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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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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18-022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6月4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产业园区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8年5月28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8年5月4日完成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由原80,000,000股增加至160,000,000股,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工商信息等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津贴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所处地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拟定了《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津贴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单独享有董事津贴;

2、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不单独享有监事津贴;

3、除上述人员外的董事、监事人员,拟定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万元(税前),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为公司工作的实际支出费用由公司承担;

4、本董事、监事人员津贴标准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相关董事、监事履职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聘任王琦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主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与稳定性,规范公司利润分配行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董事会拟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与权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经营层有效运作,提高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作部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总经理工作细则》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总经理工作细则(2018年6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6月20日14:30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产业园区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5日

附件:王琦女士个人简历

王琦,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92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2015年7月至2017年9月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专员。

王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18-023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已于2018年5月4日完成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000,000元,转增80,000,000股,总股本由原来的80,000,000股增加至160,000,000股,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工商信息等条款进行修订,并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对第一章“总则”第六条进行修改:

原条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0万元。

2、对第三章“股份”第十九条进行修改:

原条文:公司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6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3、对第一章“总则”第二条进行修改:

原条文: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440301501133616。

修改为: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440300618888515F。

4、公司原计划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经公司修改首发资料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13号文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因此对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四十四条进行修改:

原条文: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修改为: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修订后的《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8年6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18-024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20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产业园区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20日

至2018年6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8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一)、自然人股东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3、股东或代理人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资料需于2018年6月19日16:30时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6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观光路公明镇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星厂区A栋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9891365

传真号码:0755-29891364

联 系 人:周志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观光路公明镇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星厂区A栋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106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18-025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因龙南县国土资源局规划调整及实测,合同编号为362018111710的项下宗地实际出让面积调整为175,498.28平方米(约合263.5亩),出让价款调整为1,561.94万元,其余条款维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原合同内容:

二、挂牌标的基本情况

(一)合同编号为362018111710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让人:龙南县国土资源局

2、土地位置:龙南县富康工业园西南片区骏能化工南侧地块

3、土地编号: DBH2018012

4、土地面积:220,167.90平方米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6、出让年限:50年

7、出让价款:1,959.50万元

调整后合同内容:

二、挂牌标的基本情况

(一)合同编号为362018111710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让人:龙南县国土资源局

2、土地位置:龙南县富康工业园西南片区骏能化工南侧地块

3、土地编号: DBH2018012

4、土地面积:175,498.28平方米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6、出让年限:50年

7、出让价款:1,561.94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