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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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公告编号:2018-011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6月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永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和公司类型、增设经营场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盈余情况及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不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勤勉负责,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在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且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和任职资格进行考察后,公司董事会拟推荐袁永彬先生、周必仁先生、王渊先生、柯萍女士、杨卫东先生、蔡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1、选举袁永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周必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王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选举柯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选举杨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选举蔡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在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且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和任职资格进行考察后,公司董事会拟推荐王秉刚先生、骆美化女士、周逢满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1、选举王秉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骆美化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周逢满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监事会提名及董事会资格审查情况,公司拟同意选举高秉军先生、李运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股东代表监事的上述股东代表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1、选举高秉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李运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在第二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后,按年度支付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定的津贴,但独立董事执行职务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拟定为每位独立董事发放的津贴为每年度人民币8万元(税前),2018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按照6个月标准支付。

同时,为激励外部非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管理与决策,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体现风险报酬原则,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参照独立董事的上述津贴标准,为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中未在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发放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前),2018年度的津贴按照6个月标准支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8年6月27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公告编号:2018-012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6月5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秉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勤勉负责,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监事会提名及资格审查情况,公司拟同意选举如下候选人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选举高秉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李运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股东代表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公告编号:2018-013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和公司类型、增设经营场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公司类型将发生变更;且根据首次公开发行的相关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需进行相应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公司类型变更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6,770.10万元增加至40,856.1万元,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6,770.10万股增加至40,856.1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二、增设经营场所

公司基于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办理“一照多址”,增设经营场所。除现有注册的经营场所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9号外,公司拟增设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作为公司的经营场所,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三、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及增设经营场所等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因现行《公司章程》系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的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述《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已成为公司现行有效的章程,因此,删除《公司章程》中的“草案”字样,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时间。

四、办理工商变更事宜

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公告编号:2018-014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相应的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含税;包括年度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费用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审核费用)。

一、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18年6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勤勉负责,同意聘请其为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聘请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工作勤勉负责,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公告编号:2018-015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2018年度内向以下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6,000万元的贷款综合授信额度(不包括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已经董事会批准申请并已获得银行授予的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公司2018年度计划再申请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2018年度计划再申请授信额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机构办理授信额度的申请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本议案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指派专人与银行沟通、准备资料,签署授信协议及办理授信额度使用事宜等。此项授权在2018年度内有效。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3596证券简称:伯特利公告编号:2018-016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27日 14点

召开地点:芜湖鸠江区越秀路1号芜湖悦圆方酒店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27日

至2018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核通过,详见2018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信息。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15、议案16、议案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

(二) 登记时间:2018年6月22日(上午8:00—16:30)

(三) 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53-5669308 传真:0553-5658228 联系人:陈忠喜、张爱萍

2、 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6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2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公告编号:2018-017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袁永彬先生、周必仁先生、王渊先生、柯萍女士、杨卫东先生、蔡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秉刚先生、骆美化女士、周逢满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周逢满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位董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7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袁永彬先生,1962年9月生,博士学历,美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1979年至1983年就读于华东工程学院机械制造专业,获学士学位。1984至1987年就读于日本东北大学材料强度专业,获硕士学位。1988年至1991年,就读于美国密州理工大学运筹管理学专业,获机械工程博士学位。1991年至1998年初在ABEX公司(Abex Inc.)历任工程师、开发部经理。1998年至2004年在天合汽车集团(TRW Automotive Holdings Corp.)北美技术中心历任高级经理、亚太区基础制动总工程师,2000年被评为天合汽车集团院士。2004年6月至今,担任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特利有限”,系公司前身)及公司的总经理。2011年12月至今,担任伯特利有限及公司的董事长。袁永彬先生自2014年至今担任国务院侨办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曾于2005年至2007年担任奇瑞汽车研究院副院长;曾于2009年至2011年担任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中国工作委员会(C-WP29)专家;曾于2010至2014年担任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制动器委员会理事。

周必仁先生:1958年8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 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获学士学位。2000年10月至2007年10月,历任奇瑞汽车采购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经管会成员、副总经理。2007年10月至2014 年12 月,任奇瑞汽车副总经理、经管会成员,奇瑞国际公司总经理。2008年9月至今,任奇瑞汽车董事。2011年3月至今,任奇瑞科技董事。2014年4月至今,任奇瑞控股董事、总经理。2011年12月至2015年6月,任伯特利有限的董事。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渊先生:1962年9月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获博士学位。1989年9月至1999年9月,担任南京理工大学讲师。2012年8月至今,任金豆子家居江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柯萍女士:1974年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4年至1998年12月,任安徽商贸发展公司人事经理。1998年底至2004年7月,在奇瑞汽车人力资源部任职。2004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伯特利有限人事部总监、销售总监。2011年12月至2015年6月,任伯特利有限的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杨卫东先生:1973年8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6年毕业于天津轻工业学院,获学士学位。1996年7月至2004年7月,在卢卡斯伟利达廊重制动器有限公司任工程师、工程部主管。2004年7月至2015年6月,任伯特利有限的副总经理。2011年12月至2015年6月,任伯特利有限的董事。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蔡春先生:2002年9月至2004年9月,任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工程师。2004年9月至2014年1月,历任伯特利有限的总经理助理兼设计总监、项目管理部总监。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任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专家。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秉刚先生:1938年3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1961年至1991年,在第一汽车制造厂从事汽车产品开发和试验研究工作,曾任汽车研究所副所长。1991年至1999年,任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机械部汽车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1999年退休后历任全国清洁汽车行动协调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科技部清洁汽车关键技术攻关与产业化项目总体组组长,国家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监理咨询专家组组长、中德可再生交通能源合作项目中方协调人,科技部交通领域项目专员、中国汽车工程学会顾问。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17年3月至今,担任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骆美化女士:1958年8月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拥有日本居留权。中国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日本大阪律师协会会员。198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4年毕业于日本京都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并修完法学博士课程。1992年4月至1993年12月,任日本松下电器株式会社法律顾问。1994年3月至1997年8月,任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998年9月至2012年3月,任日本樱桥法律事务所外国法事务辩护士。2012年4月至今,任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周逢满先生:1967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土地估价师。1988年7月毕业于安徽农业大学农村金融专业。1988年7月至2000年6月,任安徽省古泉啤酒厂会计、财务处长。2000年6月至2001年11月,任安徽永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2001年11月至2003年12月,任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2004年1月至2006年6月,任安徽永健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6年7月至2015年1月,任安徽华洲会计师事务所所长。2015年1月至今,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安徽分所所长;2013年12月至今,任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月至今,任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公告编号:2018-018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制度对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在公司征询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对任职资格进行考察,并征求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监事会提名高秉军先生、李运动先生担任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相关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查,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的任期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股东代表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6月7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高秉军先生:1978年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1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获本科学位。2007年11月至2010年12月,担任奇瑞科技财务部部长助理。2010年12月至2012年5月,任奇瑞科技财务部副部长。2012年5月至2015年8月,任奇瑞科技财务部部长。2015年8月至今,任奇瑞科技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运动先生:1981年10月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7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获硕士学位。2007年7月至2010年12月,历任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特利有限”,系公司前身)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10年12月至2014年6月,历任伯特利有限经理、高级经理。2014年6月至今,历任伯特利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机械设计部副总监。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任伯特利有限的监事。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