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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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2018-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8-58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1月5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发布了《关于与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112),现将相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阜新市凯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凯迪”)和盐池县凯迪中盈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池凯迪”)分别与关联方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工程”)于2013年10月29日签订了风力发电的施工合同,合同约定该项目由凯迪工程承建,施工完毕后阜新凯迪和盐池凯迪应当分别支付2亿元和3亿元施工款给凯迪工程。

2015年10月16日,阜新凯迪和盐池凯迪无力偿还相关债务且债务形成不良,凯迪工程就5亿元债权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相关债权转让给华融资产。同日,公司与华融资产、阜新凯迪、盐池凯迪四方签订《债务转移协议》,阜新凯迪、盐池凯迪分别将其2亿元和3亿元债务转让给凯迪生态,由此华融资产成为凯迪生态的债权人。2015年10月16日,华融凯迪和凯迪生态签订《还款协议》,协议约定以12%为年利息作为重组宽限补偿金,并且由凯迪生态将其持有的敦化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广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向华融资产为债务提供质押担保,阳光凯迪和凯迪工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凯迪工程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考虑到债权债务不影响公允性,公司未根据相关规定对上述关联交易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且未披露。2017年11月5日公司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9月2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及办公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

法人代表:陈义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0000046380

经营业务范围: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咨询及技术服务;电站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主要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凯迪工程100%股权。

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凯迪工程是一家拥有核心技术的系统集成型工程公司。公司从 2004年开始储备先进的循环流化床燃烧技术,在广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洁净煤燃烧技术的基础上,从事循环流化床技术开发和研制工作。目前公司已经拥有 100MW、135MW 等级自主知识产权的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并形成了从 35t/h~480t/h 锅炉系列产品。公司循环流化床燃烧技术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研发的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能够适用于劣质煤燃料和生物质燃料。公司凭借循环流化床燃烧技术、工程设计优化以及系统集成上的优势,近三年承接了近 20 个境内外 EPC 项目,伴随着公司境内外业务的拓展,公司经营也出现了持续稳健的增长。

3、关联关系

公司与凯迪工程均是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是同受一方控制的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交易的实质为一项融资行为,华融资产为非银行机构,不直接发放贷款,凯迪生态在授信额度内,以债务重组的名义进行融资。本次债务重组融资后,全资子公司阜新凯迪和盐池凯迪对凯迪工程的5亿元债务得以清偿,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发展。

四、交易的基本情况

1.阜新凯迪和盐池凯迪对凯迪工程的债务形成于2015年凯迪生态重大资产重组前,为工程欠款,2015年6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阜新凯迪和盐池凯迪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2016年10月16日,转让方凯迪工程享有对阜新凯迪2亿元债权;对盐池凯迪有3亿元债权。

2.2015年10月16日,公司与华融资产签订还款协议,公司对华融资产负有50,000万元的债务,华融凯迪同意给公司36个月的还款宽限期,还款宽限期自还款协议签订之日起算,即自2015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15日止,宽限期利率为正常金融机构市场利率。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阜新凯迪、盐池凯迪、 凯迪工程、华融资产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以及公司与华融资产、阜新凯迪、盐池凯迪签订的《债务转移协议》,融资利率为正常金融机构市场利率。

六、备查文件

1. 《债权转让协议》、《债务转移协议》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8-59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1月5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发布了《关于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113),现将相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基本情况

2016年期初,凯迪生态应付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凯迪”)105,797.04万元,凯迪生态陆续进行还款,2016年4月30日,账面由应付关系转为应收关系。2016年12月27日,凯迪生态本部账面应收阳光凯迪款项54,051.68万元。凯迪生态子公司账面应收阳光凯迪2,498.77万元,合并后应收阳光凯迪56,550.45万元。

截止2016年12月27日,中盈长江和北京晋亚拥有对凯迪生态及其子公司52,813.50万元和3,736.95万元债权,凯迪生态及其子公司拥有对阳光凯迪56,550.45万元债权,同时,阳光凯迪拥有对中盈长江和北京晋亚52,813.50万元和3,736.95万元债权,2016年12月27日,阳光凯迪与公司、中盈长江、北京晋亚分别签订《三方抵账协议》,抵账完毕后,凯迪生态应收阳光凯迪余额为零。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考虑到属于三方抵债,不影响公允性。公司未根据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且未披露。2017年11月5日公司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

二、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一号凯迪大厦

注册资本:39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31日

企业性质:中外合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陈义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44760598B

经营范围:对环保及绿色能源项目的开发、管理及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货物及技术,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武汉丰盈长江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1.5%

关联关系:阳光凯迪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2.公司名称:中盈长江国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一号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5年12月06日

企业性质:中外合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陈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819664059

主要股东:武汉环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1%

经营范围: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研发;资产运营和管理;产业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须经审批后方可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关联关系:中盈长江为阳光凯迪持股20%以上的股东,阳光凯迪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3.公司名称:北京晋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丙12号17层2004

注册资本:67,614.03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8年7月2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110000450058032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北京晋亚为阳光凯迪全资子公司,阳光凯迪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原因

2016年期初,凯迪生态应付阳光凯迪105,797.04万元,其后公司陆续进行还款,2016年4月30日,账面由应付关系转为应收关系,因中盈长江公司欠付阳光凯迪的大额款项,由公司将应付中盈长江的款项直接支付给阳光凯迪,每笔还款发生时未及时办理三方债权债务抵消。4月30日,公司账面由应付阳光凯迪转为应收阳光凯迪。

2016年12月27日,凯迪生态本部账面应收阳光凯迪款项54,051.68万元,凯迪生态子公司应收阳光凯迪2,498.77万元,合并后应收阳光凯迪56,550.45万元。

截止2016年12月27日,凯迪生态应付中盈长江52,813.50万元债务,凯迪生态应付北京晋亚3,736.95万元;阳光凯迪应收中盈长江52,813.50万元,阳光凯迪应收北京晋亚3,736.95万元。

四、债务重组方案:

将凯迪生态及其子公司拥有对阳光凯迪56,550.45万元债权抵消对中盈长江的52,813.50万元和对北京晋亚的3,736.95万元债务,中盈长江、北京晋亚以其承接的凯迪生态对阳光凯迪的52,813.50万元和3,736.95万元债权抵消对阳光凯迪52,813.50万元和3,736.95万元债务。

五、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凯迪生态、阳光凯迪、中盈长江三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凯迪生态、阳光凯迪、北京晋亚三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

2.各方同意,将凯迪生态及其子公司拥有对阳光凯迪56,550.45万元债权抵消对中盈长江的52,813.50万元和对北京晋亚的3,736.95万元债务,中盈长江和北京晋亚以其承接的凯迪生态对阳光凯迪的52,813.50万元和3,736.95万元债权抵消对阳光凯迪52,813.50万元和3,736.95万元债务。

3.抵消后,凯迪生态、阳光凯迪、中盈长江在上述金额范围内不再存在债务关系;凯迪生态、阳光凯迪、北京晋亚在上述金额范围内不再存在债务关系。

4.各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则违约方按《合同法》规定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六、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了年底统一结算,抵消凯迪生态与阳光凯迪、中盈长江、北京晋亚之间的应收应付,凯迪生态、阳光凯迪、中盈长江三方签订《三方抵账协议》,凯迪生态、阳光凯迪、北京晋亚三方签订《三方抵账协议》,债权债务抵消后,公司应收阳光凯迪余额为0。在债权债务抵消过程中,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