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5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 根据相关规定,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12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6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地址:山东青岛高新区宝源路北首)。
(5)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范庆伟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人,
代表股份数86,717,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154%。其中:
①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数86,7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5.0000%;
②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7,7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数17,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其中:
①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 。
②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7,7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5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70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7,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9314%;反对7,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3195%;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492%。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