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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行人上述子公司最近一年经天职国际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注:1、发行人子公司守拙供应链于2016年12月15日设立,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实缴注册资本,也未开展实际业务。

2、发行人子公司密尔克卫供应链于2017年7月3日设立,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实缴注册资本,也未开展实际业务。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发行人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概况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3,81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上海鼎铭秀博集装罐服务有限公司标准和特种罐箱项目”、“张家港保税区巴士物流有限公司改建甲、丙类(干货)仓库等项目”、“辽宁鼎铭化工物流基地项目”、“铜川鼎铭汽车货运站有限公司铜川汽车货运站建设项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管理平台项目新建项目”、“网络布局运力提升项目”、“零元素电商平台升级项目新建项目”、“上海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有限公司智能化物流安全管理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项目总投资72,889.41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44,064.00万元。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新建仓库和设备购置均为公司现有业务规模和业务网络的扩张,募集资金项目经过了严格、谨慎、专业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介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合计为72,889.4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数额为44,064.00万元。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的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已就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监督与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规定。对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该存储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募集的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一)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公司作为化工供应链服务领域服务商,为把握广阔的行业发展前景,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夯实化工供应链管理服务中的基础设施环节、完善信息智能化技术,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到“上海鼎铭秀博集装罐服务有限公司标准和特种罐箱项目”、“张家港保税区巴士物流有限公司改建甲、丙类(干货)仓库等项目”、“辽宁鼎铭化工物流基地项目”、“铜川鼎铭汽车货运站有限公司铜川汽车货运站项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管理平台项目新建项目”、“网络布局运力提升项目”、“零元素电商平台升级项目新建项目”、“上海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有限公司智能化物流安全管理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满足网络布局的需要

我国石油和化工产业发展最快的省市主要是山东省、江苏省、广东省,之后依次为辽宁省、浙江省、上海市。因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鼎铭秀博集装罐服务有限公司标准和特种罐箱项目”、“张家港保税区巴士物流有限公司改建甲、丙类(干货)仓库等项目”、“辽宁鼎铭化工物流基地项目”以及“铜川鼎铭汽车货运站有限公司铜川汽车货运站项目”,选址于化工行业发达省市,且毗邻各地化工工业园区,将在上海、江苏、辽宁和陕西建设仓库及配套物流设施,增加运营仓储面积。

通过自建仓库的方式扩展业务规模和服务范围,将公司现有的标准化化工品综合物流服务体系融入公司全国范围内的服务网络,加强区域间的联动,在更好的服务现有客户的基础上,开拓潜在业务机会,进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提升化工品运输能力

我国化工产业的总产量仍然处于逐步扩张阶段,但是“产销分离”的现状决定了化工品物流运能的紧俏。我国危险化学品运输主要以公路运输为主,公路运输具有路线四通八达的优势,可以达到货物门到门的运输目的。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包括购置道路运输车辆,以此增加公司在境内的道路运输运力,与公司仓储规模、业务范围的扩张相匹配,全方位提升公司竞争力,稳固公司在化工物流领域的优势地位。

3、信息系统升级以提高供应链管理效率

信息流和货物流是供应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信息技术平台可以实现货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统一,对供应链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管控。公司制订了信息化技术建设的整体框架。一方面,公司拟通过化工供应链管理平台项目实现公司内部资源管理和外部资源的信息交互,数据共享,通过MCP的实施改善信息传递渠道、提高数据准确性,实时跟踪业务状态和进度,加强数据分析能力,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公司通过智能化物流管理升级项目构建智能综合安全管理控制平台,通过物联网对物流作业过程进行有效追踪和监控,通过消防报警及数据化检测技术等方式对突发事件进行快速应急处置,进一步保障物流安全。通过上述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公司实现物流智能化转变。

