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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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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8-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7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杨竞忠先生的通知,获悉杨竞忠先生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补充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质押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杨竞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4,766,0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5%,其中,累计质押股份65,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7%。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8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6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6月4日以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下午15:0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9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6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4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经审议,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回归合理价值,推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回购价格: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6元/股。

●回购数量: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6元/股条件下,若全额回购,预计回购股份约为18,072,289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6.3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回购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者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预案可能出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的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预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预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1、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6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回归合理价值。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6元/股(含16.6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区间。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6元/股条件下,若全额回购,预计回购股份约为18,072,289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6.3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预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八)回购股份的用途

回购股份将用作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用途,具体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如果公司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18,072,289股,并假设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2、如果公司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18,072,289股,并假设全部被注销,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十)管理层就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580,621,453.44元(未经审计,下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42,312,761.51元,流动资产为1,017,241,210.63元,资产负债率为16.97%,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较低,回购金额最高3亿元占总资产、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63%、14.00%、29.49%。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按照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股份回购资金安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十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控股股东、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十二)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作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5、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回归合理价值,推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3、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预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预案,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将无法实施。

2、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权激励方案或员工持股计划应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者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同时存在员工持股计划未能设立或者未能成功募集资金而导致回购股份无法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8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19日—2018年6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8年6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1.1《回购股份方式》

1.2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1.3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4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5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6 《决议的有效期》

1.7 《回购股份的用途》

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凭以上相关证件可以在登记时间结束前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6月19日(星期二)(上午8:30 -11:3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甘燕霞女士

联系电话:0771-3216598

传真号码:0771-3211338

电子邮寄:nnblkj@baling.com.cn

地 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

邮 编:530007

5.网络投票期间, 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 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592,投票简称:八菱投票。

2. 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未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