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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8-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版)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464个,全部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680兆瓦,年发电能力可达6.80亿度,累计装机容量占全国分布式光伏电站累计装机容量的2%左右,累计获取屋顶资源834.15万㎡,涉及工商企业523家,可建设约830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上述工业企业中,包括娃哈哈、飞利浦、中通快递、中国巨石、华孚色纺、盾安环境、敏实集团等上百家海内外知名企业及上市公司。

分布式光伏由于其具备闲置资源利用、就地消纳、清洁环保、节能减排等优点,可有效解决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存在的远距离输送导致的电损、土地占用、弃光、弃电等问题,已成为光伏行业应用主要的发展趋势之一,为国家政策所支持和鼓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以及工信部等相关政府部门密集出台了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的产业政策。国家在战略新兴产业、电力、太阳能、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中,均提出要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电站,尤其是以工商企业屋顶为依托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并提出截至2020年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要达到60GW,是“十二五”末装机容量的10倍。同时,在补贴方面,国家对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建成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补贴保持0.42元/度不降低,持续20年,补贴政策支持力度优于集中式光伏等发电形式。

公司为经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分布式太阳能发电综合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实力;公司拥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并先后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2016年,公司被评为嘉兴市“互联网+工业”示范企业。

2015年9月,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6年6月,公司入选第一批创新层企业;2017年1月,公司股票作为样本股被纳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联合编制的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综合指数。

(二)发行人的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当前业务主要包括分布式光伏解决方案、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营以及光伏产品研发、制造三类。针对该三类业务,公司的销售模式如下:

(1)分布式光伏解决方案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主体:①投资运营主体,其负责选定EPC总包商、屋顶资源开发服务商、组件及配件提供商,在并网完成后负责电站运营,获取发电收入;②EPC总包商,负责电站的总体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部分配件采购以及完成并网;③屋顶资源开发服务商;④光伏组件、配件提供商。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客户提供的分布式光伏解决方案包括屋顶资源开发及相关服务、光伏组件、配件销售等内容,不涉及投资运营、总包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等内容。其中,投资者负责投资运营,EPC总包商负责总包设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以及完成并网。

因此,发行人分布式光伏解决方案的销售模式主要体现在屋顶资源开发及相关服务和光伏组件销售两大主要环节。

① 屋顶资源开发及相关服务

屋顶资源开发是分布式光伏解决方案的核心之一。当前公司主要通过知识普及、项目及优惠政策宣讲、成功案例现场考察及预案设计、现场答疑等方式,说服屋顶业主参与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

一方面,公司在初步锁定目标屋顶业主的情况下,通过与政府合作组织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推介会、针对性拜访以及组织现场参观成功案例等方式,向目标客户进行宣传推广有关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基本原理、建设方式、发电与售电模式等,并针对屋顶业主关于屋顶使用、电站运营年限与其经营年限匹配程度、电价补贴政策等进行宣讲,化解其现实顾虑,提高目标客户主动参与开发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公司设立了专门从事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的部门,即光伏电站事业部,组建专业的技术开发团队,为分布式光伏电站提供并网支持和运维等服务。

② 组件销售

公司在提供分布式光伏开发及服务时,采取了“产品+服务”的模式。因此除了向客户提供屋顶资源开发及相关服务,公司还会根据客户的需求,向客户销售光伏组件,以满足客户在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过程中对组件的需求。

(2)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营

目前,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营是指公司自行投资建设并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与用电客户签订20年以上的供电服务协议,从中获得稳定的光伏发电收入。根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在项目开发环节,公司会同屋顶资源业主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租赁屋顶资源的同时,约定光伏电站建成之后所发电量,优先按照一定的折扣供应屋顶资源业主使用。如果屋顶业主使用后尚有余电,则可将多余电量全部上网。

(3)光伏产品

公司销售部采取直销方式负责公司硅片等光伏产品的销售。销售部负责制定年度销售计划;策划市场推广活动,建立品牌形象;收集客户信息,确定目标客户,实现销售;销售合同草拟以及组织合同评审;合同执行情况跟踪与问题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反馈与跟踪解决;销售款项跟踪与回收;客户关系管理等。

公司的销售流程为:销售部结合市场需求与公司自身实际开发客户并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根据客户合同或订单信息,由销售部通知生产部组织生产;生产完成后销售部安排发货及运输事宜,同时跟进运输与客户验收,并对客户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予以确认,办理相关退换货、补货等手续;最后按合同约定交付发票、跟进回款。销售回款完成,销售流程结束。