4、完善化工供应链生态布局

在“互联网+”的消费模式趋动下,化工品线上交易的需求越来越显著。公司紧跟化工品线上交易的市场开拓机会,借助多年深耕化工供应链服务积累的经验,凭借专业的化工物流基础发展化工品交易业务。目前,自主开发的“零元素”化工品电商平台已经正式上线运营,其他功能尚待开发和完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零元素电商平台升级项目新建项目”即是在现有电商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各项功能的开发和应用,简便商城操作、优化用户体验、拓展平台功能,从而抓住电商领域发展的契机,通过优质的电商平台吸引更多的线上会员,扩展公司化工品交易板块规模。综上,本项目的实施可以完善公司化工供应链生态布局,与公司目前经营的业务协同发展。(二)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属于国家限制新增产能的情形,是否存在政策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上海鼎铭秀博集装罐服务有限公司标准和特种罐箱项目”、“张家港保税区巴士物流有限公司改建甲、丙类(干货)仓库等项目”、“辽宁鼎铭化工物流基地项目”、“铜川鼎铭汽车货运站有限公司铜川汽车货运站建设项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管理平台项目新建项目”、“网络布局运力提升项目”、“零元素电商平台升级项目新建项目”、“上海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有限公司智能化物流安全管理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新建仓库和设备购置均为公司现有业务规模和业务网络的扩张。该等项目均属于我国已颁布的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产业范畴,具体情况如下:

此外,发行人募投项目属于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加快实施现代物流重大工程的通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以及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等产业政策文件中鼓励发展的项目。募投项目中物流基地选址上海、江苏、辽宁和陕西,是“一带一路”战略重点涉及省市,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并紧抓行业发展契机。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国家限制新增产能的情形,不存在政策风险。

2、与国家战略规划契合

现代物流业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高效物流是适度扩大总需求、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具有重要意义。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与物流活动深度融合,创新物流资源配置方式,提升物流业信息化、标准化、组织化、智能化水平,实现物流业转型升级,均是国家战略规划。此外,“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实施,也对国际物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总体而言,我国现代物流业仍处于发展阶段,整体基础薄弱,运行效率不高,行业竞争较为分散,加快现代物流的发展,全面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提高网络布局和营运能力、提升物流信息化、智能化,提升现有业务规模,符合国家产业规划政策方向。

3、符合化工物流行业发展需要

我国石油和化工产业的发展将给相关化工物流领域带来新的契机和方向。根据《2015年危化品物流发展回顾与2016年展望》显示,我国化工产业仍处于逐步扩张阶段,已建成国家级、省级大型化工园区达200多个,各类危险化学品企业30多万家,常用化工原料达到5,000余万种,95%以上化工原料需采用异地运输,每年都有数量庞大的各类化工品需要运往全国各地,化工物流需求量大。

社会经济、技术的高速发展对现代物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供应链服务环节的外包比例不断攀升,对供应链服务市场需求也随之增大。面对全球化的竞争,化工行业亦更多的选择第三方物流,第三方物流模式便于处理供应链末端任务,降低企业运输成本,减少供货时间,降低库存。因此,精细化分工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分工细化既能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也能减轻综合型生产企业的负担,从而可以更加专注于核心业务的深耕和发展。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市场对化工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发展预期,顺应化工供应链发展的趋势。为了在行业发展中占得先机,公司扩大仓储、运输等业务规模,完善信息技术系统,提升服务质量,打造优秀的化工供应链服务势在必行。

4、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发行人专业从事化工供应链服务,不断应对市场变化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业务模式,形成了目前以货运代理、仓储和运输为核心的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和化工品交易的主营业务形态。公司成立20年,在化工物流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在专业人才储备、物流运营管理、业务规模拓展、品牌建设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能够满足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企业的管理能力、市场开拓能力、业务运营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的要求。

在客户资源方面,公司现有客户主要包括巴斯夫、陶氏化学、佐敦、阿克苏诺贝尔等全球大型化工类企业。公司与客户保持良好的长期合作,业务发展具备稳定的客户基础。

在人力资源方面,公司拥有相对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及员工培训体系,造就了一支经验丰富、专业素养高的员工队伍,拥有专业的运营和服务团队。专业的人才队伍有效提高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截至2017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113,729.91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129,120.6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72,889.41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入72,889.41万元,未超过现有资产规模。因此,本次募集资金金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财务状况相适应。

为了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反复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实施计划、市场开拓等进行详细论证。通过深入的市场调查,结合现有市场容量及今后行业发展趋势,确定项目方案,避免产能过剩,从而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充分考虑规模经济优势,确定经济合理的建设规模。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并聘请行业内的专业研究机构参与方案的设计,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下游化工行业市场风险

公司以提供化工供应链服务作为主营业务,公司的下游产业是化工行业,目前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外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工品消费企业。公司的化工品货运代理及仓储、运输业务量与化工品的产销量密切相关,因此化工行业的景气程度直接影响化工供应链行业。如果化工品的物流需求以及国内、国际贸易量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出现波动乃至下滑,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可能会因此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安全经营风险

