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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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8-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8-024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3,202,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6月7日(星期四);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在上市流通日后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相关业务办理指南》中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行为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2011年9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511号文核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大医药”)向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发行13,202,57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购买其持有的北京北医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医医药”)100%股权。本次发行的股票于2011年10月20日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即2011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20日。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业绩承诺情况

1、业绩承诺内容

北大医疗承诺本次重组拟购买的目标资产北医医药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080.08万元,2,434.48万元和2,806.51万元。若北医医药自2011年起未来三年实际实现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北大医疗将对北医医药未实现部分以货币方式全额补偿给北大医药。北大医疗同意自2011年起未来三年的每一年度由北大医药所聘年审计机构对北医医药进行专项审计,以专项审计结果作为核算北医医药当年实现净利润的依据,并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据实结算。

2、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庆分所出具的《北京北医医药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天健正信审(2012)NZ字第030121号),北医医药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2,191.28万元,北医医药完成2011年度业绩承诺。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出具的《北京北医医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渝审[2013]343号),北医医药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2,968.52万元,北医医药完成2012年度业绩承诺。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出具的《北京北医医药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天健渝审[2014]574号),北医医药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3,186.69万元,北医医药完成2013年度业绩承诺。

(二)其他承诺情况

注1:2014年3月,公司收到北大资产经营公司通知:2012年8月,海南天道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北京北大未名湖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60%股权,成为控股股东并完成相关工商登记程序。经上述股权转让,北大资产经营公司不再拥有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北大资产经营公司因间接控制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而导致的与公司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已消除。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6月7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3,202,5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2%。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1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1、北大医疗在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的六个月内,暂无出售本次解除限售流通股的计划。

2、如未来北大医疗出售所持解除限售流通股,将严格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则,并且根据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通过上市公司及时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就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七、其他事项

1、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对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提供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八、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表;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