翼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50,5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葛均友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副总经理,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执业药师,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延安制药厂生产主管,上海恒寿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经理,上海勃林格殷格翰药业有限公司GMP监督,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德国RATIOPHARM制药有限公司亚太区质量经理。现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特聘教授,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副会长,成都药学会生产质量委员会主任委员。2007年6月起任公司质量总监,2009年6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质量管理。目前兼任四川科伦斗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葛均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75,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万阳浴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副总经理,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成都军医总医院药剂科负责灭菌制剂的生产质量管理,1998年进入公司前身四川科伦大药厂,任生产部车间主任,2000年任公司副总经理、生产部部长,2006年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生产管理。2015年参与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万阳浴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05,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卫俊才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副总经理,大学本科学历,高级营销师。先后任四川省第三人民医院、深圳海王药业等单位医师、高级营销经理、营销总监等职务。2008年先后任公司招投标事务部总经理和市场与招投标部总监,主管公司政策研究及市场准入工作,2012年7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参与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现为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注射剂专委会秘书长、四川省医疗保险研究会常务理事、四川省政协社会与法制专业委员会特邀成员、成都市医疗保险研究会副会长。

卫俊才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25,6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谭鸿波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副总经理,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无党派。曾任职于成轴集团公司轴承检测西南分中心,从事技术管理工作;1996年起加入公司前身四川科伦大药厂;2006年起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都基地总经理;成都市新都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2001年荣获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颁发“成都市新都区科技进步特等奖”,2002年荣获成都市人民政府颁发“成都市科技进步二等奖”,2006年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四川省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 荣誉称号, 2011年荣获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成都市科技进步特等奖”,2015年参与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13年6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谭鸿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45,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冯昊先生,其简历见本公告附件3

赖德贵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本科学历。先后任成都蓝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蓝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2001年加入公司前身四川科伦大药厂任会计、财务部副经理, 2006 年起任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2014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赖德贵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50,6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戈韬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副总经理,成都药学会理事,本科学历。1999年进入公司前身四川科伦大药厂销售服务部工作,2003年起任公司营销管理部执行总经理,负责东北、华北区域覆盖八省区的营销管理工作。2015年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戈韬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8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中华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副总经理,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机械工程师、执业药师和高级经济师,中国共产党安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供职于湖南省岳阳市制药二厂、湖南天御龙药业有限公司。2004年任湖南中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部长,先后任四川珍珠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月起任科伦药业副总经理。

吴中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45,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魏青杰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石药集团高科公司总经理,华北制药奥奇德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华北制药奥奇德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华北制药河北华仁药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制剂分厂厂长。2013年获“河北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12年获“河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制药企业基于新版GMP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获第十九届国家级二等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2012年度《新型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制剂生产线的开发》获河北省医药行业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第一名;2012年度《新型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制剂生产线的开发》获河北省科学技术成果第一名。2017年1月加入科伦药业。2017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为抗生素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魏青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邓旭衡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1年5月加入科伦药业,先后任公司子公司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兼生产总监、总经理等职。2016年参与项目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2018年5月起拟任科伦药业副总经理。

邓旭衡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附件5:黄新女士简历

黄新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总监。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西南财大在职研究生,工程师和会计师。2002年加入公司前身四川科伦大药厂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

黄新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70,000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新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新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办公电话:028-82860678

传 真:028-86132515

电子邮箱:sherry@kelun.com

附件6:廖益虹女士简历

廖益虹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自2002年8月起先后加入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和毕马威,拥有超过12年的审计工作经验。廖益虹女士曾服务于工业制造、房地产、保险及通信行业的多个跨国公司、大型国有及民营企业,曾参与多家公司首次公开发售审计及年度审计,并曾参与多个企业的内部控制咨询项目。

廖益虹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103,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廖益虹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廖益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8-063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2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在新疆伊宁市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公司监事万鹏先生和郭云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其他监事以现场出席方式参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万鹏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一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选举万鹏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附件:监事会主席万鹏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31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万鹏先生简历

