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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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8-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309 证券简称 万华化学 编号:临2018-81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万华化学”)股票于2018年6月4日、6月5日、6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8年6月4日、6月5日、6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经公司自查,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2018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17年12月5日,公司因接到控股股东拟进行公司分立及整体上市相关工作的通知,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临时停牌,并于2017年12月6日开市起连续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19日起确认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2018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的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2018年5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58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积极组织中介机构进行仔细研究,对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并对原预案内容进行了补充及修订,编制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6月4日开市起复牌交易。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按程序进行,公司将会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细信息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它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3、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除公司已披露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之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