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6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8-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065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18年6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18年6月22日,我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灿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中交(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公司”)现持有中交(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天津”)100%股权。现根据经营需要,同意华通公司以公开挂牌增资方式为中交天津引入战略投资方,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拟定为不低于人民币10,200万元,且不低于经国资管理部门评估备案的净资产的相应金额,增资完成后华通公司持有中交天津股权比例降为49%。募集金额与新增注册资本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华通公司放弃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出资权。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中交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我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交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中国建基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第三方(以下简称“中国建基”)在深圳设立一家合资公司,拓展深圳地区房地产项目开发业务,拟设立的合资公司名称为中交深圳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注册地深圳,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其中我司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30%,中国建基出资7000万元,持股比例70%。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交美庐(杭州)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2018年5月24日,我司以人民币175,504万元的价格竞得余政储出[2018]12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我司业务发展设想,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同意我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此项目的业务开展平台。拟设立项目公司的名称为中交美庐(杭州)置业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我司出资20000万元,占股权比例100%。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暨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8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066号。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增资扩股方式认购四川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3%股权的议案》。

同意我司与金融街成都置业有限公司共同以增资扩股形式认购四川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7%股权,其中我司拟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该公司33%股权,金融街成都置业有限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0,303.0303万元认购该公司34%股权。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四川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8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067号。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8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 068号。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昆明中交金汇置业有限公司债权债务转让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8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069号。

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西安中交金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权商业机会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8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 070号。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中交地产舟山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股东资金占用,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公司所属参股公司中交地产舟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公司)拟减少资本金。舟山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目前注册资本金30,000万元,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持股34%。舟山公司主要负责开发中交南山美庐项目,项目已于2017年9月全部竣工交付,目前剩余少量住宅、商业及部分车位。根据舟山公司经营状况,现拟将其注册资本金由30,000万元减少至10,000万元。其中华通置业减资6,800万元,减资后华通置业持有舟山公司股权比例不变。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8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071号。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066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暨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收购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暨提供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以人民币500万元收购理想四维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想四维”)与杭州理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想投资”)共同持有的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康欣”或“项目公司”)50%股权(其中理想四维转让1%,理想投资转让49%),同时对杭州康欣提供合计35,464.25万元的财务资助,以实现和促进对其所持有的杭州余杭区临平新城核心区A-3-17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的共同开发。本次收购完成后,我司持有杭州康欣50%股权,提供财务资助35,464.25万元,年利率不超过8%;理想四维持有杭州康欣50%股权,也按其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我司于2018年6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暨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理》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理想四维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理想四维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168号1单元2509-251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立强

注册资本: 15150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7043037395

主营业务:房产开发;建筑安装工程;室内外装璜及设计;建筑材料销售;房屋租赁、汽车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理想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其控股股东,持有理想四维9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陈立强。

理想思维与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杭州理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杭州理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2105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立强

注册资本: 1000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676754988T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等。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理想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其主要股东,持有理想投资9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陈立强。

理想投资与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接受财务资助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余杭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168号1单元2501-2502室-2

法定代表人:陈娟萍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4月25日

经营范围:房产开发;建筑安装工程;室内外装璜及设计;建筑材料销售;房屋租赁、汽车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

杭州康欣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陈立强。

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5月15日,杭州康欣总资产144,047.86万元,总负债143,047.86万元,应收账款0万元,所有者权益1,000.0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51,467.55万元。

经营情况:杭州康欣正在对杭州市临平新城核心区A-3-17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项目位于临平新城核心区,东至汀城街、南为空地、西至锦良路、北至良熟路。建设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R21),现状项目土地为净地,土地权属清晰。项目总占地37738㎡(约为57亩),宗地容积率≤2,项目地上规划建筑面积75476㎡,绿地率≥30%。项目成交价格为143,693万元,楼面价19,038元/㎡。杭州康欣已缴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71,846.5万元。

(二)审计和评估情况

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杭州康欣截止2018年5月15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止2018年5月15日,项目公司资产144,047.86万元,负债143,047.86万元,所有者权益1,000.00万元。