2、生产模式

公司按照成本效益原则,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组织生产,即以客户订单或自持电站建设需求为依据组织生产。同时,公司对部分市场需求量大的定型产品会适当采取提前预生产的生产方式适当保有存货,以备市场销售所需。

公司对于硅片、光伏组件等产品的生产具有大规模、连续性的特点,在产品生产环节不受季节性的影响。公司硅片的核心生产环节和工序均自主完成,如铸锭、开方及切片等;公司光伏组件等产品的核心生产环节和工序如焊接、铺设、层压以及检测等亦由公司自主完成。

在2016年5月光伏组件生产线建成投产前,公司为用户提供分布式光伏解决方案所使用的光伏组件除部分通过外购供货以外,亦有部分委托外协加工生产完成。公司光伏组件生产线建成投产后,公司自产自供的光伏组件比例逐步提高。

3、采购模式

(1)原材料采购

公司设置采购部负责公司采购计划的实施。采购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临时生产计划和物资储备计划,结合实际库存,制订相应采购计划,获得批准后进行采购。

公司生产所需的硅料执行订单采购模式,依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同时也会基于对未来订单、产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所需的光伏组件亦主要执行订单采购模式,部分通过委托加工完成。

在供应商选择上,公司建立了合同供应商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质控程序要求,对供应商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信誉”、“供货及时性”等因素综合考虑后选择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动态评价和管理。

公司设有专门的质量检验人员负责采购原材料的进厂验收。收到采购部门送检的原材料后,严格按照采购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和公司有关规定,经专人按既定程序检验后完成相关原材料的进厂入库。

(2)外协加工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外协加工(即委托加工)的产品主要是太阳能电池片和光伏组件。其中,太阳能电池片属于光伏产业链中投资额较大的环节,当前国内该生产环节的产能处于相对过剩的状态,产品价格相对较低,交货速度较快,出于集约化发展和节约资金的考虑,报告期内电池片主要采用外购和外协加工的方式取得;光伏组件生产线建成之前,公司的光伏组件也主要采用外购和外协加工的方式取得,生产线建成之后,电池组件逐步转为自主生产,外购和外协加工的电池组件有所减少。

(三)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以国内市场为主,现阶段主要参与国内市场的竞争。

(1)国内分布式光伏电站领域市场竞争格局

国内分布式光伏电站领域的竞争者以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以及电站建设总承包为主,而专业从事分布式光伏解决方案的企业相对较少。

2014年以来,随着国家一系列鼓励和支持分布式光伏电站政策的推出,国内大型太阳能发电企业甚至部分光伏组件生产企业开始逐步涉足分布式太阳能发电业务。此类企业进入分布式太阳能发电业务主要以投资运营为主,目前鲜见专业从事分布式光伏解决方案的企业。目前与公司形成竞争格局的行业内企业主要为该部分已涉足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企业,尤其表现在对工商业屋顶资源的竞争。此类竞争对手竞争优势一般在于资金实力雄厚,综合实力较强。他们往往以投资者身份进入,将屋顶资源整合开发、并网服务、材料供应、电站设计和施工等业务全部外包;相比而言,公司专业从事分布式光伏解决方案,在进入行业时间、开发经验以及综合服务能力方面具有更为明显的竞争优势。

(2)光伏产品业务竞争格局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硅片生产基地,规模较大的硅片企业基本都聚集在中国,硅片生产企业数量众多。据中国产业信息网统计,2015年,全球十大硅片企业全部是中国企业(包括1家台湾地区企业),合计产能超过40GW,合计产量超过36GW1,产业集中度较高。同时,我国还是全球最大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国。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2016年,全球太阳能组件产能达到123GW,产量77.9GW,其中,我国太阳能组件产量约57.7GW,同比增幅达到26 %。

1数据来源:银行信息港网站:《2015年排名前十硅片企业》

2. 公司市场竞争地位

作为行业领先的以分布式光伏为核心的清洁能源服务商,公司在行业具有显著的竞争地位。公司行业地位主要体现在:

1、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专业从事分布式光伏的清洁能源服务商。公司凭借优质的服务,在行业内赢得了良好声誉,并迅速在分布式光伏这些光伏细分领域内积累了众多的案例和丰富的经验,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全国分布式光伏电站累计并网装机容量为1,032万千瓦和2,966万千瓦。截至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开发且并网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累计装机容量为42万千瓦和68万千瓦,约占全国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的4%和2%。由于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在全国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中占有一定的比例,而公司开发并网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全部为屋顶电站,因此公司在全国屋顶光伏电站所占的比例更高。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浙江省分布式光伏电站累计装机容量为207万千瓦,占全国分布式累计装机容量的20%,位居全国第一位。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位于浙江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累计装机容量为42万千瓦,占浙江省累计装机容量的20%。

根据国内光伏行业主要上市公司披露的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截至报告期末,已披露准确数据的主要光伏行业上市公司中,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高于发行人的仅有两家。

2、公司涉入分布式光伏发电领域较早,与分布式光伏产业链上的其他公司相比,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2013年公司即敏锐洞察到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服务领域的发展机遇,开始积极研究探索分布式太阳能发电综合服务业务模式,于2014年8月开始大规模承接此类业务,业务开展较早,先发优势明显。

3、公司具备较强的屋顶资源获取能力。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获取屋顶资源达834万㎡,涉及工业企业523.00家,可建设约830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位居行业前列。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固定资产

1、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净值100万以上的主要设备如下表所示:

2、房屋建筑物

(二)无形资产

1、商标

(1)已注册商标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拥有8项注册商标,具体如下:

2、专利权

截至2018年4月26日,公司拥有40项专利权,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36项。具体情况如下表:

上述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

3、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3宗,具体情况如下:

(三)发行人使用他人资产或将资产租赁他人使用情况

1、发行人使用他人资产的主要情况

(1)发行人使用他人资产的主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为租赁多晶硅铸锭炉等生产设备。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相关设备租赁情况如下:

① 发行人与浙江宇邦滤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发行人承租浙江宇邦滤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美国GTDSS450HP多晶硅铸锭炉设备共6台,租赁期限从2017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2日,年租金为100万元。

② 发行人与浙江洁宇环保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发行人承租海宁洁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所有的美国GTDSS450HP 多晶硅铸锭炉设备共6台,租赁期限从2017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2日,年租金为100万元。

③ 2015年5月1日,发行人与李琴签订了《设备租赁合同》,约定发行人租赁李琴拥有的3台多晶硅铸锭炉,租赁期限自2015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每年租金为79.2万元。

④ 2016年9月1日,发行人与海宁市马桥街道海建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签署《设备租赁合同》,约定发行人承租海宁市马桥街道海建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自有的精工500多晶硅铸锭炉设备共3台,租赁期限自2016年9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年租金为79.2万元。

⑤ 2016年9月1日,发行人与海宁市马桥街道海溢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签署《设备租赁合同》,约定发行人承租海宁市马桥街道海溢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自有的精工500多晶硅铸锭炉设备共2台,租赁期限自2016年9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年租金为62.4万元。

⑥ 2016年4月20日,发行人与海宁市海洲街道新洛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签署《设备租赁合同》,约定发行人承租海宁市海洲街道新洛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自有的精工500多晶硅铸锭炉设备共3台,租赁期限自2016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年租金为79.2万元。

⑦ 根据公司与荣年融资租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公司将账面价值为990.20万元的光伏电站作价900.00万元转让给荣年融资租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然后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回上述电站,产生相应服务费34.62万元。公司对售后租回交易中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90.20万元确认为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2017年6月16日,芯能科技与荣年租赁签署《结算协议》,约定将已支付的1,800,000元保证金与尚余的应付租金1,972,675.22元相抵消,抵消后芯能科技仍应支付荣年租赁172,675.22元租金。芯能科技于2017年6月16日向荣年租赁支付了该笔款项。

⑧ 根据海宁茂隆与荣年融资租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6日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公司将账面价值为3,174.16万元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站作价3,740.99万元转让给荣年融资租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然后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回上述电站,产生相应手续费191.85万元。公司对售后租回交易中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566.83万元确认为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分摊完毕的递延损益331.67万元,未确认融资费用267.62万元(其中1年以内金额为133.49万元),第一年度至第三年度每年应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为796.86万元,第四年度应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为235.14万元。根据上述合同,公司支付荣年融资租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保证金1,122.30万元。

