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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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2018-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18-038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披露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公告》,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孙忠义先生计划自2018年6月19日首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择机以自有资金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万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93%(含2018年6月19日首次增持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截至2018 年6 月25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孙忠义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90,033股,累计增持股份数量已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92%。

公司于2018 年6 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孙忠义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现将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孙忠义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孙忠义先生;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孙忠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588,12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62%;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孙忠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16,273,58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3.92%。

(三)截至2018 年6 月25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孙忠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0,578,1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4%。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孙忠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18,263,61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4.8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

1、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2、认为目前市场对公司的估值较低,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

(二)增持股份的方式及数量(金额):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孙忠义先生拟在未来6个月内(自2018年6月19日首次增持之日起算)择机以自有资金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万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93%(含2018年6月19日首次增持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18年6月19日至2018 年 6 月25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孙忠义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90,033股,累计增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9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披露了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孙忠义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孙忠义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五、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增持出具了《关于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的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条件;公司已履行了本次增持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