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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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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平安证券-一方保理万科供应链
金融2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2018-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8年7月5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平安证券-一方保理万科供应链金融2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平安万科供应链金融21号”)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平安万科供应链金融21号”的转让业务。

二、 “平安万科供应链金融21号”设立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万科21A1”,证券代码为“116957”,到期日为2019年5月31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 “万科21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平安万科供应链金融21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平安万科供应链金融21号”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6月28日

关于为“方正证券-融元一方保理万科4期供应链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8年7月5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方正证券-融元一方保理万科4期供应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万科链04期ABS”)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万科链04期ABS”的转让业务。

二、 “万科链04期ABS”设立日期为2018年6月8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万科优04”,证券代码为“116970”,到期日为2019年5月31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 “万科优04”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万科链04期ABS”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万科链04期ABS”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6月29日

关于2015年湖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一期)

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5年湖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一期)将于2018年7月17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9323”,证券简称为“湖南1501”,是2015年7月17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兑付可获本息102.83元。

二、本所从2018年7月9日起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16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2018年7月13日本期债券摘牌。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发行人划付的本期债券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七月三日

关于支付2017年重庆市政府一般债券(三期)等

十八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重庆市政府一般债券(三期)、2017年重庆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7年重庆市政府一般债券(五期)、2017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7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7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五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五期)、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六期)、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二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七期)、2017年北京市东城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八期)、2017年北京市石景山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九期)、2017年北京市大兴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十期)、2015年湖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2015年湖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2015年湖南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将于2018年7月17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重庆市政府一般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7803”,证券简称为“重庆1705”,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2%,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82元。

二、2017年重庆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7804”,证券简称为“重庆1706”,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元。

三、2017年重庆市政府一般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7805”,证券简称为“重庆1707”,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0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05元。

四、2017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7806”,证券简称为“重庆1708”,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7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74元。

五、2017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7807”,证券简称为“重庆1709”,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97元。

六、2017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7808”,证券简称为“重庆1710”,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0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05元。

七、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7809”,证券简称为“北京1707”,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57元。

八、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7810”,证券简称为“北京1708”,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7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75元。

九、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7811”,证券简称为“北京1709”,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7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9元。

十、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7812”,证券简称为“北京1710”,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55元。

十一、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7813”,证券简称为“北京1711”,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9元。

十二、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二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7814”,证券简称为“北京1712”,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54元。

十三、2017年北京市东城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7815”,证券简称为“北京1713”,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55元。

十四、2017年北京市石景山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九期)证券代码为“107816”,证券简称为“北京1714”,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55元。

十五、2017年北京市大兴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十期)证券代码为“107817”,证券简称为“北京1715”,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55元。

十六、2015年湖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324”,证券简称为“湖南1502”,是2015年7月1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4元。

十七、2015年湖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325”,证券简称为“湖南1503”,是2015年7月17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8元。

十八、2015年湖南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326”,证券简称为“湖南1504”,是2015年7月1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5元。

十九、本所从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6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二十、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16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8年7月17日除息交易。

二十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发行人划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七月三日

关于2018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

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8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8年7月5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证券编码“106558”,证券简称“四川1806”,票面利率3.93%,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1年7月3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七月三日

关于2018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

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8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8年7月5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证券编码“106559”,证券简称“四川1807”,票面利率3.99%,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3年7月3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七月三日

关于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九期)

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九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8年7月5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证券编码“106560”,证券简称“内蒙1813”,票面利率4.08%,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3年7月3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七月三日