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T+0赎回提现
业务限额调整的公告

2018-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对“T+0赎回提现业务”增值服务实施限额管理。

根据该意见要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对单个投资者持有的本公司旗下的单只货币市场基金(仅限于提供“T+0赎回提现业务”的货币市场基金),在单个销售渠道单个自然日的“T+0赎回提现业务”提现金额设定为不高于人民币1万元。本公司合作销售渠道提供“T+0赎回提现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暂停或终止提供“T+0赎回提现业务”以及变更额度限制的,以合作销售渠道的规定、通知为准。

投资者按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普通赎回不受影响,请合理安排您的资金需求。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本

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1、“T+0赎回提现业务”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的增值服务。该服务非法定义务,提现有条件,依约可暂停。

2、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3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基金定期

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和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参与东亚银行手机银行基金销售平台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惠活动时间及内容

自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的全部基金交易日,针对东亚银行新增定投签约的个人客户,凡经本行手机银行基金销售平台办理定期定额申购国内基金业务,即可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部分除外)。

二、适用基金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在活动期间办理定投签约的个人客户,对于非新增定投签约个人客户,仍按定投签约时的费率执行,不适用此次费率优惠活动。

2、活动期间如东亚银行有新增销售本公司的基金产品且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适用于本优惠活动,但不适用于东亚银行销售本公司首发的基金产品及零申购费率的基金产品。

3、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定期定额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手机银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也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例如同时限制或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与东亚银行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5、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东亚银行或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6、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82

网站:www.hkbea.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网站:www.phfund.com

五、风险提示:

1、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3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参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

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参与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在活动期间,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下述适用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的合法个人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时间为2018年7月1日00:00至2018年9月30日24:00。

三、适用基金

注:在活动期间,我司在交通银行新上线的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同样适用。

四、优惠活动内容

1、自2018年7月1日00:00至2018年9月30日24:00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享受基金申购手续费率1折优惠。

2、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签约定期定额投资,并于2018年7月1日00:00至2018年9月30日24:00期间成功扣款的定期定额交易,享受定期定额投资1折申购费率优惠。

3、原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享有费率优惠,按原费率执行。

五、重要提示

1、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手续费。“前端模式申购”是指申购基金时就需要支付申购费的购买方式。

2、客户通过柜面、网银等非手机银行渠道签约的定期定额投资在手机银行渠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内的扣款不享受1折费率优惠。

3、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交通银行或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5、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手机银行交易申购业务也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例如同时限制或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站:www.bankcomm.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七、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3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渠道基金

定投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参与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渠道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在活动期间,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渠道定期定额投资下述适用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的合法个人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时间从2018年7月1日开始,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三、适用基金

注:在活动期间,我司在交通银行新上线的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同样适用。

四、优惠活动内容

1、自2018年7月1日00:00起,凡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渠道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享受基金定投手续费率8折优惠。

3、原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享有费率优惠,按原费率执行。

五、重要提示

1、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手续费。“前端模式申购”是指申购基金时就需要支付申购费的购买方式。

2、客户通过柜面、网银等非网上银行渠道签约的定期定额投资在网上银行渠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内的扣款不享受1折费率优惠。

3、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交通银行或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5、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网上银行交易申购业务也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例如同时限制或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站:www.bankcomm.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七、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