(2)发行人的子公司使用他人资产的主要情况

① 2014年1月9日,能发电子与嘉兴嘉晶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能发电子租赁该公司位于桐乡市梧桐街道凤栖中路110号内1#厂房、2#厂房、3#厂房、化学试剂楼及办公室(第三层300平米除外),以及污水处理站等相关生产配套设备,租赁期限为5年,从2014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9日,第一年租期内每月租金合计283,024.32元,租赁期限内租金按照5%的比例上浮,逐年递增。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能发电子有优先承租的权利。2015年12月4日,双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将租赁期限延长至2024年5月9日,2019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的租金按照《厂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第五年租金标准计算。

② 2016年1月15日,能发电子与嘉兴市倍思特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能发电子租赁该公司位于桐乡市经济开发区2期凤翔中路76号的厂房、宿舍及食堂,租赁期限为5年,从2016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14日,年租金为300万元,租赁期限内租金不变。

(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屋顶的主要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签署的屋顶租赁情况具体如下:

注1:以每兆瓦装机容量计取租金的面积为10,000平方米。

注2:租金计算方法:上网电量/总发电量*总面积租金=租金

2、发行人将资产租赁于他人使用的主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将资产租赁于他人使用的情形如下:

2015年1月21日,发行人与海宁科茂签署《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屋顶租赁协议》,约定依据2014年11月27日双方签署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就海宁科茂租赁发行人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行人同意将位于浙江省海宁市经开区皮都路9号的建筑物屋顶出租给海宁科茂使用,实际使用面积为2,393.00平方米;海宁科茂每年向发行人按建筑物实际使用面积支付标准租金每平方米0.50元租金,即年付租金1,200元;租赁期自电站正式并网之日起20年。

2015年1月1日,发行人与海宁京运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发行人将位于海宁市皮都路9号102室,面积119平方米,租赁给海宁京运通,租赁期从2015年1月1日至2040年12月31日,年租金2万元;2016年6月1日,发行人与海宁京运通重新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发行人将位于海宁市皮都路9号一号办公楼102室和二号办公楼二楼两间办公室租赁给海宁京运通,面积合计225平方米,同时发行人为海宁京运通提供车位五个,租赁期从2016年6月1日至2036年5月31日,年租金4万元。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发行人同业竞争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张利忠、张文娟和张震豪3人。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及主营业务如下所示:

上述企业无论从经营范围还是从实际从事的业务,跟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均有明显的不同,因此,招股意向书摘要中关于不存在同业竞争的认定,并非仅依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细分产品、细分市场的不同而不认定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通过股权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历史上控制的其他企业自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均已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简要汇总表如下: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其控制的企业进行了业务梳理,通过股权转让和停止相关业务,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业务往来有效减少;同时发行人规范与其他关联企业的交易往来,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公司共有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高级管理人员6名,其中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核心技术人员7名。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1、董事会成员简介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成员及其任职情况如下:

公司现任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1)张利忠,男,1969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42319691011****,住所为浙江省海宁市丁桥镇芦湾村大庄里。2011年12月上海交通大学现代企业EMBA总裁研修班结业,2012年3月任海宁市12届政协委员,海宁光伏协会常务副会长。1995年3月前就职于丁桥卢湾电器五金厂,任厂长;1995年3月至2000年12月就职于海宁市利忠实业公司,任董事长;2001年1月至2008年8月就职于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8年8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11月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戴建康,男,1963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41919630914****,住所为浙江省海宁市丁桥镇保胜村钱家角18号。2006年6月毕业于浙江大学EMBA研修班,工程师。1983年3月至1987年5月就职于朝阳工业设备焊接厂;1987年7月至1994年3月就职于丁桥建筑工程公司(现恒力建设),任机电设备安装队队长;1994年5月至1997年10月就职于朝阳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任总经理;1997年11月至2000年5月就职于宏远成套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0年6月至2003年9月就职于海宁市宏远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年10月至2008年7月就职于浙江鸿翔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8年8月至今就职于浙江鸿翔钢结构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5年4月3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3)章竞前,男,1952年1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9月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政治教育专业,大专学历。1998年3月至2001年12月就职于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3月至2007年5月就职于东方大港实德生产基地,任总经理;2007年6月至2008年6月就职于海宁富华皮件厂,任总经理;2008年8月至2011年9月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董事;2015年4月3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4)王国盛,男,197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INSEAD(欧洲管理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0年8月至2002年4月就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员;2002年4月至2003年8月就职于中金公司研究部,任分析员; 2003年8月至2005年2月就读于INSEAD(欧洲管理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专业;2005年4月至9月就职于IDG风险技术投资基金,任投资经理;2005年10月至今就职于鼎晖投资,先后任投资经理、副总裁、执行董事,现任鼎晖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2016年8月2日至今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