公司从事化工品的货运代理、仓储及运输业务,其中部分属于易燃、易爆或有毒的危险化学品,因此,公司对危险化学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有较高要求。

在经营资质方面,公司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业务相关的资质。

在制度方面,公司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安全监察制度》,规范和建立业务生产中的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保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安全管控体系,确保公司经营业务风险可控和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在道路运输、仓储、货运代理各环节已建立健全的安全经营防范措施。

此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公司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预防和减少事故,确保事故发生后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通过上述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公司已经建立健全的安全管控体系,但并不能完全排除因意外情况而引发安全事故,进而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三)仓库租赁风险

公司从事化工品仓储业务运营的部分仓库为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其中部分租赁仓库存在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问题。

虽然公司与出租方按照市场化、商业化的标准签订了较长期的租赁合同,但若出租方因产权、租赁瑕疵或到期后对所出租房产作出其他安排,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租赁房产,可能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对仓库的需求将不断提高,若不能及时取得从事化工品仓储业务所需要的仓库,将影响公司化工品仓储业务的发展。

(四)与信息技术系统有关的风险

计算机信息管理水平是现代物流和供应链管理服务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是公司提升供应链管理效率,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物流服务的基础。物流作业通过信息流的流转可以全程跟踪货物信息,提升物流安全及优化效率,便于公司管理。另一方面,公司于2016年开始开发化工品线上交易系统,为客户买卖化工品提供交易平台。

公司注重计算机信息系统升级及信息安全问题,努力通过升级更新信息系统、防火墙、数据加密、访问权限设置、身份识别等多层次措施保障信息安全。但是,由于信息技术发展迅速,若公司不能与时俱进运用及升级信息系统或者公司信息系统存在设计、执行缺陷,将导致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无法跟上行业发展的速度和方向。此外,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手机APP客户端以及“零元素”化工品电商平台,是一个开放式的信息系统,整体较为复杂,端口和节点多,因此存在计算机软件以及服务器等硬件发生故障、系统遭受黑客攻击、信息资源安全受到威胁等风险。

(五)环保风险

公司部分业务为从事化工品的仓储和运输业务,在化工品仓储和运输过程中,存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了完整的安全及环保作业标准,并持续进行环保资金投入,以保障公司的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但是,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整个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未来相关部门可能颁布和采用更高的环保标准,对化工品的生产、储存和运输企业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如果公司在环保政策变化时不能及时达到国家相关部门的环保要求,公司可能因环保问题受到处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子公司经营风险

公司出于发展战略、行业特征及管理的需要,报告期内通过内部整合、收购、新设等多种形式建立了以密尔克卫(母公司)为主体,多家专业子公司或区域子公司组成的集团架构体系。从利润分配角度来讲,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客观上受到各子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因此若子公司经营不善,甚至亏损,则母公司无法及时、足额从子公司获得可分配利润,进而影响到公司对全体股东的回报水平。

(七)应收账款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规模不断增长,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1,116.76万元、29,141.47万元及35,475.41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3.83%、55.26%及51.43%,占比较大。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虽然公司客户信誉良好,但仍然存在应收账款出现逾期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的可能,从而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八)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分析,将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扩大业务布局、提升经营业绩,以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但是在项目实施及后期运营过程中,如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外部市场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等情况,导致项目无法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将会影响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

(九)供应商合作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供应商是国际船运公司、航空公司、陆运公司、港口、口岸以及仓库所有者等,目前公司与前述供应商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但不排除未来因行业政策法规出现调整或双方在业务合作上出现分歧,导致双方终止合作关系,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汇率风险

公司从事的部分业务涉及外币结算,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公司的汇兑收益分别为289.86万元、481.14万元和-566.54万元。若未来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将面临汇率风险。

(十一)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拥有一批具有化工供应链行业专业技能的核心技术人员和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经营管理人才。公司一贯重视各业务线条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并积极完善企业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实现企业内人才的积聚和流动的优化配置。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业务领域不断拓展,对管理人才、软件研发人才和化工供应链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存在人力资源管理及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

(十二)业务资质风险

综合物流业务受到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安全监察部、环保部、检验检疫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的监管,并需取得该等部门颁发的相关经营资质许可证书方能开展相关业务。如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未及时办理或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拥有有效的牌照或资质,则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十三)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2号)之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本公司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财税[2014]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之规定,报告期内本公司存在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之规定,本公司重庆分公司2015年度符合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条件,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若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十四)其他风险

