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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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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8—081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16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5(18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6(18蓝光03)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0413(18蓝光09)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6月27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截止2018年6月29日,实际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杨铿先生、张巧龙先生、欧俊明先生、魏开忠先生、王万峰先生、李高飞先生、唐小飞先生、逯东先生和王晶先生;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铿先生召集。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经公司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共回购注销2,568,8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于2018年6月13日实施完毕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852,691,336股。根据公司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34,297,139元变更为2,984,419,675元,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3号)。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2018年6月13日,公司实施完毕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22元/股调整为5.09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4号)。

(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2018年6月13日,公司实施完毕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由11,420万份调整为15,988万份;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04元/股调整为7.10元/股。

鉴于公司董事张巧龙、欧俊明、魏开忠、王万峰、李高飞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5号)。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济南香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香江”)、重庆新申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申佳”)为公司受托管理项目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已分别与其签署了项目委托开发管理协议,受托为其房地产项目提供开发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为了促进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同意公司为上述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为济南香江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70,497万元的担保;

为重庆新申佳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重庆新申佳及其控股股东申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实际控制人肖家运为公司本次担保事宜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公司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6号)。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7月1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8-087号)。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8—082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16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5(18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6(18蓝光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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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50413(18蓝光09)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6月27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截止2018年6月29日,实际表决监事3人,分别为王小英女士、常珩女士和雷鹏先生。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小英女士召集。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公司实施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所致,该调整方法、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22元/股调整为5.09元/股。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系因公司实施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所致。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由11,420万份调整为15,988万份,行权价格由10.04元/股调整为7.10元/股。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8—083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16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5(18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6(18蓝光03)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0413(18蓝光09)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并经公司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19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568,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18年5月30日,上述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注销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2,134,297,139股变更为2,131,728,339股。

2018年6月13日,公司实施完毕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852,691,336股,公司总股本由2,131,728,339股变更为2,984,419,675股。

根据上述股本变化情况,公司拟对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根据公司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34,297,139元变更为2,984,419,675元。

二、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1、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34,297,139元”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84,419,675元”;

2、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134,297,139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134,297,139股”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984,419,675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984,419,675股”。

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8—084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16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5(18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6(18蓝光03)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0413(18蓝光09)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2018年6月13日,公司实施完毕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22元/股调整为5.09元/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出具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201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15年12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确定以2015年12月25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93名激励对象授予 1908.8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44元/股。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6年1月20日,首次授予的1908.83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

6、2016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6年6月17日,公司实施完毕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6年6月16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价格调整为7.32元/股。同时,董事会同意对19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4万股限制性股票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价格调整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17年4月12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7、2016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10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7.1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32元/股。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17年4月12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8、2016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11月4日作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孙启明162.38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93元/股。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6年12月22日,预留授予的162.38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

10、2016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满足解锁条件的16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期解锁,可解锁比例40%,可解锁股份6,614,920股。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锁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7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1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2.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32元/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17年6月28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12、2017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年7月17日,公司实施完毕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7.22元/股;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3.83元/股。同时,董事会同意对1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受但尚未解锁的207.7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45.36万股,回购价格为7.22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62.38万股,回购价格为3.83元/股。2018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9.1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22元/股。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2,568,80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8年5月30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13、2018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2018年6月13日,公司实施完毕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22元/股调整为5.0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价格调整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事由及方法

2018年6月13日,公司实施完毕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根据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配股、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上述已列明的原因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派息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调整方法为:P=P0÷(1+n)【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依据上述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P= (P0-v)÷(1+n)=(7.22-0.1)÷(1+0.4)=5.09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公司实施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所致,该调整方法、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22元/股调整为5.09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蓝光发展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的原因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8—085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16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5(18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6(18蓝光03)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0413(18蓝光09)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

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价格的议案》。2018年6月13日,公司实施完毕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由11,420万份调整为15,988万份;行权价格由10.04元/股调整为7.10元/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8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实〈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8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月2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5、2018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公司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确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1月29日,授予23名激励对象11,420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0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授予安排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6、2018年2月9日,公司首次授予的11,420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7、2018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价格的议案》。2018年6月13日,公司实施完毕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由11,420万份调整为15,988万份;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04元/股调整为7.1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事由和方法:

2018年6月13日,公司实施完毕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1、行权数量调整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方法为:Q=Q0×(1+n) 【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依据上述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调整为:

Q=Q0×(1+n)=11,420×(1+0.4)=15,988万份

2、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调整方法为:P=P0-V (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方法为:P=P0÷(1+n)(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依据上述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P=(P0-V)÷(1+n)=(10.04-0.1)÷(1+0.4)=7.10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行权数量及价格进行了调整。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系因公司实施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所致。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由11,420万份调整为15,988万份,行权价格由10.04元/股调整为7.10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蓝光发展本次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的原因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调整行权数量及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8—086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16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5(18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6(18蓝光03)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0413(18蓝光09)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济南香江置业有限公司、重庆新申佳实业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公司拟为济南香江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0,497万元的担保;拟为重庆新申佳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重庆新申佳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申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实际控制人肖家运为公司本次担保事宜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济南香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香江”)、重庆新申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申佳”)为公司受托管理项目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已分别与其签署了项目委托开发管理协议,受托为其房地产项目提供开发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

为了促进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拟为上述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1、为济南香江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70,497万元的担保;

2、为重庆新申佳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重庆新申佳及其控股股东申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实际控制人肖家运为公司本次担保事宜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济南香江置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25163513302W

2、成立日期:1997年10月16日

3、住所:济南市济阳县垛石镇经委

4、法定代表人:张波

5、注册资本:6000万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核定范围经营)和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商品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济南香江系本公司受托管理项目公司,与公司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8、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7年12月31日,济南香江总资产77,004.75万元,总负债72,827.22万元,净资产4,177.53万元;2017年1-12月营业收入92.81万元,净利润-138.19万元。

(二)公司名称:重庆新申佳实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9569914472Q

2、成立日期:2011年3月2日

3、住所: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东金华七社271号

4、法定代表人:肖家运

5、注册资本:4500万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市场经营管理;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潢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技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应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

7、与本公司关系:重庆新申佳系本公司受托管理项目公司,与公司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8、最近一年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7年12月31日,重庆新申佳总资产30,514.40万元,总负债27,991.43万元,净资产2,522.97万元;2017年1-12月营业收入17,454.25万元,净利润1,407.66万元。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为济南香江提供担保事宜所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济南香江置业有限公司

融资机构/债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保证人: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差额补足

期限:三年

2、为重庆新申佳提供担保事宜所涉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订。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受托管理项目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主要为促进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是在综合考量了对方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后,经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583,345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7.6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549,745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5.31%。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8-087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16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5(18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6(18蓝光03)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0413(18蓝光09)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16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16日

至2018年7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披露时间:2018年6月30日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18年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以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方式报送,但出席会议时需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蓝光发展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