我公司委托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杭州康欣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18年5月15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134.92万元,评估增值134.92万元,增值率为13.49%。该评估报告将报送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以备案的评估值为准。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转让方):理想四维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2(转让方):杭州理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项目公司):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

丁方(担保方):理想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目标股权转让对价

本协议项下目标股权转让对价总额为500万元,其中四维地产转让的1%股权对应的对价为10万元,理想投资转让的49%股权对应的对价为490万元。

2、目标股权转让与对价支付

首先由理想四维将所持无任何权益负担的1%股权和理想投资所持无任何权益负担的24%股权转让给我司,同时我司支付相应股权转让款共计250万元。

理想投资在股权质押解除后,将所持无任何权益负担的25%股权转让给我司,同时我司支付相应股权转让款250万元。

3、股东借款

在理想四维所持无任何权益负担的1%股权和理想投资所持无任何权益负担的24%股权转让给我司后,我司向杭州康欣提供第一笔股东借款17730万元,用于归还杭州康欣偿还外部借款。

在理想投资将所持无任何权益负担的25%股权转让给我司后,我司向杭州康欣提供第二笔股东借款17734.25万元,优先用于杭州康欣偿还外部借款。

上述借款期限自我司向杭州康欣支付之当日起,按照年化8%计收利息,一年按365天计算,不满一年,按实际借款天数核算相应利息。

4、项目公司治理

股权转让完成后,项目公司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双方根据各自持股比例行使股东权利,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可生效。项目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我司提名2名,理想四维提名1名,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方可生效。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2名,股东双方各委派1名。

5、违约责任主要条款

(1)如协议方出现未按协议履行义务的情况,违约方根据逾期日期,按转让对价总额或应付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若延迟履行时间超过60日,或明示不愿继续履行义务,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额10%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未能按约定投入应分担的项目地块土地出让价款,或未按时足额投入协议约定的其他股东借款或未按本协议约定为项目公司提供股东担保的,需承担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

(3)任何一方逾期投入股东借款天数累计超过协议约定日期的,需承担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六、收购股权及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一)收购股权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杭州康欣股权,与合作方共同开发房地产项目,可充分利用合作各方优势及市场资源,有利于扩大公司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整体利益。杭州康欣作为房地产开发的项目公司,其业务发展受经济发展周期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动、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多重因素的的影响,运营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对风险因素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利用各股东的优势,规范管理,完善风控体系,加强对管理运营过程的监督等措施积极应对。考虑到项目建设所需时间因素,预计对公司短期内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二)财务资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及财务资助完成后,我司将持有杭州康欣50%股权,提供财务资助35,464.25万元;理想四维持有杭州康欣50%股权,也按其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本次我司对杭州康欣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杭州康欣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杭州康欣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我司在对杭州康欣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杭州康欣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杭州康欣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交地产为杭州康欣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促进其所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保证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杭州康欣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公平对等,中交地产为杭州康欣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因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需要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380,360.01万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067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四川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 拟投资参股四川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雅恒”),为促进四川雅恒房地产项目顺利开发,我司拟在参股手续全部完成以后,对四川雅恒提供财务资助总额23,000万元,期限2年,年利率8%,款项用于四川雅恒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四川雅恒其它股东方按其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四川雅恒提供财务资助。

我司于2018年6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四川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理》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2MA6CDD6K7Y

注册地址:新津县五津镇模范街97号1层

法定代表人:程军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8年4月17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及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雅恒现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正在进行增资扩股工作,完成增资后,四川雅恒注册资本30,303.0303元,股东方及持股比例如下:

经营情况:四川雅恒正在对成都市新津县新平镇迎先村7、8组105亩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宗地位于新平镇迎先村7、8组。建设用地性质为住兼商用地,项目总占地69999.29㎡,宗地容积率≤2,项目地上规划建筑面积139999㎡(兼容商业建筑面积≤14000㎡),绿地率≥35%。项目成交价格约为73499万元。

财务指标:四川雅恒为新成立公司,暂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四川雅恒与我司无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有关的其它安排

