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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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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18-065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债券代码:136468 债券简称:16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3,928,57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7月2日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

(一)核准时间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93号文《关于核准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3,928,571股 A 股股票的申请。

(二)股份登记时间

公司已于2015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133,928,571股股份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三)锁定期安排

二、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2015年7月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因公司2014年经营业绩未能完全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公司决定回购并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三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93万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16年3月9日注销,公司总股本相应由1,017,407,464股减至1,016,477,464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发行对象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万永兴、刘轶承诺: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除上述承诺外无其他上市特别承诺,亦不存在因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就瑞茂通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保荐机构对瑞茂通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3,928,57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7月2日;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18-066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债券代码:136468 债券简称:16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期基本情况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瑞茂通”),已于2018年1月2日完成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工作,标的股票为公司部分A股股票,发行总额为9.0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年期。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18年1月4日发布了《瑞茂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根据相关规定和《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可交换债券将于2018年7月2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18年7月2日至2020年12月29日止,若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换股期间,郑州瑞茂通所持本公司股份可能会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导致减少。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州瑞茂通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618,133,813股,占公司总股本1,016,477,464股的60.81%。其中,通过自有股票账户直接持有公司496,633,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6%;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开立的“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持有公司121,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95%。

根据可交换债目前的换股价格,经测算,进入换股期后,假设全部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交换债全部用于交换公司股票,郑州瑞茂通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并不影响郑州瑞茂通的控股股东地位,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在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因换股条件调整可能导致的实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郑州瑞茂通因其可交换债券投资者换股导致所持公司股份减少的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关于郑州瑞茂通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