(5)李宪铎,男,1957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1984年6月至今先后任中央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其中,1984年6月至1992年2月,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团支部书记兼办公室主任,1992年2月至1997年12月任中央财经大学宣传部长兼统战部长,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秘书长,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研究所秘书长。2016年1月7日至今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独立董事。

(6)罗小洋,男,1976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6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任律师;2006年7月至2012年9月就职于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先后任律师、初级合伙人;2012年9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现任高级合伙人;2017年1月24日至今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独立董事。

(7)赵雪媛,女,1970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94年开始任教,先后任中央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5年6月至1996年6月到日本太田昭和监察法人(会计师事务所)进修一年;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曾先后担任蓝色光标、合纵科技、全信股份等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阳泉煤业、国金证券、安通控股的独立董事。2018年3月4日至今任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简介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任职情况如下:

公司现任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1)褚建新,男,1953年10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9月毕业于硖石五七学校,中专学历。1981年3月至1999年12月就职于海宁市丁桥镇卢湾村村委,任支部书记;2000年2月至2002年10月就职于上海思宁服饰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2年11月至2008年8月自由职业;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任人事行政部经理;2011年9月至今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任人事行政部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电站开发部大区总监、监事会主席。

(2)叶莉,女,1969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7月毕业于浙江大学远程教育会计学专业,大专学历。1988年9月至1997年11月就职于海宁木工机械厂,任会计;1998年1月至2002年12月就职于海宁市金海岸工贸有限公司,任会计;2003年1月至2005年6月就职于海宁市美裕盛工艺品公司,任会计;2005年7月至2009年5月自由职业;2009年5月至2011年9月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任公司会计主管;2011年9月至今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任会计主管,现任内审部副经理、监事会监事。

(3)钱鹏飞,男,198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7月毕业于宁波大红鹰学院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专业,大专学历。2009年2月至2011年9月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任车间主管;2011年9月至今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车间主管、厂长,现任电站开发部大区总监、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公司共有6名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人员及任职情况如下: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1)张利忠任职履历情况参见本节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简介”。

(2)金治明,男,1965年2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9月毕业于杭州化工学校化工工艺专业,大专学历,工程师。1985年9月至2011年3月就职于海宁市金潮实业有限公司,先后任团委书记、科研主任、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1年9月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1年9月至今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副总经理,现任常务副总经理兼户用电站事业部总经理。

(3)张健,男,1974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7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1998年7月至2003年5月就职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工程师;2003年6月至2006年9月就职于广州贝龙环保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经理;2006年12月至2014年5月就职于中国南玻集团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先后任人力资源经理,集团人力资源总监;2014年5月至2015年3月就职于广州无线电集团及其子公司,任人力资源总监;2015年3月至今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4)钱其峰,男,1980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7月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应用物理学专业,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06年1月就职于海宁钱塘光电有限公司;2006年4月至2007年6月就职于中宏保险(宁波)分公司;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就职于宁波外经贸信息中心;2009年2月至今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车间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智能用电事业部总经理。

(5)陈建军,男,1984年7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7月毕业于江西科技师范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07年3月至2007年9月就职于深圳富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任审计员;2007年10月至2009年9月就职于东莞承光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任审计主任;2009年10月至2015年1月就职于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先后任内控主管,采购经理,生产经理,厂长助理;2015年3月至今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电站事业部总经理。

(6)孟凡强,男,1978年2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9月至2003年7月就读于济南大学信息学院,获工科学士学位;2003年9月至2006年7月就读于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资本市场研究方向,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6年7月至2016年3月就职于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先后任会计、主管会计、财务经理,并兼任下属四个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2016年3月至今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4、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公司共有7名核心技术人员,具体人员及任职情况如下: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1)钱其峰任职履历情况参见本节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3、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2)徐国华,男,1985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6月毕业于中国计量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本科学历。2009年3月至今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车间主任、技术研发部副经理、切片分部经理,现任公司电站开发部大区总监。

