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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18-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3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6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在“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通过网络远程方式召开了本次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郭健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汤薇东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金红英女士,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陈滔先生,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韩剑龙先生参加了本次投资者说明会。针对此次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二、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公司就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上提出的普遍关心的问题给予了回答,主要问题及答复整理如下:

1、公司停牌这么长时间,重组没有成功,在2800点复牌,请问在稳定股价方面公司有什么方案吗?

回复:您好!公司一直都在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感谢您的关注!

2、大股东在重组失败突然辞去公司所有职务,是不是意味大股东对公司未来发现失去信心,想转让其股权?在这个时间点复牌,公司对稳定股价有什么措施?收购上海中锂成功了吗?

回复:您好!陈永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务,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本次收购上海中锂的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正在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感谢您的关注!

3、公司从去年停盘六个月,到今年停盘重组盐城标的四个月的收购失败。承诺两个月之内,不在实施收购计划。是否过了两月期限,继续以收购为由,在继续停盘六个月?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我司的关心和支持!公司对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结合自身未来发展需求,不断拓展业务机会,实现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和长远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以优良的业绩回报股东。谢谢!

4、请问,国家这次对光伏发电的补贴调整,对公司业绩影响大吗?谢谢!

回复:您好!无影响,谢谢!

5、请问新董事长人选定好没有呢?何时定?

回复:您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董事的补选及新董事长的选举流程,感谢您的关注!

6、原大股东退出后,其股份如何处理,会否对股价造成冲击,公司有何措施稳定股价。

回复:您好!公司尚未收到大股东退出的信息,感谢您的关注!

7、请问公司内部或高管还有对公司股票近期增持或回购计划吗?谢谢!

回复:您好!公司股东彩虹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先生自2008年上市至今未减持过公司股票。彩虹集团、陈永弟先生及部分高管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自2015年至今,陆续增持了公司股份。公司目前尚未收到上述人员的增持通知,如收到增持通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8、本次终止对2季度业绩有影响吗?

回复:您好!本次终止对2季度业绩没有影响。谢谢!

9、目前有多少股东?

回复:您好!截至2018年3月31日,我司股东总户数87081户,谢谢!

10、公司股价是否近期触及平仓风险区?公司是否有应对办法?

回复:您好!目前公司未收到平仓信息。感谢您的关注!

三、其他事项

公司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上投资者所关注的问题及回复内容,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查阅。公司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7月2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历程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兆新股份,证券代码:002256)自2018年3月2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8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8年3月9日、2018年3月16日和2018年3月23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2018年3月30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年4月10日、2018年4月17日和2018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2个月期满后继续停牌,并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年5月9日和2018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8年5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停牌3个月期满后申请继续停牌,并于2018年5月17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的公告》;2018年5月24日和2018年5月3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8年6月1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期满后继续停牌,并于2018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年6月9日、2018年6月16日和2018年6月2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8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于2018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

2018年6月29日,公司通过网络远程方式在“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并于2018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二、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以来,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经反复商讨,但最终未能就本次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经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与交易对手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三、决策程序及承诺事项

2018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自披露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手方友好协商的结果,不会对公司的现有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事项交易双方未就具体方案最终达成正式协议,交易双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的终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经营中,公司将结合企业的发展需求,积极通过内增长和外延伸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2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