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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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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8-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7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6月26日(周二)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C1栋14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8年6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26日(周二)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15:00至2018年6月26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股东请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1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C1栋14楼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2018年6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第7项和第8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除上述所列议案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若有其他需要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请于2018年6月16日前将临时议案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请在2018年6月25日17:00前送达公司。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C1栋14楼;邮编:518071(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封注明:“欣锐科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2018年6月25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方为有效,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C1栋14楼,邮政编码:518071,联系方式:0755-86261588。电子邮件接收信箱:ir@shinry.com。传真:0755-86329100。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C1栋14楼

邮政编码:518071

电话:0755-86261588-8063

传真:0755-86329100

电子信箱:ir@shinry.com

联系人:罗丽芳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6日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三、《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745,投票简称:欣锐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某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某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某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15:00至2018年6月26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信息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需股东本人签名,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同意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

备注:

1、上述提案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

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委托人持有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的数量为准。

5、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附件三、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2018年6月25日17:00前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