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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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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2018-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8—01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张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张波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辞职后,张波先生不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公司及董事会对张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8—018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胡炳全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胡炳全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胡炳全先生不再在本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胡炳全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胡炳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公司及监事会对胡炳全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8—019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张军宏先生、孙继泽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张军宏先生、孙继泽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张军宏先生、孙继泽先生不再在本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军宏先生、孙继泽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军宏先生、孙继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公司及董事会对张军宏先生、孙继泽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8—020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董事表决票8份,实际收回董事表决票8份。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副总经理白保华先生、张军宏先生、孙继泽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已辞去所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朱建军先生、范滢先生、林波先生担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推举杨作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张波先生已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根据工作需要,公司须增补董事一名。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推举杨作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个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签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18-021号公告)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关联董事余兵、秦顺东进行了表决回避。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18-022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个人简历

朱建军 男,汉族,生于1973年8月,籍贯河北沧州,大学文化,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2007年7月至2012年3月,先后任河北省电力公司沧州供电公司农电处处长助理、农电工作部主任助理、副主任;2011年3月至2015年11月,在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安全质量处工作;2015年11月至2017年9月,任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安全二处副处长;2017年9月至今,任国网节能服务有限公司节能事业部副总经理。

范滢 男,汉族,生于1974年8月,籍贯山西代县,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2005年4月至2013年8月,先后任中国电科院电测量研究所、计量研究所能效测试与节能技术试验室工程师、现场监督与技术研究室副主任,用电与能效研究所能效测评与节能技术研究室工程师、智能电网能效试验检测中心副主任;2013年8月至今,先后任国网节能服务有限公司节能工程建设中心主任助理、节能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林波 男,汉族,生于1968年3月,籍贯重庆涪陵,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2003年4月至2005年7月,先后任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衣电处处长、副总经理;2005年7月至2012年12月,先后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安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兼重庆市明宇送变电工程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国网重庆丰都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杨作祥 男,汉族,生于1965年5月,籍贯重庆万盛,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1996年4月至1998年9月,先后任綦南供电局万盛供电所副所长、副局长;1998年9月至2002年1月,任綦南供电局南川市供电局局长;2002年1月至2005年2月,先后任綦南供电局綦江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书记兼重庆江元电力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綦南供电局生产技术部主任,綦江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5年2月至2010年8月,先后任丰都供电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2010年8月至2013年10月,任国网铜梁供电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18年6月,先后任国网重庆大足区供电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司编号:2018—021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日常关联除外)共4次,累计金额为121,117.9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以下简称:“宁夏电力”、“浙江电力”或合称“甲方”)签署宁夏电力电网综合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浙江电力电网综合节能改造及提质增效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宁夏电网综合节能改造项目”、“浙江(二期)项目”)。以上交易均为关联交易,现将有关内容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宁夏电网综合节能改造项目,涉及3方面改造内容:一是线路节能改造;二是变压器增容改造;三是换流站节能改造。按照双方约定,预计该项目公司总投资金额约为6,955万元,公司将分享该项目效益总额约11,554万元。效益分享期限为6年。

(二)浙江(二期)项目:公司为客户建设配电台区变压器节能改造、无功补偿装置优化改造等,加装GFN接地故障综合保护系统、部分地市增储35kV移动式开闭站、增配高压电缆外护套故障测试仪和线路运行状态智能分析装置。按照双方约定,预计该项目公司总投资金额约57,036万元,公司将分享该项目效益总额约104,617万元。效益分享期限为9年。

二、关联方介绍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2月,法定代表人为马士林,经营范围:从事电力供应、交易、建设;电力产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及“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电气设备承装承修承试;电力勘察设计;电力技术监督、开发、转让及服务;电能计量装置校验检定检测、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教育培训;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建设、维护、管理;电力通信网的规划、运行、维护;电力设备、电线电缆的生产销售;物资经销、仓储和供应;劳务服务。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肖世杰,经营范围:从事电力生产供应,组织发电、输变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建设,电力设备修造、维修,重点电力基建项目和所属电力企业所需的电力设备、金属材料、木材、电线电缆的调拨、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销售、运行、维护,技术改造、技术服务、咨询,培训服务,电力计量技术服务等。

公司与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项目名称

1、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电网综合节能改造项目

2、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网综合节能改造及提质增效项目

(二)合同双方

甲方分别为:

1、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2、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内容

1、宁夏电网综合节能改造项目,涉及3方面改造内容:一是线路节能改造;二是变压器增容改造;三是换流站节能改造。

2、浙江(二期)项目,公司为客户建设配电台区变压器节能改造、无功补偿装置优化改造等,加装GFN接地故障综合保护系统、部分地市增储35kV移动式开闭站、增配高压电缆外护套故障测试仪和线路运行状态智能分析装置。

(四)项目期限

1、宁夏电网综合节能改造项目: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效益分享期限为6年,自本节能改造项目验收之日起,至6年后止。

2、浙江(二期)项目: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效益分享期限为9年,自本节能改造项目验收之日起,至9年后止。

(五)项目效益分享方式

1、宁夏电网综合节能改造项目:按照双方约定,合同期限内,公司分享项目效益约11,554万元;项目运行维护由宁夏电力承担。

2、浙江(二期)项目:按照双方约定,合同期限内,公司分享项目效益约104,617万元;项目运行维护由浙江电力负责。

(六)所有权和风险分担

1、在合同到期并且甲方付清合同下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下的所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资产(简称“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项目资产”实物管理由甲方负责,纳入甲方日常管理体系。本项目效益分享期满且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项后,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将无偿转让给甲方。

2、项目资产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本项目继续运行所必需的资料。如该项目资产的继续使用需要乙方的相关技术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乙方应当无偿向甲方提供该等授权。如该项目资产的继续使用涉及第三方的服务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该等服务和授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合同的提前解除而转移。

4、合同期内,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项目财产灭失、被窃、人为损坏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害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是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交易定价切实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新业务的开展、营业收入以及利润都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余兵、秦顺东进行了表决回避,其他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本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配电网节能业务正常运营和持续经营的需要,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有助于节能配电网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52 证券简称:涪陵电力 公告编号:2018-022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12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十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12日

至2018年7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于2018年6月26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及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的股东大会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7月10日、11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办公楼13楼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代理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附后)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联系人:蔡彬、刘潇

联系电话:023—72286777、72286349

联系传真:023—72286349

公司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

邮政编码:408000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8—023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发出监事表决票2份,实际收回监事表决2份,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杨孟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胡炳全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已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监事职务。因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同意推举杨孟女士为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个人简历

杨孟 女,生于1979年12月,籍贯重庆潼南,大学本科,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

2005年3月至2012年8月,先后任超高压工程局思想政治工作部团委书记、副主任、主任以及检修分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2012年5月至2013年9月,任国网重庆检修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渝东北检修分部主任;2013年9月至2014年10月,任国网重庆检修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渝东北运维分部常务副主任;2014年10月至今,任国网重庆检修公司办公室主任兼同业对标管理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