在四川雅恒增资扩股手续完成后,四川雅恒其它股东方四川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街成都置业有限公司按同等条件同比例对四川雅恒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四川雅恒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四川雅恒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四川雅恒增资扩股手续完成后,我司对四川雅恒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四川雅恒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四川雅恒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四川雅恒其它股东需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四川雅恒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层同意为四川雅恒提供上述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交地产为四川雅恒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促进其所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保证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四川雅恒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本次为四川雅恒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因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需要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380,360.01万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068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14日,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 与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富力城”)组成联合体共同竞得北京市延庆区延庆新城03街区会展中心东侧相关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我司在共同体中占50%的权益。

为保证拿地及项目正常推进,我司与北京富力城按权益比例支付了土地款及相关费用,其中,我司总计支付的金额为112,500万元,北京富力城总计支付的金额为112,500万元。

2018年1月,我司与北京富力城共同出资成立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富力”)对上述地块进行开发,中交富力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我司持股比例50%,北京富力城持股比例50%。

为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双方股东前期支付的款项需要转为股东对中交富力的财务资助。其中我司对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12,500万元,北京富力城对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12,5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自款项到账之日起一年以内,年利率8%。

我司于2018年6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基本情况

名称: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1月

法定代表人:周冬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风谷四路8号院27号楼1483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建筑材料、五金、电子产品;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房地产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出资额及出资方式:我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50%,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持股比例50%。

经营情况:中交富力正在对北京市延庆区延庆新城03街区会展中心东侧相关地块项目进行开发建设,该地块于2017年12月取得,地块面积9.95万平方米,总地上规划建筑面积21.85万平方米,土地成交总价214,000万元。

中交富力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如下:截止2018年3月31日,总资产8000万元,总负债0万元,净资产8000万元,营业收入 0万元,利润总额0万元,净利润0万元。

中交富力与我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有关的其它安排

中交富力其它股东方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同等条件同比例对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中交富力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中交富力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我司本次对中交富力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中交富力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中交富力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中交富力其它股东需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中交富力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交地产为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促进其所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保证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中交富力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本次为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因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需要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380,360.01万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069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子公司昆明中交金汇置业有限公司

债权债务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权债务转让情况概述

鉴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集团”)、昆明中交金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汇公司")、昆明中交金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盛公司”)存在以下债权债务关系:

1、我司对金汇公司有246,533,669.20元债权;金地集团对金汇公司有227,569,540.80元债权。

2、金汇公司对金盛公司有469,585,071.35元债权。

为优化上述债权债务关系,减少资金周转中间环节,金汇公司拟将其对金盛公司总计469,585,071.35元的债权分别转让给我司和金地集团。其中,我司受让债权金额为244,210,173.8元,金地集团受让债权金额为225,374,897.56元。上述债权转让的价款由我司及金地集团以持有对金汇公司的等额债权予以抵偿。

我司于2018年6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昆明中交金汇置业有限公司债权债务转让的议案》,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理》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债权债务转让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昆明中交金汇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10月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邓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主营业务:房地产投资;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土地一级开发与土地整理;城市新区综合开发与旧城改造;城市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与运营;物业资产经营与酒店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与服务、研究设计及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方及持股比例:我公司出资52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52%,昆明金地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480万元,占股权比例48%。

经营情况:主要资产为持有金盛公司的70%股权。

财务情况: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54277.01万元,净资产430.25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利润-689.06万元,净利润-569.75万元;2018年3月31日,总资产54164.27万元,净资产-381.18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利润-849.16万元,净利润-811.70万元 。

债权债务关系的形成:金汇公司曾于2017年10月与中交云南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竞得昆明市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相关地块,土地成交总价135,458.06万元。为支付土地款,金汇公司分别向我司借款246,533,669.20元、向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集团”)借款227,569,540.80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为8%。

(二)债务人:昆明中交金盛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12月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军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主营业务: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土地一级开发与土地整理;城市新区综合开发与旧城改造;城市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与运营;物业资产经营与酒店管理;房地产经济服务;房地产经营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方及持股比例:我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汇公司出资7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70%,中交云南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股权比例30%。

