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8-045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融资担保,提供担保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9亿元,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其中,同意公司为广东清远蒙娜丽莎建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建陶”)向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樵支行融资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17,000万元(含原有担保额度7,000万元和新增担保额度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4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了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18 年6月21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樵支行(以下简称“南海农商行西樵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西樵)农商高保字2018第0025号】,公司为蒙娜丽莎建陶向南海农商行西樵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1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蒙娜丽莎建陶
担保权人:南海农商行西樵支行
连带责任担保额度:10,000万元
担保合同内容:
1、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3、保证期间:各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9亿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4.64%,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总资产的27.9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33,370万元(其中,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10,000万元、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2,370万元、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21,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5.05%,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总资产的9.43%。
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樵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