万鹏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监,研究生学历,2001年司法部授予全国律师资格。2001年10月加入公司前身四川科伦大药厂,任职资产保全部,自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监。2015年3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兼任四川科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万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万鹏先生持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万鹏先生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公告编号:2018-064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发出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进行了刊登;后因工作需要,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发出了《关于变更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的公告》,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至“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会议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英也尔乡阿拉木图亚村516号)”。

2.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3.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刘革新先生。

5.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31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5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15:00至2018年5月31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5日。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会议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英也尔乡阿拉木图亚村516号)。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7名,代表股份 755,590,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37,836,834股的52.5505%。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9名,代表股份706,895,62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37,836,834股的49.1638%。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8名,代表股份48,694,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37,836,834股的3.3867%。

(3)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69人,代表股份216,484,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37,836,834股的15.0563%。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55,576,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14,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55,560,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3.《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5,560,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4.《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55,560,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5.《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755,560,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9,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455,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3%;反对29,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6.《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5,560,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455,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4%;反对2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7.《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刘革新、潘慧、刘思川、王欢、赖德贵、冯昊、戈韬、郑昌艳、程志鹏、尹凤刚、刘卫华、刘亚光、潘渠、刘绥华、薛维刚、刘自伟、姜川回避的情况下进行表决,上述股东总计持有的685,348,339股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0,202,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1%;反对39,9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0,202,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1%;反对39,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8.《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选举刘革新先生、刘思川先生、潘慧女士、王晶翼先生、黄复兴先生、张腾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子议案:

8.1非独立董事刘革新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752,892,39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9.642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得票数为213,786,77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8.7537%。

刘革新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刘革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2非独立董事刘思川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752,892,38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9.642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得票数为213,786,77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8.7537%。

刘思川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刘思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3非独立董事潘慧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752,892,38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9.642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得票数为213,786,77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8.7537%。

潘慧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潘慧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4非独立董事王晶翼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752,892,38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9.642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得票数为213,786,77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8.7537%。

王晶翼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王晶翼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5非独立董事张腾文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752,892,38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9.642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得票数为213,786,77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8.7537%。

张腾文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张腾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6非独立董事黄复兴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752,892,38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9.642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得票数为213,786,77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8.7537%。

黄复兴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黄复兴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选举王广基先生、张涛先生、李越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子议案:

9.1独立董事张涛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754,151,02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9.809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得票数为215,045,41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9.3351%。

张涛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张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2独立董事李越冬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754,151,02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9.809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得票数为215,045,41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9.3351%。

李越冬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李越冬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3独立董事王广基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754,108,32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9.803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得票数为215,002,71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9.3154%。

王广基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王广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关于确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5,560,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30,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454,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反对30,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1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选举万鹏先生、贺国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1.1监事万鹏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754,151,02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9.809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得票数为215,045,40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9.3351%。

万鹏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万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1.2监事郭云沛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754,048,61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9.796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得票数为214,943,00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9.2878%。

郭云沛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郭云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2.《关于确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5,560,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455,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4%;反对2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13.《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未达到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5,571,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466,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4%;反对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4.《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9,725,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39%;反对5,854,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48%;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0,620,3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911%;反对5,854,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42%;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5.《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5,576,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13,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471,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13,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6.《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5,558,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28,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452,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2%;反对28,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5,561,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29,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455,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5%;反对29,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8.《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5,560,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30,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454,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反对30,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9.《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需逐项表决。

19.1《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755,57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464,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9.2《债券品种和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755,57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464,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9.3《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755,57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464,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9.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755,57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464,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9.5《担保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755,559,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30,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454,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8%;反对30,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9.6《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755,560,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30,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454,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反对30,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9.7《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755,560,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30,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454,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30,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9.8《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755,559,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30,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454,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9%;反对30,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9.9《上市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755,560,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30,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454,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30,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9.10《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情况:同意755,560,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30,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454,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30,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9.11《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755,560,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30,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454,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30,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5,560,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30,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454,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30,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5,560,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30,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454,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30,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文泽雄律师和臧建建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