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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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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树清:矫正各种偏离
及早恢复经济金融平衡

2018-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魏倩 ○编辑 陈羽
  中国银保监会主席 郭树清

⊙魏倩 ○编辑 陈羽

“必须以更积极的态度处置各类隐患,以经常的‘小震’释放压力,避免出现严重的‘大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14日在第十届陆家嘴论坛上指出,总体上要用事先的而不是事后的、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整体的而不是零散的方法,去矫正各种偏离,及早恢复经济金融平衡。

针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郭树清详细阐述了几个方面的体会。他首先强调“底线思维防患未然”。郭树清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需要树立预防为主的意识,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努力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和早期阶段。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既是“攻坚战”,又是“持久战”,监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并未采取“一刀切”和急刹车的办法。郭树清表示,在化解“类信贷”业务风险过程中,没有全线出击、四面作战,而是合理安排过渡期,先由机构自查再由监管部门检查,有计划、分步骤,渐次达成目标。

郭树清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系统性工程,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强力治标,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市场上的歪风邪气压制下去。同时,更要注重加强金融法治建设,补齐监管短板。他表示,当前需要优先考虑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快企业结构调整。

二是妥善处理企业债务违约问题。相比国外,我国企业债务违约率总体仍然较低。要遵循市场规律,实行差异化金融政策,对于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的企业要坚决退出,对于出现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相关各方要加强沟通协商,采取积极措施共同努力,帮助其渡过难关。

三是大力推进信用建设。

四是努力解决违法成本过低问题。无论是金融企业还是非金融企业,都要认识到,做假账就是违法犯罪。所有投融资活动都要在阳光下进行。

五是合理把握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平衡。对于不当创新、过度创新等行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对于假创新、伪创新现象更要及早揭露,及时处罚。

六是加强机构投资者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