经营情况:金盛公司正在进行昆明市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相地块的房地产开发工作,该项目进展情况正常。

财务状况:2017年12月31日,金盛公司总资产144,810.38万元,净资产10,000.06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利润0.08万元,净利润0.06万元。2018年3月31日,金盛公司总资产146387.42万元,净资产9913.16万元,营业收入 0万元,营业利润 -116.68万元,净利润-86.91万元。

债务债务关系的形成:2017年12月,金汇公司与中交云南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金盛公司对昆明市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相地块进行开发,金汇公司支付的第一笔土地款转为对金盛公司的借款,截止目前,该借款余额为469,585,071.35元。

(三)除我司以外的债权受让方为金地集团,金地集团成立时间1996年2月,注册资本45.1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凌克,注册地址深圳市,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金地集团是昆明金地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金汇公司48%股权股东方)的控股股东。

金地集团与我司没有关联关系。

三、《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受让方为我司)

甲方:昆明中交金汇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昆明中交金盛置业有限公司

1、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甲方欠乙方的债务总计246,533,669.2元;丙方欠甲方的债务总计244,210,173.8元。现甲乙丙三方就各方之间的债务清偿问题相互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2、甲方同意将其对丙方的债权中的244,210,173.8元以244,210,173.8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此项债权。

3、债权转让的价款由乙方将其对甲方的债权244,210,173.8元予以抵偿。

4、上述债权转让后,乙方取代甲方享有对丙方244,210,173.8元的债权,享有法律规定的债权人的相关权利,丙方直接向乙方偿还债务,承担法律规定的债务人的相关义务。

5、丙方同意在本协议上签字以确认知悉上述甲乙双方对上述债权的转让事宜。

6、经上述债权转让和债权抵偿后,甲方与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将抵销244,210,173.8元,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将抵销244,210,173.8元,抵消后乙方享有对丙方244,210,173.8元的债权。

(二)《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受让方为金地集团)

甲方:昆明中交金汇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昆明中交金盛置业有限公司

1、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甲方欠乙方的债务总计227,569,540.8元;丙方欠甲方的债务总计225,374,897.56元。现甲乙丙三方就各方之间的债务清偿问题相互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2、甲方同意将其对丙方的债权中的225,374,897.56元以225,374,897.56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此项债权。

3、债权转让的价款由乙方将其对甲方的债权225,374,897.56元予以抵偿。

4、上述债权转让后,乙方取代甲方享有对丙方225,374,897.56元的债权,享有法律规定的债权人的相关权利,丙方直接向乙方偿还债务,承担法律规定的债务人的相关义务。

5、丙方同意在本协议上签字以确认知悉上述甲乙双方对上述债权的转让事宜。

6、经上述债权转让和债权抵偿后,甲方与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将抵销225,374,897.56元,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将抵销225,374,897.56元,抵消后乙方享有对丙方225,374,897.56元的债权。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权债务转让有利于优化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减少资金周转的中间环节,提高经营效率;金盛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本次公司受让的债权与持有的债权等额抵消,对我司当期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我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金盛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070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

西安中交金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控股权商业机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放弃商业机会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近期收到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房集团”)送达的《关于受让西安中交金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权商业机会的函》,中房集团根据2008年我司重组时的承诺,告知我司关于收购西安中交金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公司”)控股权商业机会相关事宜。

通过对上述商业机会的考察,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我司拟放弃本次商业机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商业机会介绍

1、商业机会简介:本次中房集团拟以1.58亿元受让西安公司90%股权,同时受让债权人对西安公司14.58亿元债权。

2、西安公司简介

成立时间:2011年8月成立

注册资本:2亿元

股东构成:中交置业有限公司出资1.8亿元、持股比例90%,北京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入0.2亿元、持股比例10%。