1、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A股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除经营和财务状况外,本公司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投资者心理和各类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2、不可抗力产生的风险

一些无法控制的情况的发生,包括恐怖袭击、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海啸、台风等)、战争、动乱、传染病爆发、工人罢工游行等,将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进行,并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公司正在履行中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如下:

1、采购合同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与2016年度及2017年度前五大供应商签定的重大合同如下:

2、销售合同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与2016年度及2017年度前五大客户签定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3、工程建造合同

4、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

(1)发行人与上海银行签署的银行授信、借款及保证合同

发行人与上海银行于2018年2月26日签署编号为201170877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发行人可在合同约定借款的额度内向上海银行提出提款申请,该合同项下借款额度为3,000万元,借款额度期限为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11月28日,贷款利率为同期基准上浮10%。

密尔克卫化工储存与上海银行签订编号为ZDB20116077101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位于同发路1088号的土地及其之上房产为上述合同提供抵押担保;陈银河、慎蕾与上海银行签署编号为ZDB20116077102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合同提供个人保证担保。

(2)慎则化工科技与上海银行签署的银行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

慎则化工科技与上海银行于2018年2月26日签署编号为201170876的《综合授信合同》,约定慎则化工科技在该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限和授信额度内,使用该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11月28日,授信金额为1,250万元。

慎则化工科技与上海银行于2018年2月26日分别签署编号为20117087601的《商业汇票承兑合同》、编号为20117087602的《跟单信用证开证授信合同》,上述两项合同约定上海银行在合同约定的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向慎则化工科技分别提供最高不超过1,25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11月28日,上述两项合同为编号为201170876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合同。

密尔克卫化工储存与上海银行签订编号为ZDB20116077101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位于同发路1088号的土地及之上房产为上述合同提供抵押担保;陈银河、慎蕾与上海银行签署编号为ZDB20116077202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合同提供个人保证担保;慎则化工科技与上海银行签署编号为ZDB20116077203《最高额质押合同》,以保证金账户中的金额为上述合同提供质押担保。

(3)密尔克卫化工储存与上海银行签署的银行授信、借款及保证合同

密尔克卫化工储存与上海银行于2018年2月26日签署编号为201170905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密尔克卫化工储存可在合同约定的借款额度内向上海银行提出提款申请,该合同项下借款额度为4,000万元,借款额度期限为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11月28日,贷款利率为同期基准上浮10%。

密尔克卫化工储存与上海银行签订编号为ZDB20116077101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位于同发路1088号的土地及之上房产为上述合同提供抵押担保;陈银河、慎蕾与上海银行签署编号为ZDB2011709050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合同提供个人保证担保。

密尔克卫化工储存与上海银行于2016年12月19日签署编号为ZDB20116077101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约定密尔克卫化工储存将其位于老港镇同发路1088号、面积为17115.36平方米的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作为抵押物,为发行人、慎则化工科技、密尔克卫化工储存、密尔克卫化工运输与上海银行签署的一系列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等合同所形成的的债权本金(包括借款本金、贴现款、垫款等)提供抵押担保,债权发生期间为2016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19日,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不超过11,500万元。

(4)密尔克卫化工运输与上海银行签署的银行授信、借款及保证合同

密尔克卫化工运输与上海银行于2018年2月26日签署编号为201170906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密尔克卫化工运输可在合同约定的借款额度内向上海银行提出提款申请,该合同项下借款额度为2,000万元,借款额度期限为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11月28日,贷款利率为同期基准上浮10%。

密尔克卫化工储存与上海银行签订编号为ZDB20116077101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位于同发路1088号的土地及之上房产为上述合同提供抵押担保;陈银河、慎蕾与上海银行签署编号为ZDB2011709060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合同提供个人保证担保。

(5)鼎铭秀博与上海银行签署的银行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

鼎铭秀博与上海银行于2017年8月31日签署编号为201170570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约定鼎铭秀博可在合同项下的借款额度内向上海银行提出提款申请,该合同项下的借款额度为5,000万元,借款额度期限为2017年8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贷款利率为同期基准上浮15%。

鼎铭秀博与上海银行于2017年8月31日签署编号为DB20117057001的《房地产抵押合同》,合同约定鼎铭秀博将其位于老港镇17街坊7/48丘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为鼎铭秀博与上海银行签订的编号为201170570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5,000万提供抵押担保,债权期限以借款合同约定为准;此外陈银河、慎蕾与上海银行签订编号为DB20117057002的《借款保证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6)密尔克卫与交通银行签署的银行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

