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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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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9证券简称:奥翔药业公告编号:2018-025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6月12日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301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6月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志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独立董事张福利先生为该事项关联董事,就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5月3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3,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郑志国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相 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所称额度有效期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根据上述事项,同意公司2018年度为自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提供自有资产抵押担保形式。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 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229证券简称:奥翔药业公告编号:2018-026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6月12日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301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6月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海燕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合理的关联往来,交易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229证券简称:奥翔药业公告编号:2018-027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加强公司党建工作,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229证券简称:奥翔药业公告编号:2018-028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交易定价客观、公正、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福利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 意见: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合理的行为;关联交易是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双方遵循公平、自愿、 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和公平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实 际需要;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我们独立的判断,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7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到披露的标准,故未对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审议。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准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寅镐

注册资本:112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08月29日

营业期限:2000年08月2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范围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2,3,4,5-四氟苯甲酰氯、2,3,4,5-四氟苯甲酸、2,4,5-三氟-3-甲氧基苯甲酸、2,4,5-三氟苯甲酰氯、2,4-二氯-5-氟苯乙酮、2,4-二氯苯乙酮、2-氯代对氟苯乙酮、2,6-二氯-3-氟苯乙酮、N-甲基哌嗪、2,3,5,6-四氟对苯二甲腈、2,3,5,6-四氟对苯二甲酸、2,3,5,6-四氟苄醇、2,3,5,6-四氟对苯二甲醇、2,3,5,6-四氟-4-甲基苄醇、2,3,5,6-四氟-4-甲氧基甲基苄醇、2-甲氧基甲基-4-溴甲基-5-甲基异恶唑-3(2H)-酮(BMMI)、9,9-二[(4-羟乙氧基)苯基]芴(BPEF)、奈诺沙星环合酸、莫西沙星环合酸、2,4,5-三氟-3-氯苯甲酸、二甲基哌嗪、二氯氟苯、氯化钾、硫酸钠、环丁砜、硫酸铵、亚硫酸钠水溶液、工业副产盐、氯化钾硼酸盐、乙二醇的制造;医药中间体、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的销售与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独立董事张福利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二)杭州泽邦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路5号1幢801室

法定代表人:潘远江

注册资本:266.6667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01日

营业期限:2014年09月01日至2034年08月31日

经营范围:服务:医药技术、食品技术、化工产品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食品、药品、水产品、纺织品的检测服务(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内,潘远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潘远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8年度预计向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不超过300万元的原材料,接受杭州泽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不超过100万元的技术服务,上述公司与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下进行,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18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交易定价客观、公正、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229证券简称:奥翔药业公告编号:2018-029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3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5日

至2018年7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 2018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奥翔药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于2018年6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 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奥翔药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5、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 投票。

(二) 登记时间:2018年7月5日(9:00-11:30,13:00-16:00)

(三) 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301会议室

邮政编码:317016

联系电话:(0576)85589367

传真号码:(0576)85589367

联系人:王团团

六、 其他事项

(一)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会议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