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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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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2018-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8-73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披露了原告华融西部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宁夏中银绒业原料公司、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马生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宁夏中银绒业原料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1,000万元及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暂合计237,881,093元,依法判令被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马生国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原告为实现上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详见本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2018-57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于2018年6月 8日收到公司代理律师于2018年6月 8日应诉上述案件时当庭签收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宁民初31号】,申请人华融西部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因上述合同纠纷案于2018年4月4日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宁夏中银绒业原料公司、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马生国名下价值237,881,093元的财产或银行存款进行查封、冻结。申请人华融西部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出具的保单保函提供担保。

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华融西部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宁夏中银绒业原料公司、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马生国名下价值237,881,093元的财产或银行存款。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华融西部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