(3)裘永恒,男,1983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6月毕业于华东交通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本科学历。2007年11月至2013年3月就职于嘉兴嘉晶电子有限公司,任技术员。2013年3月至今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任硅片事业分部环保主任、硅片事业分部品管部经理,现任公司制造事业部硅片分部副总经理。

(4)朱晴峰,男,1982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6月毕业于东华理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6年6月至2013年3月就职于嘉兴嘉晶电子有限公司,任生产部总监;2013年5月至2015年3就职于嘉兴能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生产部经理;2015年4月至今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生产部经理、电站事业部区域总监,现任公司电站开发部大区总监。

(5)肖育辉,男,1983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6月毕业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材料物理专业,本科学历。2008年1月至2009年5月就职于江苏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9年5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任品质部经理、采购部经理;2015年3月至今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制造事业部总经理。

(6)潘伟戢,男,1981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毕业于浙江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大专学历。2004年6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桐昆集团;2005年4月至2013年3月就职于嘉兴嘉晶电子有限公司,任设备经理;2013年3月至今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电站事业部副总经理。

(7)雷阳,男,1985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7月毕业于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数控技术与应用专业,大专学历。2006年8月至2008年8月就职于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2008年8月至今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车间主任、多晶分部经理,现任公司智能用电事业部商务部市场总监。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正达经编、乾潮投资分别持有公司6,992.00万股、1,260.00万股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利忠、张文娟夫妇及其子张震豪通过持有正达经编、乾潮投资股份,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18,556.00万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为45.04%。

2016年1月7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定了公司的核心员工,并对核心员工进行了股权激励。其中,公司原总经理刘沛涛与公司签署了《认购协议》,以7元/股的价格认购了公司480万股股票,新增股份自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锁定三年。2016年3月21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13,13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8股。因此,刘沛涛持有发行人股票变更为1,344万股。

2016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刘沛涛递交的辞职报告,刘沛涛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此后,刘沛涛原有工作将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利忠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担。因此,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对原激励刘沛涛的股份予以调整:鉴于刘沛涛在职期间对公司的贡献,刘沛涛可继续持有公司130万股股票;对于原剩余股票,将股权激励改为以事先约定的价格授予张健、孟凡强、陈建军、肖育辉、谭贤友,数量分别为140万股、140万股、140万股、140万股及40万股;剩余股票614万股归于实际控制人张利忠(以下简称“标的股票”)。

鉴于刘沛涛作为原总经理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能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且依据原《认购协议》其所持股票自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因此,刘沛涛已与张利忠、张健、孟凡强、陈建军、肖育辉、谭贤友分别签署《关于刘沛涛所持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相关权益安排之协议书》,对上述安排进行具体约定:在刘沛涛离职满六个月后且所持股份根据《公司法》规定及《认购协议》约定的限售期届满时,(1)若满足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定的股份协议转让条件的前提下,刘沛涛将其持有的标的股票以其认购时的成本价转让给张利忠、张健、孟凡强、陈建军、肖育辉和谭贤友。(2)若双方无法满足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股转系统规定的股份协议转让的条件,刘沛涛同意在限售期届满后,依照张利忠、张健、孟凡强、陈建军、肖育辉和谭贤友的书面授权将标的股票出售,在扣除成本及个人所得税之后将所得给予前述人员。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除上述持股情况外,不存在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委托他人代为持有或代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戴建康的上述其他对外投资情况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除上述列明的投资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对外投资。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领取收入情况如下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领取上述薪酬外,未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上述对外兼职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兼职情况。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本次发行前,张利忠、张文娟夫妇及其子张震豪直接持有并通过法人股东正达经编、乾潮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18,556.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5.04%。2013年5月5日,三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同意在公司的股东大会表决投票时采取一致行动,上述三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张利忠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简介”。

张文娟,女,1968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42319681216****,住所为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南苑三里。1988年7月毕业于海宁市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管理专业,中专学历。1988年7月至1990年9月就职于海宁市沪宁袜厂,任主办会计;1990年10月至1995年2月就职于海宁市方达皮件有限公司,任主办会计;1995年3月至2000年12月就职于海宁市利忠实业有限公司,任主办会计;2000年12月至今就职于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张震豪,男,1991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48119911005****,住所为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紫薇花园。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就读于英国伦敦大学皇家霍洛威学院数学专业,获学士学位;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就读于英国布鲁内尔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2015年9月至今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兼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下转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