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8-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99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3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6元(含税)

●相关日期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8年6月8日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7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5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0,000,000元(含税)。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他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苏州正和投资有限公司、通泰(香港)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使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按照该通知规定,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股东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

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4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4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缴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666号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66626468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4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证券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本金余额为6.832亿

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2.4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4.432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 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度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用于购买最长不超过 1 年(含 1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有资金总额度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用于购买最长期限不超过 1 年(含 1 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18-031号公告《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预计收益(参考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2、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购买标的为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投资的标的不用于证券投资,也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04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纽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本金余额为6.832亿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2.4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4.432亿元。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