①密尔克卫与交通银行于2017年12月21日签署编号为Z1712LN15604002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密尔克卫可在合同约定的贷款总额下一次性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为3,000万元,全部贷款到期日不迟于2018年12月11日,贷款利率为同期基准利率。该合同受密尔克卫化工运输与交通银行签订的编号为C171218GR3103188的《保证合同》的担保。

密尔克卫化工运输与交通银行于2017年12月18日签署编号为C171218GR3103188的《保证合同》,约定密尔克卫化工运输为密尔克卫与交通银行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8年11月21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的最高债权额为17,000万元。

②密尔克卫与交通银行于2018年1月17日签署编号为Z1801BA15628760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约定密尔克卫可在合同约定的额度下开立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该合同项下授信额度为4,500万元循环额度,授信期限为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1月21日。该合同受密尔克卫化工运输与交通银行签订的编号为C171218GR3103188的《保证合同》担保;受发行人与交通银行签订的编号为C180117PL3103614、C180117PL3103615、C180117PL3103617、C180117PL3103618的《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的担保。

发行人与交通银行于2018年1月17日签署编号为C180117PL3103614的《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合同约定发行人以其未来2年对陶氏化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所有应收账款作为质物为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债权发生期间为2018年1月17日至2020年1月17日,发行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5,000万元。

发行人与交通银行于2018年1月17日签署编号为C180117PL3103615的《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合同约定发行人以其未来2年对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的所有应收账款作为质物为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债权发生期间为2018年1月17日至2020年1月17日,发行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5,000万元。

发行人与交通银行于2018年1月17日签署编号为C180117PL3103617的《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合同约定发行人以其未来2年对阿克苏诺贝尔功能涂料(上海)有限公司的所有应收账款作为质物为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债权发生期间为2018年1月17日至2020年1月17日,发行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5,000万元。

发行人与交通银行于2018年1月17日签署编号为C180117PL3103618的《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合同约定发行人以其未来2年对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的所有应收账款作为质物为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债权发生期间为2018年1月17日至2020年1月17日,发行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5,000万元。

5、租赁合同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年租金在100万元以上的租赁房产、土地合同如下:

6、融资租赁合同

(1)密尔克卫化工运输与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融资回租合同

密尔克卫化工运输与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签署编号为L160103001的《融资回租合同》,约定售后租回一批运输设备,转让价款为13,000,000.00元,起租月为2016年9月,租赁期为36个月,第一期租金支付日为实际起租日后第三个月,第一期后各期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期,3个月为一期,共计12期,三年合计需支付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价款14,253,980.00元,其租赁期满租赁设备的留购价格为100.00元。

(2)密尔克卫与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融资回租合同

密尔克卫与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签署编号为L160103002的《融资回租合同》,约定售后租回一批罐箱设备,转让价格为800万元,起租月为2016年9月,租赁期为36个月,第一期租金支付日为实际起租日后第三个月,第一期后各期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期,3个月为一期,共计12期,一共需支付8,771,680.00元,租赁期满租赁设备的留购价格为100.00元。

(3)上海静初与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融资回租合同

上海静初与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2日签署编号为L160138的《融资回租合同》,约定售后租回上海静初以其位于嘉定区武双路125弄18号的厂房(编号:沪房地嘉字(2011)第003599号)以及相关仓库物流设施为租赁物件,转让价格2,100万元,起租月为2016年9月,租赁期为36个月,第一期租金支付日为实际起租日后第一个月,随后每月支付一期租金,共36期,一共需支付23,939,999.88元,租赁期满租赁设备的留购价格为100.00元。

7、土地出让合同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与密尔克卫化工储存于2017年9月15日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密尔克卫化工储存及广西慎则于2017年10月16日共同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上述合同约定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同意将坐落于大西南临港工业园B区洲尾路东北侧兴化路西北侧,面积为67,023.907平方米的宗地出让给广西慎则,并于2017年10月19日前将宗地交付,该宗地的用途为仓储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出让价款为16,085,738元,广西慎则应当于合同签署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广西慎则已缴清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正在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章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各方当事人

(一)发行人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三)发行人律师

(四)发行人审计、验资机构

(五)资产评估机构

(六)股票登记机构

(七)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时间安排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以下文件是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除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外,并存放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以备投资者查阅: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

三、查阅地点、电话

发行人: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260号1-4层的部分四层401室

电话:021-8022849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电话:010-59026666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5日

(上接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