经营情况:西安公司是为进行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所属西安筑路机械厂棚户区改造而设立的公司,目前主要进行西安筑路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西安筑路机械厂成立于1959年,企业整体经营困难,其生产区和生活区域内绝大部分房屋建造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房屋年久失修,整体环境较差。为解决西筑厂的历史遗留问题,改善职工居住环境和生活待遇,经中交集团批准,中交置业为主成立西安公司对西筑厂土地整体进行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西安市新城区长缨西路163号,总占地面积约158.25亩,拟开发容积率5.35,总建筑面积约77.6万平米,地上建筑面积约56.44万平米(其中住宅24.80平方米,商业31.17万平方米,其它0.4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约21.2万平米。西筑厂棚改项目目前正按棚户区改造的有关政策法规推进改造工作,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项目情况较为复杂,尚未取得预售证,未进行实质性销售,目前项目的整体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效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财务指标:2017年12月31日,西安公司总资产200,080.92万元,总负债182,513.02万元,归母净资产17,567.9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2017年)利润总额-547.76万元,净利润-547.76万元。2018年3月31日,西安公司总资产198,862.80万元,总负债181,280.18万元,归母净资产17,582.62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1季度)利润总额 14.72万元,净利润14.72万元。

三、中房集团基本情况

如果我公司放弃该次商业机会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由中房集团对项目进行投资。中房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38号创景大厦8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4068M

法定代表人:耿忠强

注册资本:65,981.53万元

经营范围:国内外房地产综合开发(含土地开发)与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民用与工业建筑(含高层建筑)总承包,建筑装修等。

与我司关系:中房集团和我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中交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因此与我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董事会审议放弃商业机会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我司于2018年6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西安中交金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权商业机会的议案》,关联董事蒋灿明、薛四敏、孙卫东回避表决本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关于拟放弃本次商业机会的说明。

1、我司已开发或正在开发的项目主要为规范的商品住宅项目,而西安公司所开发的西筑厂棚改项目,情况较为复杂,我司没有类似业务和相关经验。此外,该棚改项目现有规划条件中,商业部分占较大比例。在目前资金政策严控、商业地产形势严峻且我司缺乏棚改经验及没有足够商业地产项目开发运营经验的情况下,盲目扩大商业地产规模将面临较大的经营上风险。

2、根据西安公司股权及债权转让合同,本次中房集团拟以1.58亿元受让西安公司90%股权,同时还将受让西安公司14.58亿元债权,若我司接受商业机会,受让西安公司90%股权及债权,我司需支付的资金为16.16亿元,在我司本身已有多个地产项目在开发建设及计划进一步拓展其他规范的商品房开发规模、对资金需求量比较大的情况下,综合权衡其他项目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计划,同意放弃介入西安公司商业机会。

3、西筑厂项目由于棚改政策、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项目相关手续较为复杂,项目整体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效益存在不确定性,现阶段介入西筑厂项目,会整体增加成本费用,提高负债水平,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一定时期的业绩。

五、放弃本次商业机会对公司的影响

中房集团通知我公司该项目商业机会的行为符合其有关承诺;考虑到目前市场状况和内部资源条件限制,在现阶段放弃此次商业机会,有利于我公司规避棚改业务的风险,确保公司现有房地产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和当期损益造成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郭海兰、胡必亮、马江涛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考虑到目前市场状况和内部资源条件限制,在现阶段放弃此次商业机会,有利于中交地产规避棚改业务的风险,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的放弃西安公司控股权商业机会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实施回避表决,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披露日我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融资租赁业务7.73亿元。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071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11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15:00至2018年7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7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收购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暨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公司于 2018 年 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066。

(二)审议《关于对四川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公司于 2018 年 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067。

(三)审议《关于为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公司于 2018 年 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068。

(四)审议《关于放弃西安中交金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权商业机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公司于 2018 年 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070。

关联股东中住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18年7月9日、10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一)审议《《关于收购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暨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二)审议《关于对四川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三)审议《关于为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四)审议《关于放弃西安中交金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权商业机会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6

2、投票简称:中交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072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

子公司关于收到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6月25日,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置业有限公司收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具体情况如下:

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竞得位于武汉市新洲区汪集街道编号为P(2018)03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款总额为17,900万元。

该地块位于新洲区汪集街汪集村、童昄村,汉施公路以东,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公园绿地、街巷用地,土地面积为77561.90平方米,容积率1.0-1.75。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